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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horo: 攻三小???????? 05/24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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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yniori: 第?748鉢? 05/24 16:01
推 pichu215: 真的丟回立法院吵ㄟ 05/24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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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dudsorj: 哇靠我學長完全命中結局啊.... 05/24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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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malltwo: 翻譯啥第一段不就寫完了嗎 05/24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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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35715987: 太長 05/24 16:03
→ Abby530424: 違憲 兩年內修法 丟回立法院 05/24 16:03
噓 hahaha0204: ======違憲 丟回立院======= 05/24 16:03
推 gogoto990: 理組看不懂 05/24 16:03
推 PeterHenson: 兩年內喔 以立委素質 科科 05/24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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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JAZEERA: 民法違憲 立專法還是修法隨便 兩年沒修沒立可直接結婚 05/24 16:03
→ kenro: 立專法也是可 05/24 16:03
推 hekui: 推 05/24 16:03
推 colinfeng: 可以講結婚嗎 05/24 16:03
→ josemora: 哦 是這樣啊 05/24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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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nds20151: 先推再說 05/24 16:03
→ kerkyky: 司法已死!! 05/24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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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onixs: 這麼長在共啥小...怎麼你比記者還快公布.... 05/24 16:03
推 HCPaulSC: 留名 !! 05/24 16:03
推 iqlow: 媽我在這 05/24 16:03
推 Lupin97: 違憲確立,但對於直接修民法或是立專法沒講明,只說兩年 05/24 16:03
推 hogu134: 神串留名 05/24 16:03
→ danel801003: 留名 05/24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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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ww1234528: 恐同崩潰 05/24 16:03
推 dbdudsorj: 哇靠我居然頭香推啊!!! 05/24 16:04
推 makkapakka: 所以之前流出的假消息是假的吼 05/24 16:04
推 peterrr: 推 05/24 16:04
推 aurora110229: 簽 05/24 16:04
推 s19951231: 只說反同違憲 修法還是立專法決定 05/24 16:04
