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CYH (台中青年交流中心)
看板Emergency
標題Re: [分享] 台中募款傳單
時間Fri Aug 14 16:11:36 2009
第2張傳單 跟台中市府社會處詢問後
可能觸犯 公益勸募條例第24.25條
如勸阻不聽
可罰 4萬~20萬
※ 引述《marulala (清新健康脫脫拉拉)》之銘言:
: http://www.facebook.com/album.php?aid=98597&id=589801389&l=70b1296a81
: 抱歉 我不曉得要放在哪個分類
: 也只有聯絡人的電話沒有MAIL 囧
: 這是我今天做的 = =a 有印一些給文心路家樂福的義工
: 昨天我去一中街才呆一下下有點不好意思 >///<
: 所以想說盡小小的心力 印一些DM讓更多人知道這個訊息
: 如果有需要DM也可以再跟我說(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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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青年醉善協會 ║
║ 台中Youth Hub青年交流中心 ║
║ http://blog.xuite.net/youngs.good/youthhu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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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7.65.76
推 marulala:囧 這麼嚴重啊... 那把募款的字樣拿掉可以用嗎?>"< 08/14 16:40
→ TCYH:如果是和紅十字會合作 傳單上要加註他們的勸募的許可字號 08/14 16:45
→ TCYH:不然連他們組織都可能會一起被罰 08/14 16:46
推 marulala:喔喔!!真不好意思.. 我幫倒忙了〒△〒 08/14 17:04
→ res:有疑問者請見7086 該救災團所拿募款箱為紅十字會所有 並非 08/15 00:10
→ res:屬於救災團所有 救災團只有出人力 幫忙拿募款箱 無涉及任何金 08/15 00:11
→ res:錢行為 民眾捐錢請記得拿收據 08/15 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