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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球先生」的離去與復返
蘋果日報論壇 2005年03月23日
王順民 作者為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系教授
二年前在強調結盟和諧的情況下,包括李居明在內的十名轉檯職棒選手一夕之間
都被解僱失業,雖說陸續藉由繳交一半簽約金的方式以換得重回球場的生存機會
,但是,對於這些昔日為國爭光的球場英雄來說,其個別的遭遇下場,理當嚴肅
思考。
球團以球員為牟利工具
僅以李居明為例,在「棒球先生」與「球隊叛將」之雙重愛憎情結的背後,實則
糾雜著球員個人的工作權益、球團職棒市場的激烈競爭、以及整體社會利益等等
多方面的考量,以此觀之,將這些職棒球員從捧在手心的英雄偶像地位一下子貶
抑成為千夫所指的罪魁禍首,在本質上主要還是掉落在「個別的球員──集體的
球團」之相互對峙的利害關係上。
也就是說,球員僅僅只是球團資方用以牟利的工具手段而已,搾乾了利用價值之
後,而無視於球員個人的名譽與尊嚴,就此而言,進一步地期許球團善盡社會責
任的諍言,也彷如緣木求魚般的不切實際。
如果還原到球員個人以及社會利益的互動內涵上,在摒除見利忘義和見風轉舵的
道德性指稱時,那麼,我們又是如何地看待「棒球先生」此一社會性創造時代的
人物?亦即,究竟這一批職棒的沙場老將到底塑造出什麼樣的人生典範?是鍥而
不捨、奮發向上的堅毅精神?還是兩方對壘時打拼搏鬥的完美球技?顯然,這些
的精彩演出以及為國爭光的戰功彪炳,在某個層次上會是與聯盟之間的舞台轉換
,沒有必然性的對應關係。連帶地,政府公權力如何針對優秀的運動選手提供工
作權益的制度性保障,或許是這些球員個別遭遇下場所帶給的正面意義。
準此,我們過於將「棒球先生」等等的沙場老將作一刀兩切式的道德性判斷,也
就是說,我們犯了(偽)君子與(真)小人的道德性迷思。誠然,跳槽舉動如果
被意指著某種道德上背棄叛離的不公義,但是,它是否也隱含著球團聯盟資方更
大的不公義。
也就是說,過去在兩大聯盟合併之先決條件的共犯結構機制設計底下,當初的叛
離便顯得有點匪夷所思和莫名其妙,好像是這些球員強制要求球隊大老闆們予以
聘任、給薪?準此,即便在實質正義上是有所爭議。但是,至少是有必要去思索
之於程序正義上彼此雙方勞動契約的權責關係,而不是任由資方將其該盡負的責
任撇清的一乾二淨!
遭不當解僱情何以堪
總之,「棒球先生」既是一項資產也是一種原罪,所訴說的是球場上奮戰不懈的
身手球技,以及球場外見利忘義的投機行為,只不過,拔除了這位道德性區別的
黑白郎君,未來要上映的這一齣戲碼是否就更具看頭或是精彩可期?對這些人來
說,從叛將的污名化指稱到無正當事由的解僱失業,顯然是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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