推 j8400703: 推 05/24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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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upin97: 內必定要搞定 05/24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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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ony0501: 見證歷史 05/24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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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erodo: 又回原點,專法民法,,,搞笑 05/24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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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tarbucks16: 推 05/24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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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elly21404: 哇嗚 05/24 16:04
推 backpackertw: 修法囉 05/24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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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johnny3: 摘要 與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 05/24 16:04
推 andy90498: 過了 第一段就直接上色重點阿 05/24 16:04
推 homerunball: 司法院真狂 05/24 16:04
推 pz5202: 推 05/24 16:04
→ johnny3: 權之意旨有違 05/24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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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isaa: 喔喔喔喔喔 違憲了,這是很大一步 05/24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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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ricia1231: 開心 05/24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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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ecret1414: 有定期限好棒!!!!! 05/24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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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force5566: 有重點嗎?太長了懶得看 05/24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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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iou1109: 05/24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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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dnek: 一堆問結論的是不知法律人結論都寫在前面嗎 05/24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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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leooo: 推 QQQQQQQQQQ 05/24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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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henorth: 不然同性結婚違憲,但是怎麼立法丟回立法院,2年內沒立 05/24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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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peter819: 推 05/24 16:07
→ thenorth: 法,可以直接去戶政登記 05/24 16:07
→ Abby530424: 回F大 違憲 兩年內修法 丟回立法院決定 05/24 16:07
推 pyr373: 違憲宣告,爽! 05/24 16:07
推 jjjhhh897564: 推 05/24 16:08
推 Anastalife: 護家盟要崩潰囉 05/24 16:08
推 kaidi620: 神串朝聖 05/24 16:08
推 kevin51521: 送 05/24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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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by530424: 感覺是 05/24 16:08
推 HANJIUN: 看要修民法還是訂專法 有時間限制讚哦 05/24 16:08
→ ZMittermeyer: 亞洲第一 恭喜恭喜 05/24 16:08
推 LoveMakeLove: 贏了 05/24 16:08
推 yingshadow: 推推推 05/24 16:08
噓 Marzzze: 甲甲進攻囉 05/24 16:08
→ stantheman: 兩年內若不修法,則異性戀婚姻通通失效 應該是這樣 05/24 16:08
推 grimmd59570: 推啊啊 05/24 16:08
推 isaa: 這釋憲出來真是很大一步,恭喜,但記得不要再銃康幫忙的人了 05/24 16:08
推 annie06045: 為什麼規定2年內? 有什麼依據嗎? 05/24 16:08
→ manboisold: 歷史性的一號阿 05/24 16:08
→ d16352003: 又要領先世界國家,然後才又要發現一堆問題 05/24 16:08
→ lucy3352118: 推 05/24 16:08
推 psj81430: 讚啦 完全命中 05/24 16:08
推 cul287: 憲法光平等原則就海電民法了 05/24 16:09
推 ALJAZEERA: stantheman理解錯誤 05/24 16:09
→ Abby530424: 這樣萌萌不能用拖的欸 突然覺得他們有點可憐 05/24 16:09
推 s130350: 某些帳號跟某些萌又少了東西嘴炮了 05/24 16:09
推 u96873: 留名 05/24 16:09
噓 highca0709: 想結婚隨便你 但是別想養小孩 05/24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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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dyingpete: 推 05/24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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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ul287: 大法官要凹成合憲很難拉 05/24 16:09
推 laygoyolo: 趕快推 不然人家因為我們看不懂 05/24 16:09
推 JSeung: 再來還是要戰專法...QQ 05/24 16:09
→ bearking2: 仇甲恐同的都來崩潰囉~ 05/24 16:09
推 zxasqw0246: 甲爆惹~~~ 05/24 16:09
推 momofujisaki: QQ!!! 05/24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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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hlolha: 我覺得台灣該廢除基督教 不然也一堆問題 05/24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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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eca915025: 推! 05/24 16:09
→ lucy3352118: 補推 05/24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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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by530424: 是賴滿兩年直接民法結婚? 05/24 16:09
