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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評論家認為萊斯的辯詞是迴避責任的語言遊戲。 萊斯再三強調白宮的重點在「strategy」而不在「tactics」 --攻打伊拉克對白宮來說是「strategy」, 防堵九一一卻是「tactics」,因此白宮顧此失彼。 可是「strategy」和「tactics」究竟有什麼不同? 美國人議論紛紛,學英文的我們更一頭霧水。 在台灣啃讀英文書的人,從文科到商科, 大抵都看過「strategy」和「tactics」這兩個字, 卻很難掌握它們的區別。 英漢字典將兩者都譯為「策略」、「戰術」, 而英英字典更將兩者列為同義字。 不幸,許多英文書籍卻又強調「strategy」和「tactics」 是對立的--於是我們無所適從。 而萊斯的辯詞清楚凸顯了「strategy」和「tactics」的差異。 誠然,兩者都是「策略」,都是「戰術」, 不過「tactics」是見樹不見林的,是走一步算一步的, 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 「tactics」治標,而「strategy」治本。 用學生的語彙來說, 「tactics」用來應付小考的, 「strategy」用來對付期末考、聯考的。 用股票族的術語來說, 「tactics」短線進出, 「strategy」長期投資。 萊斯為我們上了一堂英文課,釐清了「strategy」和「tactics」。 但這堂課卻是血淋淋的: 因為「tactics」治標不治本, 所以白宮忽略了關於恐怖主義的情報,坐視九一一發生; 因為「strategy」彷彿可以治本, 所以白宮堅持攻打伊拉克 (萊斯的邏輯是,只要平定伊拉克,整個中東就有和平的一日, 恐怖主義就斬草除根了)。 這就是釐清了「strategy」和「tactics」的結果: 強行切開兩個相似的詞,血漿從切口湧出。 但是,如果這兩個詞形影相隨,難分難捨, 是否就可以少流一點血? 節錄自紀大偉<比叫文學--血淋淋的英文課> 聯副2004.5.1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2.136.204
boyofwind:推一個 222.250.144.84 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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