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fl1024 (Reiko)
看板Elephants
標題[蘋果] 讓渡須搭配自由球員制
時間Sat Aug 5 04:11:30 2006
讓渡須搭配自由球員制
【王覺一╱台北報導】中華聯盟參考大聯盟制度,去年底制訂球員讓渡(Waiver)辦法,包
括蔡豐安在內,已有6名球員被提出讓渡,其中只有田家安(見圖)、余進德獲得轉隊機會
,其餘4人想要重返中華職棒的機會微乎其微。
所謂的Waiver就是球員轉隊過程的平台,大聯盟的制度相當複雜,而且能兼顧球團與球員
權益。一般而言,球員讓渡分成有條件與無條件的釋出。有條件的讓渡,其餘球隊有7天
考慮時間,可經過交易概括承受該名球員的合約。無條件的讓渡,其餘球團只有48小時考
慮時間。
中職讓渡 限24小時
中華聯盟讓渡制度目前是使用在無條件釋出,而且其餘球團考慮時間僅24小時。不少球員
認為24小時時限,實在太緊迫,並不合理。然而真正對球員不合理的是,大聯盟有完整的
自由球員制度,即使球員透過Waiver後遭到釋出,經過一定的時限後,即可成為自由球員
,可以選擇加入任何球隊。中華聯盟的球員被釋出後,如果沒球隊接收,除非母隊在1年
後願意重新接納,否則就永遠無球可打。
2006.08.05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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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PTTcom:真的是很糟糕的制度 08/05 04:53
推 kukochlai:真的像是超渡大法會 08/05 0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