推 silversday: 推!! 05/24 16:09
推 polyasia: 推 05/24 16:09
推 top111111111: 先推再說 05/24 16:09
推 doraemon8709: 神串留名 05/24 16:09
推 pk66295532: 留名 05/24 16:09
推 easyjob: 兩年後直接登記 05/24 16:09
推 andy90498: 推推 兩年內沒修法直接適用現在的民法XDD 05/24 16:09
推 WWWWW123: 哈哈 05/24 16:1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hancing (118.160.210.174), 05/24/2017 16:10:02
推 cat763152001: 會在考試前修法嗎?嗚嗚 05/24 16:10
→ wuzhenwei: 異性結婚違憲? 05/24 16:13
推 ipi050102: 推 05/24 16:13
推 pt7441: 會考嗎 05/24 16:14
推 fun791128: 留意一下吧 誰知道會不會考呢 05/24 16:14
→ fun791128: 不是說異性結婚違憲吧 是限制同性結婚違憲 05/24 16:15
推 nwg2k562: 推 05/24 16:17
噓 famas2200: 以後路上都是同性戀 05/24 16:17
推 annie06045: 一個異性戀 會因為同性婚姻過了 就突然變同性戀嗎? 05/24 16:18
推 sjy0821: 以某樓的邏輯,國考可能會永遠落榜 05/24 16:21
推 gl4su06: 先推再說 05/24 16:23
推 HANJIUN: 某些人要互相尊重很難 不過有出到這條你還是要按照大法 05/24 16:23
→ HANJIUN: 官的意思寫XD 05/24 16:23
推 hermes20372: 哈哈哈哈哈 05/24 16:24
→ hermes20372: 崩潰的人考試不知道要怎麼想哈哈哈哈哈 05/24 16:24
推 bryant780417: 沒想到都已經讀書了邏輯還那麼差 05/24 16:24
推 cat763152001: 還好週日憲法總複習 05/24 16:26
推 py531626: 推 05/24 16:26
推 piercingX: 好狂的解釋 推 05/24 16:30
→ amiwry: 某樓邏輯太好笑 05/24 16:30
推 allesvorbei: 憲法一定會考吧,民法還有其子法、國際私法都會受到 05/24 16:31
→ allesvorbei: 影響,看來這兩年都會考... 05/24 16:31
推 noobismeok: 某樓,尊重很難嗎 05/24 16:31
→ sparklekyu: 感動QQ 換個方向想,這個出題機率應該不低 05/24 16:33
→ goodbearz: 反同表示:狼師我閉嘴,同性戀真愛我靠北 05/24 16:33
→ jwestay: 甲甲 有機會了 嘖嘖 05/24 16:34
推 aa708: 推~ 05/24 16:35
→ Xenogamer: 這今年必考吧 05/24 16:35
推 libbyer: 推 05/24 16:38
推 sam88264: 某樓崩潰 05/24 16:38
推 Windk610i: 路上同性戀就同性戀阿 你就一直待在家好了 05/24 16:39
→ s6210603: 尊重他們吧 05/24 16:41
推 MrHeat: 性犯罪或是暴力犯罪還有可能學 同性戀是要學個屁 05/24 16:42
推 Xenogamer: 不過本來以為這議題可以卡住大法官一段時間 照這效率 05/24 16:45
→ Xenogamer: 考試前應該還有機會生出一個大法官解釋QQ 05/24 16:45
推 bcs: 那只有男生國防訓也是違憲嗎 05/24 16:48
推 wowisgood: 不同意見書還蠻精彩的 05/24 16:52
噓 nra7346: 垃圾解釋...... 05/24 16:57
推 kamelol: 推 05/24 16:59
→ kamelol: 送分題來惹 05/24 16:59
推 jay111101: 爽啊!接下來就是通姦除罪和廢死了 05/24 17:01
推 Deesu: 崩 都崩! 爽 05/24 17:03
推 Frank8584: 不知道此次釋憲,對於準備民法此一科目(親屬法及身分 05/24 17:05
→ Frank8584: 法),不知道是否要重新準備?充滿許多不確定性。 05/24 17:05
推 DianLuTu: 送分題get 05/24 17:07
推 ISBearking: 立法院擺爛不修民法不立專法也可以 05/24 17:07
→ ISBearking: 逾期未完成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相同性別二人為成立以 05/24 17:07
→ ISBearking: 經營共同生活為目的,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 05/24 17:07
→ ISBearking: 關係,得依婚姻章規定,持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書面,向 05/24 17:07
→ ISBearking: 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並於登記二人間發生法律上配 05/24 17:07
