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Emergenc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第2張傳單 跟台中市府社會處詢問後 可能觸犯 公益勸募條例第24.25條 如勸阻不聽 可罰 4萬~20萬 ※ 引述《marulala (清新健康脫脫拉拉)》之銘言: : http://www.facebook.com/album.php?aid=98597&id=589801389&l=70b1296a81 :  抱歉 我不曉得要放在哪個分類 :  也只有聯絡人的電話沒有MAIL 囧 :  這是我今天做的 = =a 有印一些給文心路家樂福的義工 : 昨天我去一中街才呆一下下有點不好意思 >///< :  所以想說盡小小的心力 印一些DM讓更多人知道這個訊息 :  如果有需要DM也可以再跟我說(羞) -- ╔══════════════════════╗ 台中市青年醉善協會 台中Youth Hub青年交流中心 http://blog.xuite.net/youngs.good/youthhub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7.65.76
marulala:囧 這麼嚴重啊... 那把募款的字樣拿掉可以用嗎?>"< 08/14 16:40
TCYH:如果是和紅十字會合作 傳單上要加註他們的勸募的許可字號 08/14 16:45
TCYH:不然連他們組織都可能會一起被罰 08/14 16:46
marulala:喔喔!!真不好意思.. 我幫倒忙了〒△〒 08/14 17:04
res:有疑問者請見7086 該救災團所拿募款箱為紅十字會所有 並非 08/15 00:10
res:屬於救災團所有 救災團只有出人力 幫忙拿募款箱 無涉及任何金 08/15 00:11
res:錢行為 民眾捐錢請記得拿收據 08/15 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