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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打假球案 板橋院檢:戒護被告必要程序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縣26日電)中華職棒聯盟委任律師黃虹霞爆料,疑打假球涉案球 員接受夜間偵訊時,沒有飲食並遭手銬戒具戒護,沒有人權。板橋院檢今天表示,已注意 被告飲食,對所有被告戒護是必要程序。 黃虹霞昨天在「從職棒簽賭案探討刑事司法與人權保障學術研討會」爆料,指稱兄弟象球 員在10月28日至翌日,夜間偵訊時沒有水喝,也沒有東西吃,甚至還上手銬、腳鐐。 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中華職棒疑打假球,今天屆滿1個月,上個月28日,黃虹霞在兄 弟象球員汪竣泰、李濠任等人步出偵查庭時,還信誓旦旦強調球員坦蕩、清白,未料,翌 日清晨,黃虹霞還在辯護時,吳保賢、王勁力兩人在羈押庭落淚坦承涉案,並繳回涉案所 得。 李濠任也坦承因涉嫌收取「雨刷」蔡政宜新台幣100萬元,稍後繳出84萬元涉案所得。 對於黃虹霞昨天要求保障人權的要求,板橋地方法院今天表示,10月28日晚間7時王勁力 與吳保賢移審時,已經過了用餐時間,當時,他們並未向法警說明誤餐。法警以為他已經 在檢方用過餐。 法院表示,召開羈押庭時,被告反映誤餐,法官為了保障人權,立即諭知休庭,讓被告食 用家屬所提供的餐點。這些過程,黃虹霞律師在辯護時都很清楚。 至於戒護過程,院檢都表示,一切依照正常程序戒護,不會因為球員身分特殊就格外禮遇 。以往,也曾有被告在移審過程脫逃的案例。法警戒護過程還擔負刑責,不可大意,是否 有逃亡之虞,不是律師說了就算。但在訊問王勁力等被告時,已卸除其戒具。 對於黃虹霞寫信給相關單位,「要求」改善人權,板院表示,早就已經回信說明,並且「 謝謝指教」。 黃虹霞指假球案偵查過程違反「偵查不公開」,在法院沒定罪前,就以被告身分傳喚球員 ,是對人權的傷害;板檢表示,偵查過程完全不公開,以被告身分傳訊一切合法,是否有 罪由法院審理後定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126/5/1vqi9.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4.133.176
arext:現在不是偵訊就要上手銬? 11/27 08:42
dianelin:哪來的偵訊就要上手銬!要有逃亡.自殺的疑慮才需要銬 11/27 10:50
dianelin:最好他們逃的掉=.= 檢察官都在濫權,基層則要自己買手銬 11/27 10:51
bbcorn:板檢這句謝謝指教...好熟 好像某人的口頭禪 XDD 11/27 13:08
JackSmith:沒記錯是傳喚你來,有證據要把你羈押的話,是一定要上銬 11/27 15:19
JackSmith:因為如果沒經過合法逮捕程序的話,那聲請羈押的程序就不 11/27 15:20
JackSmith:合法了 11/27 15:20
JackSmith:但是如果在未申請羈押的程序前就上人手銬,的確有妨害自 11/27 15:22
JackSmith:由的疑慮 11/27 15:23
ww:謝謝指教 上行下效 11/27 21:38
mapleone:dianelin說錯了吧,逮捕後就要上手銬。 11/28 00:36
ckroy:dianelin別搞笑 11/28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