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25 19:28
記者歐建智/台北報導
球迷注意囉!球迷在看球或看完球後,習慣在網路留言板或討論區,言語攻訐球員,甚至
詛咒球員,將是觸法行為。數月前有網迷在網站上詛咒兄弟象許閔嵐、毀損彭政閔與象隊
球團形象,象隊提出告訴後偵辦終結送交少年法院,但在涉案少年與雙親赴象隊請求原諒
後,象隊已同意撤銷告訴。
在去年下半季末,有網路球迷在網站上批評許閔嵐、彭政閔,甚至已到了詛咒許閔嵐的地
步,且有損及彭政閔與球團形象,象隊覺得此風不可取,於是狀告上去,移送刑事警察局
偵九隊偵辦後,已偵結分別送交新竹與板橋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調查。
象隊表示,涉案的李姓、陳姓同學日前與雙方父母親,都到兄弟象球團請求領隊洪瑞河原
諒,並簽具道歉書,而洪瑞河念及2名涉案的中學生年幼無知且深具悔意,已同意撤銷告
訴,不過洪瑞河也表示,球團絕對會尊重網迷的言論自由,不過他也呼籲網迷切勿再以身
試法,否則將不再網開一面,追辦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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