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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分類完善高教體系 林巧雁.臺北訊  教育部為解決國內急速倍增的大學院校,陸續推動大學整併,然而各校之間的門戶成見和不同的歷史背景,整合談何容易。而在漫漫長路的聯合、整併路中,依大學的特色將之分類不失為解決高等教育問題的好方法,大學分類可以廣泛提供不同需求的學生,只是分類必須釐清觀念,否則容易造成社會誤以為分類就是分級的階級概念。 廣 告  國外公立大學分類最成功的例子是加州高等教育一九六○年開始推動的宏觀計畫,此計畫將加州大學分為三個系統:研究型的加州大學、教學型的加州州立大學(學院)及社區學院系統。研究型的加州大學接受加州前百分之十二點五的高中畢業生,培養未來從事研究或擔任醫生、律師等專業人士;教學型大學接受前三分之一的學生,以培養普通社會各行業的人為主,如教師、商人或企業人士。社區學院則提供兩年高等教育的機會,注重的是職業訓練。  其中只有加州大學系統可以開博士班,但是也讓合格的社區學院學生可以轉換跑道,進入其他兩個系統。  參考國外經驗,臺灣也可將大學分為研究型大學、教學型大學、以專業技術與實務為主的科技大學、社區大學、空中大學或開放大學以滿足不同學習者的需求。臺灣大學學務長溫振源就認為,一般科技大學不應設研究所,如果要設,設立標準門檻要很高,才能與教學型和研究型大學區隔。  明新科技大學校長張光正也指出,他一直幫科技大學的校長建立信心,他強調科技大學重視實務性,對這個國家、社會和企業一定有貢獻,千萬不要妄自菲薄。他表示,科技大學本來存在的價值就不是學術研究,而是講究務實面,不需一窩蜂跟在研究型大學後面跑,認真在自己專業上發展比較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