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25 公共論壇
「南方部落重建聯盟」宣佈成立 在地主體開始凝聚
張立本
按:「南方部落重建聯盟」於20090823上午召開「部落老人要回家」記者會,
本文的書寫內容,則主要源於記者會前兩天,在鳳山、旗山,與那瑪夏鄉自
救會和南方部落重建聯盟的接觸,主要以他們的意見、我對會議的觀察、討
論過程激發的想法整理而成,但由於不是專訪,無法以採訪的方式呈現。書
寫的目的,是儘速的傳遞南方的組織困境與實況。
地方主體的平台正式確立
災難已經發生兩週,受災的部分城市地區已經逐漸清除了淤泥、恢復運作,
主流媒體降低了報導災區的比例,民間社會福利團體的救難系統大致分平了
資源,但是,政府出抬的「莫拉克災後重建特別條例」,這項公權力強制措
施,卻可能造成更大的災難。
同時,為因應政府無能,漸次整合了的監督政府施政的全台社運團體,在生
態、國家工程、法律、原住民部落或其他方面陸續提出的政策批判,亦亟需
與災區主體的節奏拉齊腳步,因為,不同於城市區域的山間,在實際受損的
土地上,地方組織才剛有機會喘息。
「南方部落聯盟」原與發起自救行動的那瑪夏鄉各地的青年,共同組成「那
瑪夏自救會」,由於階段性的急難工作已大致完成、部分青年要回到家鄉的
工作裡,同時為了凝聚在地重建共識、因應混亂的社會福利系統、政府的草
率粗糙,和回應社會運動圈目前的積極行動,故而決定轉型為「南方部落重
建聯盟」。
聯盟目前的三點訴求是:
一、現階段需同村集體安置,以便凝聚族人災後重建共識和共同照顧精神;
二、所有決策過程必須公開,中央、地方層級重建委員會需有災區自治組織代表,
上述代表應經本聯盟之推舉;
三、除短期安置相關政策外,本聯盟要求原居地與遷村可能地點之生活機能分析報告
儘快出爐,並持續監督未來族人順利返鄉生活的政策規劃。
看見原住民「文化」:同村集體臨時安置問題仍然緊急
從外面觀察,往往把受災戶當作全都一樣,但不可否認,這次風災主要落在
原住民部落。雖然受災的原住民族人在悲慟中仍保持樂觀,不過,如果沒能
在笑容中警覺「原住民族們」的危機,那麼政府、社福機構的力量很可能成
為二度災難,徹底把原住民族清洗成「一般人」、摧毀了原住民文化。
災後,應該要迅速讓災民能「同村臨時安置」,恢復社會網絡的作用。尤其
當我們發覺受災戶的「原住民」性質,更要「同村安置」,以利部落族人迅
速恢復包括集體討論、集體照護在內的「正常生活」,依據部落原本的討論
機制凝聚共識。
受安置的民眾被迫離開了造就他們文化的土地,這是災難的後果,然而我們
不得不承認,救災行為也加深了部分的混亂。由於救災體系倉促拼湊,受害
居民被以分批的方式接送下山,又以分散的地點進行安置,使得部落被拆散。
好像是災民主體的缺乏,實際上卻是天災人禍的後果。
無法恢復發揮部落正常的公共生活作息,因而也就無法共同面對、以作為主
體的方式討論未來,現在委居於佛光山的江女士就說,這是「以為我們原住
民想去哪就自己去,好像不知道我們什麼都沒有了,沒有車子、不能移動,
而且我們的朋友都是災民」。
除此之外,更為嚴重的後果是,受災的人必須自己承受創傷。部落瓦解後,
很多老人「只好都待在地下室,在安置中心的地下室不出來,因為這樣她才
可以看到所有的人,她才感覺安全」。
「個人」在這個時候感覺慌亂不安,外來的救災體系雖然有資源,卻無法也
不能代替原有的社會網絡。現在的狀況是,每個大規模安置災民的地點,剛
開始的時候,不同的團體都穿插交錯,體系混亂,雖然每個地方都慢慢的轉
為政府委託給特定團體,然而,表面上的規律卻股子裡是「分完了」資源。
分配完畢後,慈善團體、社會福利團體的資源,又以分散、原子化個人的方
式供應,於是散居的族人們,再度被從身體上切割、心靈上裂解。
「每天有做不完的問卷」居民說。社會福利團體,依據他們原本業務的內容,
