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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記者蘇秀慧/報導】 行政院主計處昨天公布91年台灣地區家庭收支調查結果;依高低所 得按戶數分為五等,最高20%家庭每戶可支配所得為180萬元,最低20 %家庭每戶可支配所得29.2萬元,最高者是最低者6.16倍,比前年的6 .39倍略微縮減。另外,調查顯示,今年吉尼係數0.345,略低於前年 0.350。 廣 告 吉尼係數愈大,即代表所得分配愈不均;係數愈小,所得分配愈平 均,警戒線為0.4。 今年調查顯示,如果按個人所得分為十等,則高低所得差距為51.9 倍,也低於前年61.33倍;不過,主計處強調,個人所得十等分位法 只計個人收入,未包括政府的移轉收入,如救濟等社會福利,因此, 國際上所得分配甚少採用十等分位。 值得注意的是,行政院副主計長許璋瑤強調,隨著知識經濟「贏者 圈」的形成,未來高低所得差距倍數不斷擴大,已成必然趨勢;「以 微軟公司創辦人比爾蓋茲為例,他一個人的生產力可以抵上幾萬人的 生產力,」解決貧富差距擴大,惟有從提高稅負、增加社會福利等方 面著手。 該統計指出,去年平均每戶家庭每月收入8.9萬元,和90年打平, 高低所得家庭所得差距為6.16倍。主計處表示,和世界主要國家比較 ,此一數字略高於日本4.8倍,但較南韓6.8倍、法國7.5倍、美國10.4 倍、香港17.7倍及新加坡20.9倍為低。 去年平均每戶可支所得87.6萬元,較前年增加0.8%,依高低所得按 戶數分為五等,最高20%家庭每戶可支配所得為180萬元,比前年增加 0.8%,最低20%家庭每戶可支配所得29.9萬元,增加4.5%。全體家庭 所得總額7兆6023億元,比前年增加1.9%;平均每戶所得111.2萬元, 增加0.3%。 去年高低所得差距為何較前年縮減?行政院主計長劉三錡分析,去 年全球景氣緩步復甦,政府提供中高齡失業者就業機會,使得低所得 無業家庭減少2.6個百分點,因此,去年低所得家庭平均每戶薪資報 酬增幅達9.1%,遠大於高所得家庭增加0.5%的幅度,拉近高低所得家 庭薪資差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70.99.244 ※ 編輯: somebodie 來自: 61.70.99.244 (08/16 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