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lackPrince 看板 Education
標題 時事新聞
時間 2003/01/08 週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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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婚」過頭
【時報】
根據立法院剛剛三讀通過的「家庭教育法」,為了降低日益升高的離婚率,未來適婚
男女在結婚前應接受四小時以上的家庭教育課程。
離婚率升高如果是事實,最大的後遺症是子女的教養問題,沒有子女教養問題,政府
實在不必為離婚操太多的心,結婚是人民的自由,離婚也是,以前在禮教束縛時代,
怨偶格於宗親壓力不敢輕易離婚,難道會比較幸福?有些國家離婚率低可能是性開放
或寧可選擇同居,離婚率高就認為是不懂婚姻或將結婚當兒戲,那是將因果過於簡化
,輕率立法以上課降低離婚率,是濫用公權力。
多數法律或禮俗規定一夫一妻,但從古至今也同時存在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多數可
以自由離婚,也有禁止離婚,婚姻制度已是五花八門,離婚如何加以定位?對於社會
影響如何?也是複雜的問題,公權力介入,絕非明智之舉。
離婚率升高該關心,但是推敲原因可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想要對治更是艱鉅的工程,
離婚可能涉及社會文化與風氣,社會變遷中價值觀的改變,家庭環境的更迭,個性衝
突,第三者介入,豈是一句不懂婚姻可輕易帶過?
對於我們傳統學校教育體系中缺乏兩性、心理、人生哲學的課程,需要加以補足,甚
至在社會教育體系中,隨時提供婚姻諮商的管道,都有助於婚姻關係的和諧與維繫,
如果透過立法硬性規定要準新郎新娘在結婚前上足四小時課程,實在是不近人情,也
不可能達到預期效果。
政府真的要幫結婚男女,減輕所得稅或在放寬勞動條件,讓家庭有更大的舒息空間,
或許還比較實惠一些。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