像是婦女、兒福,各自提供資源,好像補助很多,但是沒有統整,沒有說明、
各行其是。「老人說看不懂,他們就用騙的,說念給你聽,你簽名」阿布
〔女吾〕說。這種分配補貼的作法,雖然可能是善意,說騙,是因為主流認
定的幫助有反效果。原本部落共同體被打亂的情況下,每個人又再承受更大
的壓力。
「為什麼家庭要分開、讓子女要去台北上課?子女離開父母了,情緒不好,
父母跟子女都難過」,災民問。不只是情緒,還應該看見政策用拆散、打
亂,來遂行其所謂保育、維繫。大官們居然笑著說「我們歡迎你來台北縣」。
源於中央政府無能,而從不同層級政府「硬被擠出來」的資源,是撕裂部
落,某些民間團體提出來的全面性永久居住方案,在部落主體沒有成形的
時機裡,也不會對災民有多少好處。
剛好相反的觀點。南方部落重建聯盟認為,重建的第一步應該是「讓同村的
人能夠集體安置(臨時的、短中期安置)」聯盟提到「這樣部落的人才能夠
一起討論集體的未來,這是部落的方式」。受災戶並不是可以拆散、隨便遷
移的,部落的人必須一起成長、共渡這段「復原時期」。唯有「同村集體臨
時安置」、讓部落迅速地在臨時安置中恢復正常運作,才能從讓部落凝聚開
始,慢慢的復原、討論部落的未來。
在目前的狀況下,聯盟點出了政府政策的荒謬,不但無能處理救災,還把重
建當作救災來趕時間。如果部落在重建之前就被拆散、四分五裂的強迫遷移,
那麼重建、文化、發展,什麼也不用談了。
要居民參與:政府決策不應強行跨越社會自主的線
由於災後山河變色的客觀條件,和政府與社福機構主觀的介入,使得災區主
體的出現更加困難。這個時候出抬的「災後重建條例」,若不算刻意趁虛而
入、壓制社會力的浮出,那至少也顛倒了政府責任的邏輯與施力處。
災難救急的階段,已經證明政府無能,現在更不應該越矩。政府緊急訂立法
規,充滿了權力的不平等,強調政府對於遷村的強制力,同時又把重建的職
責交給民間的超大型慈善團體,完全模糊了自己的責任。
災區當然需要資源,當然不會拒絕資源,但是災民不是大餅,並不是誰分得
了、認領、認養了,誰就真的幫上了忙。「每個人都來說要提供資源,每個
團體都趕這要你做決定,但是你什麼都不知道,怎麼知道什麼決定是最好的?」
加入聯盟的成員這麼問。聯盟強調,政府目前更需要「做好環境影響評估」,
提供有關原居地和可能遷移地的生活機能分析,因為這樣「才知道要不要遷
村、也才可以討論往哪裡遷村」。江女士說,「現在我們其實在做決定之前
已經被決定了」。但那些沒有居民主體的決定,都是刻板的,沒有原住民文
化的內涵。
居住、或是遷移,應該要回歸到原住民自己的意見。災區不是想像出來的,
但是政府似乎刻意逃避「原住民」這項特徵,用一種把社群、人格,機械似
的拆成一塊塊來補助的方式,把原住民文化推向漢化,更是逼著、誤導部落
在混亂中倉促做出錯誤、嚴重的決定。
原住民與漢人的區別,只是必須增加的一項變數。提出這個變因,要求在決
策體系中納入居民、納入原住民,不是叫政府又一次把原住民粗糙的當成一
塊鐵板,也不是提醒政府放入樣版代表。
政府目前的眼界,是透過官僚體系看見一個個縣市、鄉鎮、村,換言之,一
個個的地方政府。但對於原住民來說,「從山來看,從南部到東部,整個災
區是一個完整的生態系,居住,應該是生態問題」,阿布〔女吾〕提醒,救
災政策不只是以個案的方式處理每個人,也以個案的方式處理每個村。但是
原住民部落在山區的分佈是個整體,而同時,在鄉鎮、村的政府行政區塊裡,
還交錯著不同的族,像是布農、南鄒、泰雅、排灣、平埔,既是個案又不能
以個案來解決。
政府資訊的刻意不公開,忽略了從整體環境的角度,來看六龜、桃園、那瑪
夏、甲仙、嘉蘭的生態系,同時又忽略了文化的複雜性。
種種「忽略」的唯一成就,就是把原住民淹沒在主流的社會、主流的民意,
這是逃避責任的煙幕彈。而跳過救災的責任釐清,在又硬性介入,對人民來
