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nijun (∴☆★夏天好熱★☆‧.)
看板Tsao
標題[轉錄]青年日報替代補充役消息
時間Fri May 21 12:25:14 2004
※ [本文轉錄自 Bulls 看板]
作者: misson (再怎麼野蠻...繼續在野吧) 看板: Bulls
標題: Re: [轉錄][閒聊] 補充役替代役選秀
時間: Fri May 21 12:03:16 2004
我補充這一份報導
傑出運動選手加入國家隊可服補充兵役
【青年日報/92年8月26日第1版】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為解決優秀運動選手兵役問題,使運動員運動生命得以延續,並代表
國家參賽,擴大解釋「國家競技代表隊服補充兵役辦法」規定,未來如曹錦輝、王建民
等效命美國職棒的臺灣球員在美國比賽期間,都可視為服役,但必須列管五年。
目前實施役男優秀選手培訓制度,有服「體育替代役」和「國家競技代表隊補充兵役」
兩種。依據「國家競技代表隊服補充兵役辦法」規定,凡具備最近一屆奧運、亞運、東
亞運、世界正式錦標賽、亞洲正式錦標賽、世界青年錦標賽和亞洲青年錦標賽的國家代
表隊役男,都可申請服補充兵役。
役期只需參加四十二天軍事訓練,由體委會安排在非比賽期間服役,但是必須另外接受
體委會三年(集中集訓兩年並列管一年)或五年的列管;如果另外獲奧運前三名、亞運
第一名,可以申請解除列管。前述兩種補充兵役列管的方式,一般優秀選手申請服補充
兵役後,安排在國訓中心集訓二年,集訓期間受考核規定規範,第三年的列管,必須配
合參加指定賽會。
至於特優選手,臺灣如有適切訓練環境可供訓練時,依前述方式培訓;對於具有國際競
爭力的職業選手,而且在國外參加職業賽的訓練環境和條件,都優於臺灣時,考量以列
管五年方式實施,並同意他們到國外參加職業聯盟,列管期間只需配合國家徵召參加國
際重大比賽即可,視同考核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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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hanijun:借轉曹版^^ 210.69.200.1 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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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滿ㄉㄟ
幸福與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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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adboy:this is a joke... 218.167.70.251 05/21
推 egghead:+1 218.184.108.100 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