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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和741看了快兩小時 本魯還是看不太懂為何 725對於大多數老案子根本徒具虛文 725: 只對"釋憲聲請人"賦予可聲請再審 741: "只要曾聲請過釋憲並獲定期失效違憲宣告者"都可以適用 的" "中不就是釋憲聲人嗎?? 拜託強者解惑 感謝~ ※ 引述《yu123370 (宇)》之銘言: : [情報] 本分類為各項用於發表各種考試相關資訊、國考相關 : 新聞、大法官釋字、法律增修等等。 :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_1.asp?expno=741 : 大法官速度也太快嗚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7.128.8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81272629.A.B74.html
clarinaser: 725是不是有實務用在只有725那個案件的聲請人才可以 12/09 16:40
clarinaser: 聲請釋憲 12/09 16:40
ALJAZEERA: 741是說 定期失效的所有聲請人 都可以聲請再審 12/09 18:50
ALJAZEERA: 因為最高行把725凹成只有725聲請人才能就此聲請再審 12/09 18:52
ALJAZEERA: 變成其他定期失效的聲請人不行聲請再審 所以才會有741 12/09 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