※ 引述《keatson (期待成為布爾喬亞)》之銘言:
: 看了一系列的文章
: 有一些想法要說
: 有人認為 不需要體罰
: 卻說不出來 可以替代的方法 或該情境下的替代方案
: 竊以為不妥 如果有更好的方法
: 在這些第一線的教育工作者應該也會欣然採納吧
: 就像其中一個老師所說的 老師也不喜歡打人呀
: 只是再沒有其他的更有效方法時 他們才採取這樣的方式
: 我想這些老師也不願意吧
: 其次就是 面對情形的不同
: 有的人說的是高中 有的是安親班 有的人說的是小學
: 我本身也是唸南一中的 高中老師就不會做什麼體罰的動作
在台灣前幾志願的學校師長會很奇怪的認為學生比後面學校的"乖"
所以這些學校通常生活常規執行的比較寬鬆
但不代表高中老師不會體罰
我就讀過會體罰的高中
: 因為大家都大了 用講的就聽的懂
: 還是我行我素就記過之類的囉 老師也犯不著打你怎樣的
: 說一句不好聽的 那是你家的事 我又何必苦口婆心招你白眼
: 可是情形拉回到國小或安親班呢
: 拿我小姪女當例子好了 常常他會忽然打我的臉(大概她覺得很好玩吧)
: 我跟他說這是錯的 不過一個小孩子 你能寄望她聽你說什麼道理呀
: 直到一次 她媽媽發現了她這樣做 打了他手心兩下
: 她才用身體記住這樣是錯的 她才學乖
: 可是如果學生講就會聽 那我覺得也不需要動手了
: 我的想法是先說道理 如果再犯 體罰也未遲
: ^^^^^^^^^^^^^^^^^^^^^^^^^^^^^^^^^^^^^^^^
: 我覺得 你跟一個孩子說 火很燙 電很危險說一百遍
: 都不如讓她親身體驗一次 我不知道這樣的比喻好不好
: 可是我的前提是適度的 而不是歇斯底里的
: 我想 這是一個很重要的關鍵
: 我不是什麼教育工作者 不過我贊成有限度的體罰
: 什麼情形下呢
: 我認為像是學生犯錯太嚴重時 如對同學動粗這類侵犯他人的行為...
: 可是如果是因為成績因素 我就不贊成了
: 因為這樣的做法 就真的像前面網友說的
: 矯枉過正 變成用處罰來替代一切了
: 就這樣 肚子沒什麼東西 所以我寫的很淺
: 也無意辯些什麼
: 然後.....大家消消火氣吧...^^
我一直認為體罰背後的權力運作關係是體罰問題的核心
也一直在我的文章裡提到
不過有些人一看到就認為我是要指責老師
實在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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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須說我對於體罰背後那個成人自以為孩子是非理性 是"炸彈" 應該被操控的思考
很不以為然
也希望社會大眾在討論這些問題時 不要只是把焦點放在該不該體罰上
而是"為什麼要體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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