→ ISBearking: 偶關係之效力,行使配偶之權利及負擔配偶之義務。 05/24 17:07
推 yonmi: 推!! 05/24 17:07
推 acbt4343: 一堆魯蛇沒女朋友還來這招 要魯蛇自殺嗎? 05/24 17:08
噓 Scansnap: 不是反同崩潰,而是這解釋的內容怎麼可以這麼垃圾,拿嚴 05/24 17:09
→ Scansnap: 格審查標準違憲只換來行政登記權,其他都立法形成自由, 05/24 17:09
→ Scansnap: 還最後特別說不及於其它,怕你誤會,真垃圾的去死吧748 05/24 17:09
推 a58558512: 推!!考這個剛好賺到 05/24 17:10
→ sjy0821: 吳陳鐶的不同意見書…… 05/24 17:12
推 winnie830925: 推 05/24 17:16
推 when516: 推 05/24 17:18
推 louis123321: 一點都不垃圾啊 樓上幾樓解讀成怎樣的東西了xdd? 05/24 17:27
推 jardon: 明年應該會拼命考 05/24 17:31
推 cbstgb: 推 05/24 17:31
推 Scansnap: 有人說我卻不附理由 記仇逢我必反啊 心眼真像女生XD 05/24 17:34
→ louis123321: 還好吧 就剛好看到啊 哈哈 05/24 17:39
推 gs1: 不會考 不用擔心 05/24 17:39
→ louis123321: 我也跟你沒仇… 05/24 17:40
→ louis123321: 但真的解讀錯誤啊 哈哈 05/24 17:41
推 acid99: 推 05/24 17:43
噓 orfan: 沒翻譯 05/24 17:44
推 shaphanty: 性傾向屬難以改變之個人特徵 05/24 17:50
推 luismars: 其實最省事的就是放著兩年,同婚效力自冉納入民法。 05/24 17:54
→ luismars: 還修法實在太難為立委諸公們的腦細胞了,大法官真貼心。 05/24 17:55
→ luismars: 不過這則的意見書目前實在太少了,希望後來能補上。 05/24 17:56
推 jk0204: 結論就是民法該條違憲,兩年內必須修法,如果兩年時間到 05/24 18:23
→ jk0204: 還沒修法,只要有兩個人就可以手牽手去登記結婚了 05/24 18:23
推 Unfriendly: 大推!感謝大法官們勇敢、理性、認真做出這感人的釋字 05/24 18:27
推 darcy15: 推! 05/24 18:36
推 op511: 推 05/24 18:40
推 Sayd20: 就是要推 05/24 18:42
推 jhajipi: 不喜歡歸不喜歡,但是要尊重吧!能夠成為亞洲第一個通過 05/24 18:51
→ jhajipi: 同性的,以台灣為驕傲,且大法官還訂期限,司法很公平呀 05/24 18:51
→ jhajipi: !不懂那些在吵司法不公的點在哪?明明憲法就是根本大法 05/24 18:51
→ jhajipi: ,既然是根本大法,又哪裡來的不公? 05/24 18:51
噓 famas2200: 祝以後帥哥都變成Gay,胖醜女都變成T,國家要亡矣 05/24 18:55
→ famas2200: 我基督徒,這種結果真不樂見 05/24 18:56
→ famas2200: 還有又多一個爭點要讀了 05/24 18:57
推 FAYeeeeeeee: 以色列不是也有同婚嗎 為何一直強調亞洲第一 05/24 19:05
推 coyoteY: 以色列不能註冊,承認同性伴侶和他國註冊 05/24 19:11
推 rtnogstcy: 有懶人包嗎 沒有晚點再看 05/24 19:20
推 lolicone: 看到這個解釋文 我蠻支持立法院那些猴子擺爛不理這件事 05/24 19:26
推 hsulowliet: 樓上fa大,你多一個要讀的爭點是別人爭一輩子的權利, 05/24 19:34
→ hsulowliet: 還有亡國論不用再出來秀下限了 05/24 19:34
噓 redspeed: 煩,又要多記一條釋憲 05/24 19:52
噓 iEisen: 鬼島不意外阿,恐龍法官對可教化判生不判死,這結論不意外 05/24 20:04
推 feat3oh3: 推~ 05/24 20:14
推 winner9912: 推~ 05/24 20:31
→ aa708: 好多人崩潰喔~ 05/24 20:31
噓 famas2200: 基督徒崩潰啦 05/24 20:32
→ famas2200: 還要修民法,馬的我要考民法耶 05/24 20:34
→ famas2200: 大法官應該叫逆尾立專法,不要再拖累考生了啦 05/24 20:34
推 leoliao1994: 恐同崩潰囉 05/24 20:34
推 soqqcat: 民法除了稱謂會更動之外,技術性操作跟目前並無太大不同 05/24 20:38
推 hermes20372: 笑死 05/24 20:52
推 hotboy2010: YAYAYA~~上天有眼睛 05/24 20:55
推 Tevye: 嗯…看起來跟我的專業科目沒有太大關係 05/24 20:55
推 bvcde33wq: 反同崩潰蘇胡 05/24 21:06
噓 smallv3: 看不懂 05/24 21:11
推 LONGLONG: 還真的違憲,跟我猜一樣。 05/24 21:27
推 p47603986: 喊滾島的可以趕快移民嗎 科科 05/24 21:32
→ p47603986: *鬼島 05/24 21:32
推 pukate: 推…大法官有遠見 05/24 21:47
推 evilsura: 身為異性戀的我感到非常欣慰跟驕傲,同志們辛苦了 05/24 22:03
