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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unnyass (Lt. U.)》之銘言: : 語言和文字本身沒有主觀涵義 :   只有使用它的人賦予它涵義,它才有正面或負面的意義 噗,你說的完全正確──但有不曾被使用的語言嗎? 我們所看到、聽到、說出來、寫出來的,都已經被使用了吧? 你那三句寫出來時就已經被你使用,我讀到又被我使用。 說、寫是使用,聽、讀也是。 給你作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94.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