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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代碼(AID): #1SrxuVCa (Elephants) [ptt.cc] [轉播] 二局上 里 迪 象 0?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lephants/M.1557642783.A.324.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1 Ptt幣 │ └─────────────────────────────────────┘
dreamdriver1: 基宏粉又來囉 之前不知道給多少機會 就沒打出來啊05/12 14:37
B-3 20天 經溝通後改判解除水桶 ┌─────────────────────────────────────┐ │ 文章代碼(AID): #1SryD2ys (Elephants) [ptt.cc] [轉播] 二局下 陳俊秀 象 0?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lephants/M.1557644098.A.F3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5 Ptt幣 │ └─────────────────────────────────────┘
BlaBlaBon: 樓下球團粉h繼續捧伯納05/12 14:57
B-3 20天 ┌─────────────────────────────────────┐ │ 文章代碼(AID): #1SryFsSo (Elephants) [ptt.cc] [轉播] 三局上 林明杰 象 0?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lephants/M.1557644278.A.73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8 Ptt幣 │ └─────────────────────────────────────┘
xxx45625802: 太低了吧 媽的05/12 15:00
B-1 10天 ┌─────────────────────────────────────┐ │ 文章代碼(AID): #1SrzIXVI (Elephants) [ptt.cc] [轉播] 六局上 張志豪 象 1?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lephants/M.1557648545.A.7D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6 Ptt幣 │ └─────────────────────────────────────┘
homerunman17: 就說五吱羊為了明年1月討桃園迷開心,整個聯盟裁判05/12 16:11
homerunman17: 婊成這樣05/12 16:11
B-7 我也不喜歡這個好球帶 但是如果真有此事 請來信附證據解除水桶 03/24/2019 21:40:01 jay770316 暫停 homerunman17 發言,期限為 10 天 理由: B-3 F : (其他違規行為相關處罰) 1. 累犯條款:於本板違規超過一次者適用本條款。 (A) 違規紀錄免除時間如下: C類以下板規:禁言天數x5。 D類以上板規:違規紀錄不予免除。 a. 免除時間計算起始日,為禁言解除當日起。 b. 因累犯再次遭禁言者,免除時間停止計算,至該次禁言解除後始恢復計算。 (B) 累犯加重禁言時間如下: 第二次違規:禁言天數x2; 第三次違規:禁言天數x5; 第四次違規:禁言天數x10; 第五次違規:永久禁言。 10天*2=20天 補充水桶 ┌─────────────────────────────────────┐ │ 文章代碼(AID): #1SryD2ys (Elephants) [ptt.cc] [轉播] 二局下 陳俊秀 象 0?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lephants/M.1557644098.A.F3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5 Ptt幣 │ └─────────────────────────────────────┘
tim880928: 水桶換勝利 幹05/12 14:55
B-1 10天 ------ 下周又是新的開始 -- 飛過那道牆 飛過所有人的阻擋 今夜我們絕不退讓 今夜我們一起拿下 這一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86.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lephants/M.1557653018.A.5B3.html
IronLi: 辛苦了 05/12 17:24
gtoselina: 第一個是...? 05/12 17:24
garry79618: 第一個也算找人嗎XDDD 05/12 17:24
yms55662003: 找人出來阿,都宣導了一陣子不要再找人了就是有人喜 05/12 17:25
yms55662003: 歡叫人出來 05/12 17:25
gericc: 第一個字面上還好吧 除非要前後文看確定有召喚人的動機 05/12 17:25
ecojerez: 第一個就召喚系吧 05/12 17:25
pig2362235: 第一個也桶喔... 05/12 17:25
gericc: 但就字面上 不像召喚吧 比較像"描述事實" 05/12 17:26
我是根據 #1RlBL5Ka (Elephants) 判案 原串前後文根據74的狀況做出討論而出現此推文 ※ 編輯: icemiku (111.248.86.5), 05/12/2019 17:28:23
garry79618: 召喚74粉不行優...還我74 05/12 17:27
kkmark: 第一個還好吧。 有點矯枉過正 05/12 17:27
Ivan210: 第一個? 05/12 17:28
kmlvli99: 不是有大怒灌嗎 05/12 17:28
andy70612: 好恐怖 以後不能亂召喚山君粉粗乃丸 05/12 17:28
mayday8888: 第一個比較像點名 不像召喚吧 05/12 17:28
isyoni: 要看前後文吧 05/12 17:29
kkmark: 他沒在召喚啊 還是說74粉要自己拉椅子坐 05/12 17:29
gtoselina: 找人不是要類似這種:昨天說伯納亂排棒次的要不要道歉 05/12 17:30
gtoselina: 啊,不是這種的嗎?第一個太嚴了吧...... 05/12 17:30
garry79618: 回去看那局推文..在他前面真的有人提到74XD 05/12 17:31
ecojerez: 不過第一個是"又來"..和召喚系的"出來"可能有差別(?) 05/12 17:32
daniel955377: 不是規定不能找人,是規定不能引戰 05/12 17:32
gericc: 如果是依前後文判定是沒有問題啦 05/12 17:32
ecojerez: 但前面是有人提到基宏沒錯 05/12 17:32
B : (犯此項者,禁言10-30天) 3. 推發文內含有具引戰或挑釁性質之文字或圖片。 前後文有根據74與里迪進行比較 因此做出此言論抓人出來挑釁 ※ 編輯: icemiku (111.248.86.5), 05/12/2019 17:35:24
jjam: 這還好吧沒很引戰啊 05/12 17:33
s882420988: 有疑慮的話去BM板申訴就好啦~ 05/12 17:33
garry79618: 沒很引戰..只是本版不能找人XD 05/12 17:33
htk: 第一個有怎樣嗎...? 05/12 17:37
proman614: 這板什麼都不能說 連這也要桶 有沒有這麼誇張 05/12 17:42
我目前認為保持原判決,若原推覺得不妥歡迎來信或至Baseball_BM版溝通 ※ 編輯: icemiku (111.248.86.5), 05/12/2019 17:47:10 補充水桶 ※ 編輯: icemiku (111.248.86.5), 05/12/2019 17:52:28
TabrisKai: 習慣就好 05/12 17:54
garry79618: 可是也沒換到勝利..邦QQ 05/12 18:01
DARKSEVEN: 當事者有意見還是溝通無效就去BM跟申訴板交由組長判定 05/12 18:03
DARKSEVEN: 吧。 05/12 18:03
simpsons: 我怎覺得有點太硬了 講話都要很小心 05/12 19:51
※ 編輯: icemiku (111.248.86.5), 05/12/2019 19:52:08
terryroc: 北韓化啊... 05/12 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