推 Rainycatz: 解釋文非常感人:) 05/24 22:05
推 vivalight: 推!!!!!!!!!!! 05/24 22:22
推 jeross: 覺得這個釋字在國考版應該討論的是 會不會考 考在哪 其他 05/24 22:23
→ jeross: 言論 滾回八卦版 05/24 22:23
→ LoveWin7: 下個月有沒有機會出現釋字749? 05/24 22:23
→ vyeight: 現在到底是要怎樣的人才會不支持同性戀啊(沒自信腫臉笑) 05/24 22:34
噓 cityman0915: 請不要厭惡甲甲了,甲甲比蟑螂好多了 05/24 22:38
推 chiangchia: 推! 05/24 22:40
推 beaanchor: 一定推的,歷史性的一刻!! 05/24 22:48
推 knchocho: 簽 05/24 22:59
推 davidpop: 想看到更多其他大法官的不同意見書~~ 05/24 23:12
噓 jwestay: 甲甲有什資格結婚 05/24 23:20
推 evilsura: 4不4有人自居為板皇啊?XDDDDDDD 05/24 23:20
推 magie: 所以就是違憲,兩年內要修法? 05/24 23:24
推 vitzou: 噓的人請問你有什麼資格考公務員當公務員啊!!!! 05/24 23:41
→ famas2200: 希望有大法官出來反對,不反對也提倡立專法 05/24 23:41
→ vitzou: 竟然在國考版還有那麼多人崩潰 大開眼界 05/24 23:42
推 jardon: 未來熱門考題 05/24 23:46
→ jardon: 立法院那些猴子不修一樣沒用 反同婚夠力不會今天只有50個 05/24 23:47
→ jardon: 人在門口崩潰 05/24 23:47
噓 famas2200: 同性戀可以結婚,以後要不要也開放跟左右手甚至是抱枕 05/24 23:49
→ famas2200: 結婚? 05/24 23:49
→ famas2200: 大法官我要跟變形蟲結婚可以嗎? 05/24 23:49
→ yun0112: 說真的部分言論讓我一度懷疑這是在國考版嗎XD 05/24 23:54
推 haohaobobo: 只是各給一半的解釋 只給同性者結婚的權利 但其他的 05/24 23:56
→ haohaobobo: 身分關係特別強調並不在此次解釋範圍內 這部分也是給 05/24 23:56
→ haohaobobo: 反同志者有個交代 說明大法官也沒有全部照單全收 其他 05/24 23:56
→ haohaobobo: 涉及第三人包含收養小孩以後再談 05/24 23:56
噓 a9301040: 噓的人沒有言論自由,這種人才沒資格當公務員 05/24 23:57
→ a9301040: 如果沒有正反兩方意見,就直接立法就好了 05/24 23:57
推 haohaobobo: 這解釋和大部分人民認為同志兩個人自己愛怎麼做就怎 05/24 23:58
→ haohaobobo: 麼做的想法一致 但涉及第三人的部分 大法官卻不敢說也 05/24 23:58
→ haohaobobo: 可以比照異性結婚者擁有 05/24 23:58
→ a9301040: 立法院多數黨兼執政黨就是因為兩方爭執不下沒動靜了 05/24 23:58
→ a9301040: 說不能噓,噓不能當公務員是啥論點 05/24 23:58
→ a9301040: 當然推噓也要有自己的理由,那些反串亂入也是頗有趣 05/24 23:59
推 haohaobobo: 因此之後同性結婚的想要收養小孩還是會產生爭議 畢竟 05/25 00:00
→ haohaobobo: 大法官特別說只有結婚章節是解釋範圍 其他不在解釋範 05/25 00:00
→ haohaobobo: 圍 這留給反同志者很大的發揮空間 05/25 00:00
推 yattin: 吳陳鐶不同意見書後半段我可以理解 但前半段關於程序不符 05/25 00:03
推 haohaobobo: 之後戰場應該在父母子女這章節 同性結婚的有沒有適用 05/25 00:04
→ haohaobobo: 了 大法官很技巧的迴避掉了 說真的 這麼大的議題 扣 05/25 00:04
→ haohaobobo: 掉事實及立法歷程後的理由寫那麼少 相較之前重大議題 05/25 00:04
→ haohaobobo: 的論述 這次實在論述的有點少 05/25 00:04
→ yattin: 的論證...釋憲申請人為機關的情況很少 地方機關更是少之又 05/25 00:04
→ yattin: 少 照吳陳鐶的論證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賦予地方機關的釋憲權 05/25 00:05
→ yattin: 將形同被架空 05/25 00:05
→ yattin: 前面漏打 應該是"申請釋憲權" 05/25 00:06
→ yattin: 不是"申" 是"聲" ~_~" 05/25 00:07
推 KANXO: 推這很大的一步~ 05/25 00:17
推 mengshiue: Fa大的言論讓我大開眼界 05/25 00:39
推 p62014: 不曉得該說是意外還是意料之中 05/25 00:47
推 raysun011081: vitzou, 噓的人只要有畢業證書就可考公務員囉^^ 05/25 01:20
推 PpWei: 有些人噓的言論應該是反串吧... 05/25 01:45
噓 holdbird: 游盈隆:同性婚若合法 10級大地震 反正2018冥禁洞大崩盤 05/25 01:47
→ holdbird: 板上的蠢吱 也會崩潰的 05/25 01:48
