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onename:用職業運動員數更好吧? 推 140.112.30.24 04/18
※ 引述《Benj (muse)》之銘言:
: ※ 引述《Benj (muse)》之銘言:
: : → elefox:六隊不會太多吧 以前還不是有六隊的時代 推 163.13.144.155 04/18
: 如果單純針對全國總人口數來看待的話:
: 美國:兩億六千萬人口/養30支球隊 → 平均一支球隊人口數 866萬人。
: 日本:一億兩千萬人口/養12支球隊 → 平均一支球隊人口數1000萬人。
: 韓國:四千六百萬人口/養8支球隊 → 平均一支球隊人口數 575萬人。
: 台灣:兩千三百萬人口/養6支球隊 → 平均一支球隊人口數 383萬人。
: 台灣在和美日韓三國比起來,平均一支球隊的人口數是最少的。
: 更何況,台灣的社會經濟整個大環境,也不見的比上述三國來的好。
: 六隊是否太多,或許真的很難說
: 畢竟要提出比較的樣本並不是只有總人口數一項
: 或許讓市場機制自由去運作,得到出來的結果,才可能會是最後的均衡。
嗯... 相當專業的分析
只是我突然想到
很像其他幾國都有其他一個或兩個運動員或是觀眾人數相當的職業運動
如職籃 足球或是美式足球
所以可能只用總人口數的話...
用總職業隊隊伍數目會不會比較有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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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更長遠的路...
是為了 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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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43.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