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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我體罰的標準(身分: 國小正式老師,對象:小四學生) 也就是說有照著實行,非空口說白話或言行不一): 當有學生嚴重傷害同學(如拿刀割傷臉),我會用棍子打以示警告 目的是要嚇阻他不可再犯,以保護其他同學的安全 其他如考試成績不好,上學遲到,上課愛講話,作業沒交,我從不打, 多半以罰站、罰寫或是責罵的方式以示警告 我也很不想打小孩,但當你遇到棘手的問題,真的是萬不得已的作法 目前班級現況: 班上有五個具暴力傾向的同學,來自單親家庭,父母離異 祖父母隔代教養,無力管教或是溺愛過度以致行為脫序 我盡量以鼓勵、勸導的方式(不敢說愛的教育啦),講道理給他們聽 但有一點就是安全問題,當初有警告在先,若誰敢傷害同學,我會用棍子打 上學期我只有打過一個同學(棍子打一下,沒有造成淤血或無法寫字的情形) 原因是他只是嫌旁邊女同學太吵,就直接重拳打她的臉,家長來學校理論 我如果不處罰的後果: 1.以後老師在同學面前毫無尊嚴,同學可以肆無忌憚的大吵大鬧、任意打同學 其他乖的同學不願受欺負,老師又不敢處罰,只好轉學。 2.家長會來學校理論,甚至告到校長會教育局,這時老師啞口無言,被怪罪管教不周 輕則被校長、被傷者家長怒罵,重則丟了飯碗,一輩子背以臭名。 我處罰後可能的結果: 1.至少以後同學不敢再惡意打人,老師建立了威嚴,頑皮的同學行為上會收斂很多 其他乖的同學覺得在班上安全有保障,也願意在班上聽從老師的教導。 2.被老師打的學生可能長大以後懷恨老師,覺得自己的行為是正確的,老師不該打我 也可能感激老師,糾正了他不當的行為,從此會以正確的心態與異性相處。 3.被打的學生家長跑來興師問罪,質問老師為何打他的小孩,於是老師被告, 老師再怎麼解釋也無用,因為家長認為體罰就是不對,那怕是他的小孩做任何事都所謂 於是老師對教育失去了信心,憤而離開教職,終生對教育失望透頂,絕不再碰 ( 別以為這只是說說,有很多的老師被告而離開教職的,前陣子的棒球教練亦被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68.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