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ericc: 其實我有點好奇的是 如果某人只因為在某版發文而被寄信 05/05 14:41
推 Runken: 針對第三點~可以去Violation檢舉~ 05/05 14:41
→ gericc: 那是否該版的板主需協助處理?假設他在其他版發都沒事的話 05/05 14:41
推 Runken: 而且~我建議被寄信者個別去會更好~因為感覺人數眾多 05/05 14:42
推 Runken: 都去檢舉~他必須一件一件回應~光這樣就可以讓他忙了 05/05 14:42
推 Runken: 另外~應該也會引起站方注意~ 05/05 14:42
推 KDDKDD: 他不會回應的啦。會直接換帳號。又不是只換這一次 05/05 14:44
→ KDDKDD: 之前他是直接站內罵人。被鎖帳號。現在早學乖了 05/05 14:45
推 braveryhyde: 推,我也贊同新聞篇數跟心得限制皆無須有 05/05 14:46
→ KDDKDD: 檢舉會成功才有鬼 05/05 14:46
所以我才會提出以板主群身分向站方詢問的想法
他這樣的行為就是游走站規邊緣,除了消極的設黑名單
之外也沒什麼更有效的方法能阻止了
就算限制發新聞數量也難保他不會寄更多的信給其他發新聞的人╮(╯_╰)╭
→ a52051vik: 推 05/05 14:46
推 braveryhyde: 看到的人不要放在心上ignore就好,甚至因此更多人願 05/05 14:48
→ braveryhyde: 意貼新聞就是為了想收看看認證XD 05/05 14:48
※ 編輯: ll8833 (59.115.58.104), 05/05/2016 14:50:41
推 ssss61418: 推 05/05 14:50
推 KDDKDD: 目前的確只有黑名單方法。檢舉很難 05/05 14:51
推 Runken: Violation 也可以處理 多重帳號檢舉 05/05 14:51
推 KDDKDD: 他又沒開分身站內信。怎麼檢舉 05/05 14:53
推 Runken: 說錯~V版只處理相似ID~多重帳號還是要去ID版處理~ 05/05 14:55
→ KDDKDD: 多重id不是用在這種情況 05/05 14:55
推 Runken: 你現在要求限制新聞量~他開分身還不是一樣~有差嗎 = = 05/05 14:56
推 master0101: 硬性限制心得 只會讓人明明沒啥心得 硬擠出來硬湊而已 05/05 14:56
推 KDDKDD: 不。哪就變可以處理了。 只要板規寫認人不認id。就能送多 05/05 14:57
→ KDDKDD: 重帳號 05/05 14:57
推 Runken: 現在是要挖洞讓他跳進來是嗎....我覺得版主群已經先落入了 05/05 15:04
推 whatc21: 如果要衝發文數 應該不會開分身? 05/05 15:06
推 KDDKDD: 如果設板規叫挖洞。哪乾脆不要設好了 05/05 15:07
推 Runken: 既然理念想法不同~也就不用多說啦~象板有三位板主~ 05/05 15:11
推 Runken: 我充其量只有1/3的影響力~但我認為用黑名單即可~ 05/05 15:12
推 Runken: 這是我的想法~我不想太針對性的去調整版規~以上 05/05 15:13
推 KDDKDD: 先射箭再畫靶才叫挖洞。 現在只是要求投票看大家意見。如 05/05 15:14
→ KDDKDD: 果不設限是共識。哪大家就一起尊守。相反亦同理。這就是 05/05 15:14
→ KDDKDD: 民主 05/05 15:14
推 braveryhyde: 我跟版主的意見相同,但想請問R版主,前一篇O版主認 05/05 15:25
→ braveryhyde: 為這件事情不能投票,是版主討論結果還是他個人意見? 05/05 15:25
→ braveryhyde: 您又怎麼看? 05/05 15:25
推 Runken: "這件事不能投票" 是指哪件事不能投票 05/05 15:36
推 Runken: 我看前面文章~認為O版主是指"保障言論自由"這件事 05/05 15:36
推 Runken: 那當然就沒有投票的必要~ 不過您若是覺得是別的事 05/05 15:37
推 Runken: 那....我也不知道該說啥耶~因為討論的事情不同~ 05/05 15:37
推 juliantaipei: A,不建議; B,心得可有可無; C,覺得發信被檢舉洗 05/05 15:45
→ juliantaipei: 文章,很奇怪! 05/05 15:45
→ ll8833: 第三點檢舉主要是騷擾部分不是洗文章啦 05/05 15:45
推 braveryhyde: 就前後文我認為也許不是指這個啦XD但感想版主撥冗回 05/05 15:52
→ braveryhyde: 答 05/05 15:53
推 Runken: 若是指"發信給人說人洗文章"~那就是黑名單處理啦 05/05 15:54
推 Runken: 一分鐘內搞定~ 所以我才會認為沒必要增加版規處理這塊 05/05 15:54
推 purpleboy01: 說實在他要不是寄信 有需要特別討論嗎 05/05 15:56
→ purpleboy01: 我是不覺得平常時貼新聞會如何 05/05 15:57
→ purpleboy01: 就像我也不排斥某尻一樣 05/05 15:57
推 braveryhyde: 感謝~ 05/05 15:58
推 s90523: 版主根本沒有管轄站內信私人行為的能力 只有被騷擾的人自 05/05 16:09
→ s90523: 己到Violation檢舉才是唯一辦法 05/05 16:09
推 KDDKDD: 他寄那種信不算 我覺得多人檢舉應該也不算 基本上罰不 05/05 16:13
→ KDDKDD: 到 05/05 16:13
推 s90523: 大概只有重複寄多封比較有機會被處罰吧 反正就是他自己踩 05/05 16:28
→ s90523: 線 我是覺得版主沒什麼好管的阿 自己設黑名單比較實在 05/05 16:28
推 KDDKDD: 唯一能作的動作大概就是直接回信表明請勿再寄信 05/05 16:30
→ KDDKDD: 不然罰不到啦 05/05 16:30
→ KDDKDD: 不過我比較在意的是 1/3的影響力 讓我覺得一個中午的建 05/05 16:31
→ KDDKDD: 議跟白吃一樣在空談 最後還是三個板主說不就不 05/05 16:32
推 mike7157: 現在是怎樣?建議不被採納就開始黑板主群了??有必要嗎? 05/05 18:14
推 rrnew: 他主要是寄信這件事惹人反感,其他都不影響 05/06 0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