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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lackPrince 看板 Education   標題 時事新聞   時間 2003/01/08 週三   ─────────────────────────────────────── 婚前四小時 家庭教育課 【黎珍珍/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國內首部「家庭教育法」,青年男女結婚之前,可以參加由 主管機關提供的四小時「婚前家庭教育課程」,以「培養正確之婚姻觀念、促進家庭 美滿」,但該措施不具強制性。提案的國民黨立委江綺雯認為,在離婚率日益高漲的 今天,有必要從預防教育著手,讓民眾重新認識婚姻及家庭的價值。  所謂「家庭教育」,是指具有增進家人關係與家庭功能的各種教育活動,範圍包括親 職教育、子職教育、兩性教育、婚姻教育、倫理教育、家庭資源與管理教育等。為了 推廣家庭教育,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應遴聘專業人員,設置「家庭教育中心」。  教育部長黃榮村在法案初審時指出,台灣單親家庭有三十七萬戶,每十對夫妻就有四 對是無暇照顧小孩的雙薪家庭。結婚對數每年十七萬對,但離婚的就有五萬七千對; 每三對結婚的人裡面,就有一對會離婚。少年刑案及少年暨保護事件中,近半是家庭 因素造成。如果能夠事先預防,應可大量減低家庭功能不彰帶來的困擾。  因此,為了降低日漸升高的離婚率,法案規定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 針對適婚男女,提供至少四小時的婚前家庭教育課程,以培養正確之婚姻觀念,促進 家庭美滿;必要時得研訂獎勵措施,鼓勵適婚男女參加。江綺雯表示,這項課程初期 宜採鼓勵方式,如果多數人都參加了課程,再考慮採行強制性規定。  除了婚前教育,家庭教育也將從學校開始紮根。高中以下各級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 程之外實施四小時以上的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並會同家長進行親職教育。各級主管 機關應積極鼓勵師資培育機構。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