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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rozendream (cien anos de soledad)》之銘言: : 法律常識 或是法律常識教育 英語怎麼說呢?? ^^^^^^^^ legal common sense ﹝我個人是會比較傾向 legal knowledge,沒為什麼,就感覺比較對﹞ 『法律常識教育』我會講 legal education for the laypersons, 因為既然是常識教育,想來是給一般民眾而非法律專業人員。 另外,law for dummies或是 law 101也可以。 三者的差別在於用法,看你文章是怎麼寫。 後兩者一般比較適用於書名或簡冊的標題。 『101』,不是用做標示數目時,有『初級』的意味,起源於大學課程裡面 一年級的課﹝初級課程或是導論﹞的編號都是 1 開頭的。 『dummies』在這裡不是指負面意味的『笨蛋』,比較近似 laypersons 的意思。 : law education?@@ 謝謝大家! law要變成形容詞 lega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2.136.150.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