推 teddybear221: 很意外國考版這麼多人崩潰…這意味著選擇國考的國考 05/25 02:06
→ teddybear221: 生部份的人其實思想都比較封閉,傳統嗎? 05/25 02:07
推 leaderweb: 吳陳鐶的不同意見書超廢 根本就是剪貼各大公約加寫心得 05/25 02:18
→ leaderweb: 平等原則嚴格審查合憲那段更傻眼 法律公式帶一帶而已 05/25 02:20
推 leaderweb: 抱歉上面審查標準那段看太快沒看清楚 其實他還是分別用 05/25 02:25
→ leaderweb: 嚴格和合理審查標準去審查 05/25 02:26
→ leaderweb: 噓的人應該沒要考憲法吧 要不然沒看見幾個有讀書的酸法 05/25 02:47
推 mychat: 某樓仇女 仇學分班 仇身高 仇全職考生 現在又多個仇甲了 05/25 02:56
→ mychat: 仇的都是一堆跟你生活無關無接觸的人 真的是滿負面的人生 05/25 02:57
→ chungrew: 應該要修憲了 05/25 03:06
噓 djpkkxet: 當他們小孩真可憐 05/25 03:55
推 larin1223: 崩潰的人考出來要按照自己的歧視心態作答哦^^不要考出 05/25 04:06
→ larin1223: 來又當白海豚 05/25 04:06
推 Neter: 百推內! 05/25 07:08
→ famas2200: 不好意思,我是基督徒,昨天有點太激動,大家考試壓力很大 05/25 08:06
→ famas2200: 還造成大家困擾 05/25 08:06
→ famas2200: 雖然教會內部多表示痛心和遺憾,但也多半予以尊重,也希 05/25 08:10
→ famas2200: 望同性戀者,有空多至教會,擁抱主的愛,以及美德 05/25 08:10
噓 leoliao1994: 哇樓上立刻轉彎耶 佩服佩服 05/25 08:16
→ leoliao1994: 噓 famas2200: 同性戀可以結婚,以後要不要也開放跟 05/25 08:17
→ leoliao1994: 左右手甚至是抱枕 05/25 08:17
→ leoliao1994: 基督徒就可以秀下限嗎?可以不要拿信仰當藉口嗎? 05/25 08:18
→ famas2200: 某樓說我仇女?抱歉我只是陳述意見,而且我已經有女朋友 05/25 08:19
→ famas2200: 了;仇學分班?抱歉我也修過部分法律學分班的課程;仇高 05/25 08:19
→ famas2200: 個子倒是真的,小時候被高男霸凌過;仇全職考生?倒不如 05/25 08:19
→ famas2200: 說是羨慕;仇甲?不完全認同,但尊重 05/25 08:19
→ famas2200: 不是立刻轉彎,而是我感受到主的美意,所以也不需要太過 05/25 08:22
→ famas2200: 苛責同性戀者,說完我還是要進去水桶牢房蹲三十天的喔 05/25 08:22
→ leoliao1994: 不認同但尊重咧~昨天用那些字眼,現在又說尊重,轉 05/25 08:25
→ leoliao1994: 舵速度倒是蠻厲害,但恐怕只是虛與委蛇之詞罷了 05/25 08:25
→ leoliao1994: 希望主的美意能讓你真的尊重每個人,而不是因為要被 05/25 08:26
→ leoliao1994: 水桶才在那邊展現大愛 05/25 08:26
→ leoliao1994: 同性戀是你可以選擇要不要苛責的嗎?說到底還是偽善 05/25 08:28
→ leoliao1994: 嘛! 05/25 08:28
→ famas2200: 樓上你要這麼想我也沒有辦法,畢竟你也看不到我臉上的 05/25 08:29
→ famas2200: 表情也聽不到我的聲音 05/25 08:29
推 leoliao1994: 當然,說真的我也不想看你,祝福你 05/25 08:30
→ famas2200: 傳統基督教的確是苛責同性戀者,但主神愛世人願意接納 05/25 08:30
→ famas2200: 不同的人,不說了大家好好準備考試吧 05/25 08:30
推 leoliao1994: 這種自相矛盾的言論,還是別打出來丟人現眼吧☺☺☺ 05/25 08:53
→ yun0112: 昨天那種言論然後髮夾彎說神愛世人願接納不同的人== 05/25 09:08
推 yattin: 吳陳鐶不同意見書前段的論證是很廢沒錯,不過末段的結論我 05/25 09:26
→ yattin: 覺得還是有參考價值,社會重大分歧議題應由立法權加以調和 05/25 09:30
→ yattin: 司法權僭越立法強制介入是否反而影響多元意見的討論與協商 05/25 09:34
噓 mm0107386: 邪教可以滾出國考版嗎? 05/25 10:30
噓 liangsmall: 純噓那些秀下限的反串,不懂尊重他人權利的還是洗洗 05/25 10:51
→ liangsmall: 睡吧 05/25 10:51
推 loverhangeng: 看到崩潰碎玻璃就是爽 05/25 11:57
推 bryant780417: 基督教真的垃圾 快追上伊斯蘭教囉 05/25 12:13
推 ppo4465: 以某些萌萌狹隘的想法跟邏輯,大概考一輩子都考不上吧, 05/25 12:48
→ ppo4465: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05/25 12:48
推 tp6m4g0: 愛滋沒這麼容易傳染 05/25 12:53
→ alees: 這裡是國考板,有些人言論已接近違規邊緣,請注意! 05/25 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