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illy (念悠悠,千里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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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流浪教師滿街師培政策挨轟◎中央日報
時間Mon May 29 01:02:28 2006
※ 引述《present (情場殺手)》之銘言:
: ※ 引述《frilly (念悠悠,千里煙波...)》之銘言:
: : 這個科目擺在大學上作什 ?
: : 大學學科的探討不該要在形而上(教學法背後的理念與精神)上琢磨嗎 ?
: : 需要找一群技匠專門傳授如何教學嗎 ?
: 我想你可能搞錯了
: 教育學程的課分為三類:基礎學、方法學、以及實習課程
: 你說的比較像是基礎學的部分 例如:教育哲學、教育社會學等等
: 而「教材教法」是算在實習課程裡的(不同於校外實習)
: 所以教「教材教法」的教授要有實務經驗 應該不為過吧
: ~~~~~~~~~~~~~~~~~~~~~~
謝謝您補充我疏漏之處
容我直接這樣表示意見
其實我的既定立場是頗不認同將實習課程擺在大學內的
所以您意涉的教材教法 我不認為這科須擺在大學教
理由很明確
再怎麼如真實的模擬情境都不會比現場為真
姑且想成一個理想狀況 :
大學教授是由一群曾在產業界或者對社會有巨觀見解的人
將外界賦予教育理想的典範傳授與師培生
然後他們可以更清楚明瞭整個社會脈絡的意識形態
接著一群培育出來對社會有莫大關懷的中小學教師
他在憑藉著對意識形態的感知 產生創新教學
---我想最理想的老師中的老師
要能在學校以外的地方磨過的
那才是難得可貴的"實務經驗"
然而我發現一輩子待在學校裡教太久了
就會習慣教育界裡的舊思維
如果老師中的老師 是 中小學->碩博士->大學教授 如此產生
那麼只是一種進階的儀式而已
不見得真的比較會教
而且很自然的 中小學老師自動就會矮化大學教授很大截
但是在示範教學時 常常我卻發現大學教授即便是曾任中小學教師
仍未必比基層教師會教
那麼 難道師資培育的教材教法可以請教授退場 讓那群老師來教了嗎 ?
律師是基層法律工作者 但卻能撐起實務面 而無須法學教授代勞
教師也是基層教育工作者 難道還需要大學教授教你如何教 ?
技術面的就全留給實習學校的基層教師吧
各行其職
大學中的師資培育也會比較有質素
: : 我發現他們找一群教師作實驗
: : 然後編製錄影帶來推廣
: : 實際有經驗的都變成我們
: 這個推論怪怪的……
: : 他們只要負責編導就可以了
: : 這算是哪門子經驗 ?
: : 台灣的教育改革隨便出張嘴
: : 不作前測後測 及長期的追蹤研究
: : 根本把實驗兩個字想得太膚淺了
: 我原本說的只是他們有過教中小學生的「經驗」(這你總不能否認吧)
: 但我沒有說他們的經驗或實驗很完備 我甚至沒有要幫他們辯解的意思
: 所以你開的又是另一個話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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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9.233.35
→ frilly:因此既然仍須有"教材教法"的課程的話 218.169.233.35 05/29 01:07
→ frilly:那麼這科可以上些 教學法的演變史或哲學觀 218.169.233.35 05/29 01:07
→ frilly:最好別touch到教學模式 那類膚淺的層次 218.169.233.35 05/29 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