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
【記者蘇秀慧/報導】
行政院主計處昨天公布91年台灣地區家庭收支調查結果;依高低所
得按戶數分為五等,最高20%家庭每戶可支配所得為180萬元,最低20
%家庭每戶可支配所得29.2萬元,最高者是最低者6.16倍,比前年的6
.39倍略微縮減。另外,調查顯示,今年吉尼係數0.345,略低於前年
0.350。 廣 告
吉尼係數愈大,即代表所得分配愈不均;係數愈小,所得分配愈平
均,警戒線為0.4。
今年調查顯示,如果按個人所得分為十等,則高低所得差距為51.9
倍,也低於前年61.33倍;不過,主計處強調,個人所得十等分位法
只計個人收入,未包括政府的移轉收入,如救濟等社會福利,因此,
國際上所得分配甚少採用十等分位。
值得注意的是,行政院副主計長許璋瑤強調,隨著知識經濟「贏者
圈」的形成,未來高低所得差距倍數不斷擴大,已成必然趨勢;「以
微軟公司創辦人比爾蓋茲為例,他一個人的生產力可以抵上幾萬人的
生產力,」解決貧富差距擴大,惟有從提高稅負、增加社會福利等方
面著手。
該統計指出,去年平均每戶家庭每月收入8.9萬元,和90年打平,
高低所得家庭所得差距為6.16倍。主計處表示,和世界主要國家比較
,此一數字略高於日本4.8倍,但較南韓6.8倍、法國7.5倍、美國10.4
倍、香港17.7倍及新加坡20.9倍為低。
去年平均每戶可支所得87.6萬元,較前年增加0.8%,依高低所得按
戶數分為五等,最高20%家庭每戶可支配所得為180萬元,比前年增加
0.8%,最低20%家庭每戶可支配所得29.9萬元,增加4.5%。全體家庭
所得總額7兆6023億元,比前年增加1.9%;平均每戶所得111.2萬元,
增加0.3%。
去年高低所得差距為何較前年縮減?行政院主計長劉三錡分析,去
年全球景氣緩步復甦,政府提供中高齡失業者就業機會,使得低所得
無業家庭減少2.6個百分點,因此,去年低所得家庭平均每戶薪資報
酬增幅達9.1%,遠大於高所得家庭增加0.5%的幅度,拉近高低所得家
庭薪資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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