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de (THE BAD)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請益] 釋字530,後來的結果呢?
時間Wed Mar 26 23:10:25 2008
大法官釋字第五三○號最後提到:
「為期符合司法院最高審判機關之制憲本旨,
司法院組織法、
法院組織法、
行政法院組織法
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組織法,
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二年內修正檢討,
以副憲政體制。」
它的解釋日期是90年10月5日
照字面上來說,
時間都來到97年了,
而且之前也確實有草案推出,
不過草案的下場如何呢?
特別是法院組織法的草案?
謝謝大家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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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64.130
※ 編輯: lode 來自: 61.223.64.130 (03/26 23:11)
→ sinyilin:「司法院最高審判機關化」已經LAGN年了囧 61.230.87.116 03/26 23:12
推 riceisme:記得是沒動作~ 122.99.21.241 03/26 23:16
→ lode:原來如此啊,所以...考試就不用理會囉? 61.223.64.130 03/26 23:22
→ lode:(現實的我.....) 61.223.64.130 03/26 23:30
推 linchris:本來不是說07年底就要縮減庭數嗎 140.128.196.81 03/26 23:52
→ linchris:結果也沒有 140.128.196.81 03/26 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