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ngface (天道恰似零分之零)》之銘言:
: 整理如下
: 1.理化的進入門檻比史地高(一部分是學科基本性質,一部分是史地偏重記憶而非方法)
: 這同時也導致前面文章所討論的
: 「選社會組的學生平均來說,是學科能力比選自然組的學生差的人」
我覺得不是進入門檻的問題 史地要搞也絕對可以搞死人
問題在於史地(特別歷史)的考試方式較難呈現出學生素質的高低落差
: 2.大學裡面用到大量理化生物的學系遠比用到大量史地的多。
: 我的看法是:為什麼社會組不多教(考)基礎的法政經,而只加強(只考)史地?
: 這個問題還請各位不吝賜教。
史地的能力我相信對社會組的科系依然非常重要 而所謂基礎的法政經
也都是依附史地能力而來
以法律科系來說 多數的時候所學習的 其實是在已經被設定好的條件中
用特定的解釋方法推出可能的答案 而這需要的除了對語文的敏感度
歷史教育能提供的資料掌握能力 可能會比法律常識
更有用的多
: 至少,此兩點不解決,除非回到以前只能選「國英社數史地」或「國英自數理化.生」
: 的制度,否則目前「只要還可以讀得動自然組」的學生就優先選自然組的情況不會變。
我的一點小小想法是 不管制度的變化 強者恆強 弱者恆弱 而這不拘自然組或社會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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