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篇獎勵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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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的 - 為了鼓勵板友能多多發文,並透過各類好文的出現來引導更多板 │
│ 友的共鳴與回應,也希望能夠透過這些好文章讓後來加入的新板 │
│ 友能有更多參考與學習的機會,故設立此獎勵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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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範疇 - 舉凡教學指導、專業測評、心得感想、議題分析、各類資料彙整 │
│ 等用心之文章,只要跟本板立意相符之內容均有機會獲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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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法 - 可獎勵之文章判定方式有二;第一由板友們熱情推薦,第二由活 │
│ 動辦理者(即板主)客觀認定。凡被指定之文章除標記以茲鼓勵 │
│ 外,另外可獲得定期置底之機會與1000P幣的獎勵(稅前;板主 │
│ 確認後立即核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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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 - 本活動無限期置底,歡迎板友熱烈參與和響應,謝謝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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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規懲處部分】 2009/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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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推文、噓文或發文討論時,請板友們切記理性,切勿挑釁、引戰、謾罵、 │
│ 惡言相向或人身攻擊,違者警告一次,再犯則依板規第9項處理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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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板友在求檔時請依照求檔格式撰寫。非光碟媒介之求檔,心得回憶字數部 │
│ 分需滿一百五十字以上,光碟媒介之求檔,需滿三百字以上之心得回憶字 │
│ 數(請板友注意,字數不包含平台或內容陳述內之字數)。求檔字數若不 │
│ 符要求,亦或撰寫時過於隨便(此由板主主觀判定,但會儘量通融),則 │
│ 警告一次,再犯則依板規第9項處理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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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充說明:1.心得回憶部分可隨意發揮,並不拘泥於求檔作品本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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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一則求檔文以徵求一個遊戲為限,若想同時徵求兩個以上的 │
│ 遊戲,請記得補上求檔所需的資訊與心得字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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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求檔文發出後請花點時間檢視,若未符合板規要求請立即修 │
│ 改;板主也會給予時間作修改,不會隨意動用懲處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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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求到想玩的遊戲後,別忘了向供檔的板友說聲:「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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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板嚴格禁止徵求或提供 GBA、NDS、PS2、PS3、PSP、NGC、Wii、XBOX、 │
│ Xbox360 或之後任何新平台所發售之遊戲,違者警告一次,再犯則依板規 │
│ 第9項處理之。違規文章部分會由板主直接刪除,違規推文則會請原文章 │
│ 作者協助修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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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本板禁止提供尚在開發的商業(需註冊付費)模擬器破解版或key file, │
│ 違者警告一次,再犯則依板規第9項處理之。違規文章部分會由板主直接 │
│ 刪除,違規推文則會請原文章作者協助修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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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本板禁止散佈非公開之個人資料(含姓名、電話、地址,信件、私人水球 │
│ 、非公開之照片等)違者直接劣退並水桶一個月,以推、噓文散佈者因無 │
│ 法劣退,故水桶期限直接倍計(兩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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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剽竊他人文章而求檔或其他非正當之用途者,直接劣退並水桶一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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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充說明:歡迎板友私下檢舉;檢舉事項若判定成立,檢舉者可獲得5000 │
│ P幣以茲獎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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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一行文、空白文、注音文、火星文、錯板文、交易文、廣告文、豪洨文、 │
│ 無意義灌水文、非板主所發之公告文或其他與本板無關之文篇違規事項, │
│ 違者直接刪文並於標題列或信件提醒,再犯則依板規第9項處理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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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充說明:何謂錯板文?舉凡政治、西斯、男女、宗教等與本板板旨或立 │
│ 意皆不相符之文類均在此範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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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為維護板友權益,由本板轉錄文章至他處時,請先獲得原作者同意再轉錄 │
│ 。轉錄文章時,請完整附上作者名字及其他相關資訊(勿修改或刪去)。 │
│ 若未經同意私自轉載,則警告一次,再犯則依板規第9項處理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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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被警告的板友不管再違反哪一項板規(除第5或第6項外),都是直接進 │
│ 入水桶十天以示懲戒,再犯即罰則倍計;若情節重大者(如惡意洗板、鬧 │
│ 板以致板面紊亂者),則無條件給予劣退與終身水桶。違反板規第5或第 │
│ 6項,則依照第5或第6項專訂之罰則懲處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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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充說明:各類違規事項均歡迎板友檢舉,亦歡迎被檢舉者出面說明,板 │
│ 主一定會秉公處理,請板友們寬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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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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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被警告或水桶之板友,板主會親自去函提醒,相關名單也會紀錄在精華區 │
│ 中的「板務暨公告記錄」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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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雖然懲處條例已經明訂,但板主並不喜歡動用罰則,故希望板友們在發文 │
│ 或推文前能先撥冗閱讀板規並理性思考,以免受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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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為了維護板風和穩定板務運作,板主有權力及義務對現行板規進行增訂與 │
│ 修正,修訂完成的新板規在公告後便立即生效,但效力不朔及既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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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倘若板友對板規有任何建議,歡迎利用置底建議區推文,謝謝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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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onpo 來自: 59.115.177.210 (04/09 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