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 保障升級
記者李盛雯/台北報導
針對名人代言即將開罰且罰金高達 2,500萬元,廣告業、媒體代理業
及公關業者普遍持正面看法。在執行面上,業界希望相關規定能夠完
善公平。
台灣最大的媒體服務公司凱絡媒體執行長李桂芬表示,政府對於不實
廣告本來就該管制,明文規定是好事;對於代言人的高罰責,當然會
增加廣告業未來找尋廣告代言人的困難度,但是對消費者則提供了應
有的保障。
李桂芬表示,如果業界因為罰責高達 2,500萬元而更加謹慎小心,最
後沒有任何業者被處分,就是最好的結果。
理登公關擁有薇姿、理膚寶水等醫學美容及數家藥廠客戶,以往經常
幫客戶安排醫師出席記者會。副總經理陳步洲指出,明確訂出代言人
的法律責任,將對業者產生良性影響。
對於高額罰金,陳步洲有另類觀點。他認為,有些本錢雄厚的業者,
未必在意動輒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的罰款,業者真正害怕的是勒令下架
,想要徹底杜絕不實代言,還有比罰錢更嚴厲的手法。
石磐公關總經理趙喬也強調公平性。以往爭議最大的食品醫療廣告代
言,主管機關根本沒有明確標準,業者想要守法也無所適從,現在有
了明文規定,確實是一大進步;但是處分的同時,也要注意到相關的
檢驗制度是否完備。
【2005-03-11/經濟日報/A7版/稅務法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4.195.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