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免斷章取義,把這個新聞張貼出來供大家參考:
破髮禁 中學生要公投
記者林麗雪/報導
立法院昨天通過公民投票法,對於國內頗多高中仍有「髮禁」、「鞋禁」
等現象,「中學生權利促進會」昨天發表聲明,將推動學生自辦「學權公
投」,透過公開、民主的方式,經由議論、投票決定有關學生身體自主權
等管教規範,營造校園公共論壇氣氛。
中學生學權會發言人林柏儀指出,推動學生自辦「學權公投」的構想,主
要是來自網路上,頗多中學生抒發學校嚴格管頭髮、服裝,提議乾脆透過
「公投」程序,解決髮禁、鞋禁等問題。
主張透過「學權公投」解決校園髮禁等問題的學生認為,學校片面訂定校
規時,根本未納入學生的意見,動輒拿記警告、小過或大過等懲戒權,威
脅學生須遵守校規,並不符合民主精神,所以應該讓學生自決,公投決定
髮式、儀容。
學權會林柏儀表示,教育部學生反映髮禁等問題,總是回應現在根本沒有
髮禁,已交由「各校自訂」,既然學生的意見不受尊重,透過自辦公投的
方法,表達學生聲音,應該值得鼓勵。
學權會規劃明年初辦理「學權公投」,林柏儀說,可能有的人會質疑中學
生尚未成年,怎能自辦學權公投?不過,學校教育是要培育未來能參與公
共事務的公民,成人宜輔導與鼓勵中學生培養公民能力。
【2003/11/28 民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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