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Educatio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台灣立報 另類理念 催促台灣教育演化 【特約記者孫銘德專題報導】「教育善求變異、另類催促演化」這 是「台灣另類教育學會」宣傳海報上的標語,充分表現出另類教育的 精神與存在意義。這個台灣新創立的另類教育學術組織,經過一年多 的籌畫,在今年1月15日舉行成立大會、正式運作,未來將致力發展 台灣另類教育學術研究、開創另類學校經驗。 另類教育的「另類」(Alternative)一詞,從英文字面上翻譯, 意指「替代的」、「另類」、「非正統的」或「可供選擇的機會」, 所謂另類教育,廣義來說指不同於一般體制內學校的教育方式,例如 :另類學校、在家教育或特許學校(Charter School)等等,其中又 以「另類學校」的發展最為蓬勃。 政治大學教育學系副教授馮朝霖表示,就世界歷史的視角而言,另 類教育的出現最早應可追溯至19世紀初的歐洲大陸。現今,許多歷史 悠久的另類學校,都發源於歐洲,像蒙特梭利學校、華德福學校、佛 列尼學校、夏山學校等,這些學校陸續出現,反應了當時歐洲社會的 教育改革運動風潮,同時也影響了日後全世界其他另類學校的發展。 換言之,這樣的另類學校是帶有進步與改革的色彩,也是一種新的教 育典範。 以美國為例:1968年成立的「瑟谷學校」(Sudbury Valley Schoo l),就是受夏山學校的影響創校,該校目前約有200位學生,是一所 相當大的學校,堪稱美國另類學校的標竿。另外,1921年成立於英國 的夏山學校,其開放的教育理念,亦透過《夏山學校》這本書,為台 灣教育界帶來很大的衝擊,並啟蒙了台灣的另類理念學校。之後,台 灣第一所另類學校人本教育基金會的「森林小學」,還曾經邀請夏山 的老師來台灣,交換彼此辦學經驗。 教育人權與教育選擇權 二次世界大戰後,國際間對於「教育權」及「兒童人權」特別重視 ,馮朝霖說,聯合國於1948年提出「世界人權宣言」,其中第26條第 一項便宣示「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權利」,又同條第三項規範「父母對 其子女所應受的教育的種類,有優先選擇權利」。「教育人權」與「 教育選擇權」,已成為國際社會的共識。 80年代,台灣教育改革運動興起,許多民間教改人士認為,當時的 憲法對於教育事項的規定,缺乏清晰的教育基本原則,無法順應現代 教育的人權思潮,遂有制定教育基本法的倡議。台灣於民國88年制定 「教育基本法」,其中,為回應父母對子女教育的優先選擇權之意涵 ,於第8條規定:「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 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 教育事務之權利。」 具體來說,「家長教育選擇權」除了狹義指家長在義務教育階段, 有自由選擇學校的權利外;廣義而言,是指家長有為子女的教育,自 由選擇符合其性向、興趣及需要的學區、學校或非學校的教育內容之 權利。要落實這樣的教育理想,除了一般體制內的公私立學校外,另 類學校的創新性格,為此提供了一種新的可能。 台灣的理念學校 15年前,台灣第一所另類教育學校「森林小學」創立,當時這種非 體制內的教育方式,不為主流教育接受,甚至還發生過主管機關「控 告」森小校長朱台翔違反私校法的事件。之後,隨著種籽學苑、全人 中學、雅歌小學、慈心小學等學校陸續成立,目前台灣各地已成立十 多所的另類學校,其辦學理念則各有不同風格。除了自力興學外,也 不乏曾經一度有過公辦民營的另類學校,例如:台北市北政國中開辦 的「自主學習實驗班」。 初期,因為這些學校的教育方式,與一般公立或私立學校的主流教 育不同,例如:沒有固定課程、學生可以選擇要不要進教室、甚至沒 有所謂的老師等等。所以,通常被稱為「體制外學校」。甚至,現在 還是有許多人分不清楚,而將這些學校通通冠上「森林小學」的名稱 ,並且經常混為一談。 