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levenseven (711)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Re: [情報] 釋字741
時間Fri Dec 9 16:37:07 2016
725和741看了快兩小時
本魯還是看不太懂為何
725對於大多數老案子根本徒具虛文
725: 只對"釋憲聲請人"賦予可聲請再審
741: "只要曾聲請過釋憲並獲定期失效違憲宣告者"都可以適用
的" "中不就是釋憲聲人嗎??
拜託強者解惑 感謝~
※ 引述《yu123370 (宇)》之銘言:
: [情報] 本分類為各項用於發表各種考試相關資訊、國考相關
: 新聞、大法官釋字、法律增修等等。
: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_1.asp?expno=741
: 大法官速度也太快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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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larinaser: 725是不是有實務用在只有725那個案件的聲請人才可以 12/09 16:40
→ clarinaser: 聲請釋憲 12/09 16:40
→ ALJAZEERA: 741是說 定期失效的所有聲請人 都可以聲請再審 12/09 18:50
→ ALJAZEERA: 因為最高行把725凹成只有725聲請人才能就此聲請再審 12/09 18:52
→ ALJAZEERA: 變成其他定期失效的聲請人不行聲請再審 所以才會有741 12/09 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