說,則兩者無異,都是責任的扭曲。
山區的災難,受災的程度不同、狀態不同。而且無論如何,唯有當地居民才
對自己的處境有感覺。例如挐吾,高雄縣原住民婦女永續發展協會理事長也
說,「你知道老人為什麼不走?因為離開山上你就是災民,留在山上你才是
居民」。「誰想變成災民?」這是沈重的提問,必須靠居民自己來回答。
救災需要政府的介入,但是政府不能夠跨越社會控制的警戒線,尤其不能在
重建階段硬套「生活重建」的想像。同時,政府也不應該將權力「委外」予
特定團體,以為模式化、規格化的快速大規模重建就能解決問題,因為「部
落決定」才該是首要條件。如果政府真正要做災區的「生活復原」那麼首先
就要依照災區自主團體的意見,而不是把原住民部落重建,看成建築硬體的
技術問題,也不能夠把原住民生活恢復的問題,看成企業捐款額度所能解決
的經濟問題。
對於長年與自然律則共同生存的原住民部落而言,傳統、祖靈,都是考慮的
要件,卻不是政府的眼界。
南方部落重建聯盟呼籲,重建應該納入居住者的意見,應該納入原住民的意
見。在有法律的時候,工程都能出問題了,違法開發都沒事了,如果政府此
時又訂立了增加自己權限的法律,甚至排除「原住民基本法」,如何不令人
擔憂。應該清楚的釐清政府責任的線,它要究責、提供災區自然環境的資訊,
並且受到監督,無論如何不能超越「自主決定」。政府終究擔負分類與定義
土地的權力和責任,但是對於生活的復原(重建)則「要站在受損的土地上」
阿布說。「不要用想像來重建」,就算非遷村不可,也要讓居民在妥善的討
論之後,回到原住民群落的文化生存需要來決定。
部落老人要回家:回家的路請不要趕我
救災要搶時間,但是生活復原需要時間。臨時安置,無論短期或中期或長期
的「臨時安置」都需要盡快,但是朝向復原的定居,卻需要給居民時間思考、
評估。硬體的重建,無論建築材質、工法、配置圖,都是其次,是配合的,
核心的要素在於社會習慣與形態的維繫,是生活,是部落文化,是永久的與
傳承的。
因此,「同村集體臨時安置」也就不是僅暫時的危機。南方部落重建聯盟認
為,原住民的傳統是守護山河的,過去為了政府的大工程一再搬家,甚至為
了支持政府的建設而脫離了祖靈地,但還是艱辛的維持著原住民族的社會生
活方式、共同照顧,如今,如果要談生活的復原,也要即時開始討論後續的
部落自治、產業自主,否則原住民部落的生存問題只能跟過去,在政府補貼
的部落觀光政策,和大規模公共工程開發所引起的環境問題之間搖擺不決。
長年的社會運動早讓原住民基本法、部落會議、自治問題、保留地等種種的
意見和方案進入了政府的視野,但這個時候卻是考驗這份部落與國家的關係
的時候。
政府此時應該要主動撐開法律的寬容度,整理各種資訊,特別是受災認定部
分,因為受災戶應該被集體考慮、從社會生活和網絡的維持來考慮。否則,
「人」即使暫時的脫離了危險,卻身陷在不確定感,對於現在、未來都不確
定。自救會劉美玲就感覺她「很邊緣,我父母還沒出來、我又不是颱風期間
從山區撤退的,我剛好那幾天不在家,但是我家在裡面,我父母在裡面,我
是不是災民?」
南方部落重建聯盟目前將總部設置在「旗山鎮中正路四五八號」,目前已有
災區的「民族自治會」、「民生自救會」、「勤和自治會」等團體加入,南
部民間組織亦持續加入中。聯盟呼籲政府,應該要尊重部落主體,但是聯盟
並不打算以民間主導者的位置自居。聯盟希望作為平台,增加部落文化復原、
社會發展的想像力,以募款的方式自主運作,而任何的同盟、分工都是歡迎
的。
「部落老人要回家,但是回家的路,多給我們點時間」阿布〔女吾〕說。如
何讓危機變成原住民運動的轉機,需要諸眾的協力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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