不論這些學校背後的教育理念或實際的教學內容,它們創建的過程 皆有一些共同的特徵:就是這些學校的辦學者、家長或教師,因不願 自己的孩子接受主流傳統的教育方式,或孩子本身因已排斥體制內教 育而不願意就學,且不願將孩子送出國接受國外教育,遂興起自己辦 學校的想法。 「另類」的汙名化 在台灣,「另類」通常具有特立獨行、離經叛道的意思,經常帶有 貶抑色彩。馮朝霖認為台灣的教育,尤其是師範院校體系,長久以來 受威權體制的荼毒,對於所謂的改革、實驗不僅是缺乏想像,而且還 是恐懼的。總認為另類就是搞怪,就是叛變。因此,對另類教育多有 誤解,甚至是汙名化另類學校。 另類學校經常遭受打壓的理由之一是,「孩子不是白老鼠,教育不 應該是一種實驗,失敗的實驗孩子承受不起。」但是,反觀公立學校 為了提供學生發展才能的機會,試辦了許多的教育實驗班。這些公辦 的實驗班,從熟悉的數理、美術、音樂、英文實驗班,到不知為何的 多元能力、自然與生活科技、適性教育教學、學習本位實驗班等,名 稱琳瑯滿目。 據此,支持另類學校發展的人士認為,體制內的教育發展本就在實 驗中進行,因此,何以公立學校可以實驗,另類學校卻不能,而這根 本是典型「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的封建思想。 另外,有些人認為,另類學校一個學期學費少則5、6萬,多者高達 10多萬元,根本就是「貴族」學校。於是,另類學校的存在,反而使 得只有「富有」人家的孩子,才有機會接受到另類學校的教育,如此 一來,豈不更加的鞏固了階級複製? 台灣唯一的另類中學「全人中學」副校長陳振淦表示,這些把孩子 送到另類學校的家長,也是納稅人,可是,在辦學的過程中,國家未 曾出過一毛錢,請問這些孩子與家長的人權在哪裡?再說,有些家長 並非沒有能力把小孩送出國,可是他們的選擇卻是將孩子留在台灣受 教育。陳振淦又說,如果政府願意依照教育基本法的精神,給予民間 興學者相當公立學校學生的補助,另類學校的高學費問題自然不存在 。 另類學校的困境與發展 除了汙名化問題外,另類學校在台灣面臨的問題,主要是「法令不 完備」與「經費短缺」。因為另類學校的教育理念與體制內的學校不 同,目前教育部所規定的法源,無法直接適用於目前的另類學校。 民國89年,人本教育基金會嘗試邀集各另類學校與學者研議的「理 念教育學校法草案」,經立法委員在立法院提出後至今仍尚未通過。 且由於缺乏適當的法源,一些以實驗計畫之名與地方政府合作的學 校,因受制於地方政府的行政裁量權,例如:教師資格的限制、學校 行政組織的規劃等等,容易導致學校行政與教學上的困擾,嚴重衝突 者還有可能隨時被中止。 根據台北市立師範學院教授吳清山的研究顯示,在美國,一些州政 府肯定另類學校發展的貢獻,遂興起一種公辦民營學校類型:特許學 校(Charter school)。所謂的特許學校是經過法律授權,由家長、 老師和社區居民等共同創立,經費則依據學生人數的多寡,按比例從 教育經費中支出,且規定必須接受所有的學生,已成為美國學校的典 範,值得台灣參考。 身兼台灣另類教育學會理事長的馮朝霖說,另類教育在台灣還有很 長的路要走,希望學會的成立,將來可以為這些另類學校在學術場域 提供支撐,並促進各校之間的經驗交流。 -- 已經接近夏天的熾熱的陽光中,樹木的新綠在風中閃閃發亮。是由於緊張呢?還是真 正地出自內心。みゆき有時不穩定的透明聲音,讓我感覺有種莫名的悲哀。那是這一 段:『不知道何時 生命將結束...』大概是因為就歌唱而言,她還算太早,可是她卻 擁有不可思議的那種進退兩難的痛楚。(魔女傳說) http://home.pchome.com.tw/personal/seles_chang/essay.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113.96 ※ 編輯: honkwun 來自: 219.91.113.96 (02/15 08:03)
wanderjay:聽說夏山學校倒了 140.126.40.47 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