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itanbc:這法官也真好笑,簽賭的賭徒是敢去法院按鈴唷 11/25 21:40
推 bonbonbon:好樣的啊,最高法院~ 11/25 21:40
推 DancingDoll:又一個不食人間煙火的恐龍判決........ 11/25 21:41
→ titanbc:不是中職聯盟,那球迷算不算受害人 11/25 21:42
推 waterbull:恐龍法官!! 11/25 21:45
推 fricca:判好輕.... 11/25 21:47
推 ashrum:光講法理,無視現狀和習慣...... 11/25 21:52
→ ashrum:臺灣的法官都中了什麼邪...心證的部份都幾乎等於0 11/25 21:54
推 WizZ:因為攻擊方向錯了阿 誰叫你用詐欺 11/25 22:02
推 DancingDoll:這等於認同賭博對社會風氣影響不大,那賭博罪可以廢了 11/25 22:07
→ purpleboy01:呵呵 鄉民去當阿 (阿要被說放大絕了 11/25 22:17
推 braveryhyde:兄弟板板友可以加油一點嘛? 這有符合詐欺的要件嘛? 11/25 22:18
推 ycr1841:這是民事判決部分,主要還是中職沒辦法明確證明簽賭對整 11/25 22:19
→ ycr1841:個棒球環境傷害多大 11/25 22:19
推 tawi:主要是他認為受害人是簽賭的賭徒這具比較好笑吧xd 11/25 22:24
推 KKyosuke:那並不好笑 那是事實... 11/25 22:28
→ KKyosuke:打假球如果造成誰的金錢損失的話 注意 是金錢損失 11/25 22:28
→ KKyosuke:也只有賭徒 球迷的眼淚跟感動是不值錢的 11/25 22:29
→ akicrave:在我眼裡賭徒也是加害者 11/25 22:45
→ EvoLancer:依照舊法 簽賭本來就不能判多重 但無罪是這樣的理由 11/25 22:48
→ EvoLancer:未免也太瞎了 11/25 22:48
推 Chia2323:球迷的門票錢算不算金錢損失? 11/25 22:50
推 daniel1344:詐欺難贏 用背信還比較有機會 11/25 22:51
→ EvoLancer:其實光是簽賭案前後球迷不進場 財務損失應該是算的出來 11/25 22:52
推 akicrave:台灣簽賭是合法的嗎? 11/25 22:53
→ Chia2323:雨刷還可以緩刑喔 台灣司法沒救了 11/25 22:54
→ purpleboy01:要告找對理由吧 11/25 22:57
推 tawi:詐欺聽起來就很怪... 11/25 23:11
推 ashrum:不是告詐欺,是詐欺造成的名譽損害民事賠償 11/25 23:34
→ ashrum:例如說今天有人用統一招牌賣假產品-->詐欺 11/25 23:35
→ ashrum:統一去告他妨礙名譽 11/25 23:35
→ EvoLancer:詐欺本來就不是刑度很重的罪 只要配合度高 緩刑或處以 11/25 23:35
→ EvoLancer:勞動服役的機會很高 像那些黑球員真正坐牢的很少 11/25 23:36
→ EvoLancer:除非像曾漢州這種組織犯罪 基本罪刑就很重了 11/25 23:36
→ ashrum:包含上面的例子,告成的機會不大. 但是這樣的法理未必合理 11/25 23:37
→ ashrum:詐欺是刑事庭,這新聞的是民事庭... 11/25 23:38
→ cary1228:法律就是這樣定 法官照判而以已 何來恐龍@@ 也一點都不好 11/25 23:42
→ cary1228:笑= = 11/25 23:42
推 ashrum:樓上認知有誤...大部份刑事庭是法律說了算. 11/25 23:47
→ ashrum:但是民事庭就很有討論空間,在法律兩邊都有理 11/25 23:48
推 GsJames:恐龍法官 11/26 08:44
推 familycut:賭客才是受害者XDDD 台灣司法已死 11/26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