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rikawablue (morikawablue)
看板Tsao
標題Re: [閒聊] 有關於如果被下放小聯盟...
時間Sat Mar 31 22:12:49 2007
※ 引述《a95297 (2+2=0)》之銘言:
: 那再請問一下..如果球團因有人受傷放到傷兵名單中..
: 可是想要call up的人並非在40人名單中..
: 這樣可行嗎?
: 還是說一定得要call up 那些剩下的15人之一?
假使想要 called up 的是 40 人名單以外的傢伙,那麼問題的首要是:
40 人名單是否滿額?
以陳金鋒 05 年 7 月最後一次被叫上大聯盟為例,他原本是在 40 人名單
外,為了頂替受傷的 J.D. Drew,但當時 40 人名單是滿額,以 Dodgers
的做法:
1. 將 J.D. Drew 移到 15 日傷兵名單,所以 25 人名單剩下 24 人,但
40 人名單仍是滿的。
2. 將原本在 15 日傷兵名單上的 Paul Bako 移到 60 日傷兵名單,25 人
名單仍是 24 人,但 40 人名單變成 39 人。
3. 將陳金鋒 contract purchased,加入 40 人名單,然後 called up 上
25 人名單,完成這次的 transaction。
所以這裡頭包含的重點是:
1. 15 日傷兵名單的人頭數必須算在 40 人名單上,但 60 日傷兵名單的人頭
不算在 40 人名單上。
2. 15 日傷兵名單上的球員可以移到 60 日傷兵名單,但反操作不被允許。
3. 40 人名單外的球員若要昇上小聯盟,比起原本在 40 人名單內而受到 optional
assignment 的球員多一道手續:contract purchased,我看到大部份的中
文會說這叫 "買斷小聯盟合約",但事實上這就等於是保証這名選手的小聯
盟合約的金額他 "一定拿得到" 的意思。重點在於,如果我們看到 "contract
purchased" 這個字眼,肯定就代表有人 "從 40 人名單外被加進來"。
簡而言之,一個蘿蔔一個坑,但是否各隊一旦需要做 contract purcahsed 時
就要動用 15 日傷兵名單移到 60 日傷兵名單的手法?這是 "否定" 的。因為除
去這個手法,球隊尚可以執行這一系列回文中提過的 "outright",或是 release
(解雇) 球員來空出 40 人名單的空缺。
對!你可能會想到 DFA (Designated For Assignment),但 DFA 並非一個完
整的 transaction 動作,這是因為針對被 DFA 的球員,球團可以選擇將他
交易 (trade)、下放小聯盟 (請注意:這裡的下放指的是 outright) 或是解
雇 (release),同時球團有 10 天的時間來考慮最後的決定。但 DFA 的立即
效果是 40 人名單立刻空出一個缺來。
舉例來說,在 05 年 1 月陳金鋒被 Dodgers 給 DFA:
1. 鋒仔被 DFA 的當時,Dodgers 原本滿額的 40 人名單就空出一個位子來,
也立刻就有人補上這個位子,這個人是被交易來的 Paul Ba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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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 for fun:
結果到同年 7 月,Bako 自己把這個位子又 "吐" 回去給鋒仔?這是冥冥
中自有定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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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但 Dodgers 並沒有立刻對鋒仔做出 "處置",而是等到 DFA 的第 7 天才
把鋒仔放上 outright waiver,最後鋒仔 cleared waiver,回到 Dodgers
的小聯盟。
3. 為什麼是 DFA 的第 7 天?這是因為 outright waiver 有 72 小時 -- 也
就是 3 天的 waiver period,DFA 後的規定是 10 天內做出決定沒錯,但
當 Dodgers 一直找不到交易對象,最後必須留 3 天給鋒仔的 waiver period。
另一個重點:outright 與 release (解雇) 並不是一定要先 DFA 不可,也
是有球隊直接把球員送上 outright wavier (稱為:outright assignment)
或是 unconditional release waiver (專為解雇球員所設計) 的。所以你曉
得:waiver 依球團的目的也有很多種類。
這裡補完一下傷兵名單的一些 tips:
1. 15 / 60 日傷兵名單的意思是球員一旦上去了,就必須至少待上 15 / 60 天
,此處的但書是依球員放上傷兵名單的時間可以做 retoractive (回溯) 至
球員沒有上場比賽的那天,而 retroactive 的最大限是 10 天。
舉例來說:假使 Dodgers 的 Juan Pierre 在 4 月 15 日發現有傷之後就沒
有出賽,在 4 月 22 日時被放上 15 日傷兵名單,那麼他最快可以再度回到
25 人名單的日子不是 4 月 22 日向後算 15 天,而是 4 月 15 日開始向後
算 15 天,也就是說:retroactive 7 天。但別忘了 retroactive 的最大限
只有 10 天。
有的時候你會看到英文寫某些球員現在的狀況是 "day-to-day",這就是指球
員 "很可能" 受傷了,但不曉得有沒有嚴重到必須上傷兵名單,所以把球員
