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unnyass (Lt. U.)》之銘言:
: 語言和文字本身沒有主觀涵義
: 只有使用它的人賦予它涵義,它才有正面或負面的意義
噗,你說的完全正確──但有不曾被使用的語言嗎?
我們所看到、聽到、說出來、寫出來的,都已經被使用了吧?
你那三句寫出來時就已經被你使用,我讀到又被我使用。
說、寫是使用,聽、讀也是。
給你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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