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yChia (嗨家)
看板Elephants
標題[新聞] 經紀人制度 應建立「台灣」規範
時間Fri Jan 23 03:00:11 2009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an/23/today-sp11.htm
曹錦輝和耿伯軒與象熊加盟談判相繼遭遇困境,共同點是都由經紀人出面
代表,因與球隊條件談不攏,目前都陷入僵局。無論中華職棒目前適不適
合「經紀人制度」,往後旅外球員陸續回流,球隊都得面臨相同的問題,
不如及早與經紀公司訂定協商規範,否則雙贏局面很可能變成雙輸。
自從2005年底陳金鋒返台加入熊隊後,成為中華職棒有經紀人代表球員談
判的先驅,當時熊隊展現高度誠意,雙方談判過程相當順利,很快就敲定
6年複數約,前3年年薪1000萬的條件,2006年陳金鋒也帶領熊隊奪得隊史
首座總冠軍,堪稱雙贏局面。
但是去年黃政琦加盟鯨隊、張誌家加入熊隊,也都是透過經紀人談判,過
程就不像陳金鋒當時那麼順利。去年底旅外球員大舉回流,曹錦輝與耿伯
軒再度面臨談判困境,再度凸顯相關規範不足的問題。
以美國職棒為例,大聯盟官方規定合約談判過程,球隊可以要求球員在經
紀人陪同下親自出席1次,但中華職棒欠缺相關規範,導致象隊要求與曹錦
輝親自談判卻不得其門而入,在不了解球員真正意願下,談判進展自然有限。
熊隊領隊郭建霖指出,中華職棒環境與美國職棒不同,沒有自由球員制度,
市場規模無法相提並論,經紀人運作的空間有限,另一個關鍵則是球員與經
紀人關係也不同,郭建霖說:「在美國,經紀人是服務球員,但中華職棒不
像大聯盟,並非台灣球員的終極目標,需要經紀公司居間引薦旅外發展,球
員反而得聽令行事,講話自然不敢大聲。」
無論如何,目前中華職棒球隊面臨與經紀人談判的次數會愈來愈高,彼此應
該就目前常遭遇的問題,訂立可行的協商機制,建立雙方互信基礎,球員能
拿到理想的條件,球團也能獲得實質戰力提升,才是美事一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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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gusing:中職需要建立、改善的制度還多的很,經紀人制只是其中一項 01/23 03:08
推 guteres:"台灣"的經紀人規範....科科 01/23 08:20
推 chachaleo:哪來六年複數約... 01/23 0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