放在 25 人名單上 "留校察看" 的意思!你可以想像得到:如果球員只是小傷
,一放上傷兵名單很可能就至少要損失兩個星期的出賽時間,所以才以 "day-
to-day" 觀察傷勢的復原狀況,一旦真的無法回復,考慮 retroactive 的規
則,可以讓球團在可能的限度內做出儘快讓球員回到場上的安排。
2. 而準備從傷兵名單出關的球員可以被賦予打小聯盟復健賽 (rehab game) 的
權利,野手最多 20 天、投手最多 30 天。
3. 待在傷兵名單上的時間不計算 option 的消費,但計算大聯盟的 service
time。也因為這樣,曹錦輝到 06 年為止才累積了 2 年又 87 天的
service time,而大聯盟的 service time 一季是以登錄 172 天計算。
4. 但小小郭的第 4 個 option 的規定在傷兵名單的計算面有點不一樣。
具體的說,要擁有 第 4 個 option 的球員必須滿足以下的條件:
球員原本的 3 個 option 已經用完但卻沒有累積到 5 個職業球季
(5 prefessional seasons) 的經驗。
這裡的 "5 個職業球季經驗" 不計算階級,從 Rookie ~ MLB 都算數,與
大聯盟一季的 service time 不同的地方有二:
a. 不計階級,1 個職業球季經驗代表的是在任何階級登錄滿 90 天。
b. 但這 "5 個職業球季經驗" 的計算上,待在 "傷兵名單" 的時間 "通通
不計算"。
如果你去翻英文的規則,大聯盟的 service time 所使用的術語是
"championship season";4th option 裡則是 "professional season",
它們的確是有分別的。
我覺得台灣的球員還真是厲害,所有大聯盟關於 transaction rule 裡不常被
執行的 "但書規定" 他們通通可以摻上一腳....
這些基本的規則在 "時報出版社" 的 "世界職棒觀戰指南" 的最後都有相似的記
述。沒買的人,去借一本來影印也可以...
: 另外如果有人被禁賽的話..應該也算是佔一個名額吧?(25人)
: 還是可以再補一個上來?
No!那是 "你家的事"。
補充:Dodgers 也有一個例子,是在 06 年 5 月初的時候吧?Gagne 在某
場比賽裡,在休息區對裁判好球帶的判決不滿而破口大罵,最後裁判給了
Gagne 禁賽 2 天的處分!
但當時的 Gagne 是在 15 日傷兵名單上,Guess what?這個 "禁賽兩天"
真的就等到 Gagne 被叫上 25 人名單的那一刻起才開始 "服刑",也因此
Dodgers 在 06 年的確有 "2 天" 是用 24 人名單在打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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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04.233.70
推 Melson:推 03/31 22:19
推 soaringfish:大推阿~超詳細的!! 03/31 22:28
※ 編輯: morikawablue 來自: 59.104.233.70 (03/31 22:37)
推 Tzylu:您真內行 03/31 22:48
推 chenyc24:專業!!! 03/31 22:50
推 powerair:推!!! 03/31 23:23
推 sonichsuan:感謝專業回答~順便問一下~Wang的15天是從4/1開始算嗎? 03/31 23:34
推 kee32:內行,不推不行 04/01 00:19
推 Price:大推!! 04/01 00:24
推 morikawablue:Yankees 的開幕戰是在 4 月 2 日,所以 4 月 1 日要 04/01 00:34
→ morikawablue:交 25 人名單,Wang 最後一次出賽則是 3 月 16 日, 04/01 00:36
→ morikawablue:如果 Wang 從 15 日傷兵名單開季,最大可以回溯 10 04/01 00:37
→ morikawablue:天,所以 Yankees 開季後第 6 天就可以將 Wang 弄回 04/01 00:38
→ morikawablue:25 人,但如果 Wang 一切良好,由 day-to-day 開季 04/01 00:38
→ morikawablue:也不是不可能。 04/01 00:39
推 Slash:大推!! 04/01 03:29
推 a95297:超級推~很清楚^^我了解了..感恩!! 04/01 10:24
→ a95297:不過照這樣說來~MLB07好像是沒有option這個機制!? 04/01 10:25
推 Shamino:真是太清楚了.........讚啊 04/01 12:46
推 ruby0104:那option 是怎麼算的? 如果一年內上下MLB兩兩次 算2 or 1 04/01 13:15
→ ruby0104:小郭不是05年才上大聯盟? 那他已經用完了 所以是算次的囉 04/01 13:17
→ ruby0104:上次不知道在哪裡看到資料 或者我寄錯 一直以為是一年 04/01 13:17
→ ruby0104:算一次 04/01 13:18
推 tywei:在40人名單內,只要沒留在25人就會用到option 04/01 14:34
→ tywei:例如春訓沒搶到位置的40人內的球員,被放下去就會用到 04/01 14:35
→ tywei:若叫上來25人名單後,一直沒下去過(呆在DL也算)就不會用到 04/01 14:35
推 rivis:內行!感謝推!! 04/01 16:02
推 Lenard:推!! 04/01 17:03
推 peter71520:推! 04/01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