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Examinatio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解釋字號 釋字第 699 號 解釋公布日期 民國 101年5月18日 解釋爭點 汽車駕駛人拒絕酒測吊銷其駕照、禁其三年內考領駕照,並吊銷所持有各級車類駕照之處 罰規定,違憲? 解釋文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第四項前段規定,汽車駕駛人拒絕接受同條第 一項第一款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者,吊銷其駕駛執照。同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二項前段復規 定,汽車駕駛人曾依第三十五條第四項前段規定吊銷駕駛執照者,三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 照。又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十四日修正公布之同條例第六十八條另規定,汽車駕駛人 因第三十五條第四項前段規定而受吊銷駕駛執照處分者,吊銷其持有各級車類之駕駛執照 。上開規定與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尚無牴觸,而與憲法保障人民行動自由及工作權之 意旨無違。 原文連結: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69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0.107.150
palajuice:每次看到有爭議話題的新釋字一出來就有點緊張~ 05/18 16:35
driftyem:快七百了 真可怕 05/18 16:56
lolicone:新釋字應該不會那麼快上考場吧@@ 05/18 17:07
atxp4869:這一號解釋也蠻乾淨俐落的XD 05/18 17:13
atxp4869:簡單的說就是 法條抄一抄=>無違憲XD 05/18 17:13
power7:請看解釋文 05/18 17:19
power7: 理由書XD 05/18 17:19
GC:釋字 = 法條抄一抄 + 中間揦勒一下 + 『尚難認…』→ 無違憲 XD 05/18 17:22
guavataro:請問事實摘要或案情摘要是最近幾條才有的嗎?看完會對釋 05/18 18:01
guavataro:憲的背景了解一下 而且用字也比較白話 05/18 18:01
jaykle:我覺得這個有可能會考XDDD 05/18 18:16
GC:突然想到, 嫌犯如果拒絕測謊, 有無褫奪公權或是什麼之類的處罰? 05/18 18:31
vdodt:去年新字也照出!不可忽視 05/18 20:23
ixixet:李震山值得一讀~ 05/18 22:00
Kute:李老師的意見一向以人權為基本論點,提出不同意見不令人意外 05/18 22:41
NathanQ:此篇建議收錄精華區 謝謝版主^^ 05/19 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