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TheDivision: 吃相好難看噢哈哈哈 07/25 22:45
推 samug: 借東西不還真的很差勁! 07/25 22:45
推 dolphin: 怎麼可能不見啊......書也不像垃圾 家人沒事也亂丟 07/25 22:46
推 dokutenshi: 每個被爆出問題的人有87%都說自己得了憂鬱症(笑 07/25 22:46
推 owen13: 吉他~沒有別的更好了 07/25 22:46
推 DanielHAO: 開吉 吉了才會學乖 07/25 22:48
推 pk0943: Mark Hsu 許馬克的ptt id是? 07/25 22:49
推 Meloby: 沒看過把人家東西用不見還那麼理直氣壯那麼不要臉的人.... 07/25 22:50
→ Meloby: ... 07/25 22:50
→ zmazinkaiser: Mark hsu FB就詢的到了 07/25 22:52
→ zmazinkaiser: 基隆的 07/25 22:52
→ tino9808: 告他 07/25 22:53
→ zmazinkaiser: 是沒必要到吉、只是kimoji很差 07/25 22:54
推 pk0943: 提醒原po小心對方報復,可能會去你單位鬧或衝康你... 07/25 22:55
→ zmazinkaiser: PTT id沒記 07/25 22:55
→ quixotic: 讓他衝康啊,這種的提告讓他有侵占前科才會乖。 07/25 23:00
→ quixotic: 透漏隱私? 沒有這條罪耶 再來 有何具體損失 民事? 07/25 23:00
→ quixotic: 都沒問題啊 反而書籍是你的有形財產 應該有機會成立歐 07/25 23:01
→ quixotic: 想說你警特的怎麼連這都不知道 原來是考物理化學的 哈 07/25 23:02
推 bbwei20: 侵占罪囉 07/25 23:06
推 s92008: 告下去,你會贏 07/25 23:20
噓 yngfe: 怎麼可以這麼不要臉啊 07/25 23:24
→ yngfe: 歹勢我是噓這個徐馬克 07/25 23:24
推 popomilk: 工作最怕遇到這種神經有問題的民眾了 07/25 23:33
推 otakunan: 吉死他 07/25 23:34
推 Best0986: 這個太扯,把別人的好心當什麼? 建議跔I 07/25 23:35
→ Best0986: * 07/25 23:36
推 jason88633: 這種人還考警特?唉...... 07/25 23:40
推 ssaamm810130: 住他落榜 07/25 23:40
→ ssaamm810130: 太氣憤打錯了 *祝 07/25 23:41
推 goshfju: 傻傻 可以給他掃描檔就好了 幹嗎自己不留本 07/25 23:42
→ goshfju: 連這種東西也坑 他還是別考試了 建議直接報警了 07/25 23:43
→ goshfju: 有line有fb 足夠警察找人了 07/25 23:43
推 pk0943: 看來遲早會被肉搜出來...建議許馬克出來道歉吧 07/25 23:44
→ goshfju: 他如果還是學生 你就跟系辦講就好 系辦找他一定嚇死了 07/25 23:44
→ goshfju: 怕在學校丟臉 臉皮不夠厚的人應該會馬上自己找你 07/25 23:44
推 pk0943: 有考慮轉八卦板或爆料公社嗎? 07/25 23:46
推 utamaru: 吉死他 07/25 23:47
推 timothy21: 告他 07/25 23:49
推 x44025: 告了吧 07/25 23:50
推 happytravell: 借東西不還還這麼理直氣壯,直接吉了啦 07/25 23:51
推 insist123: 告 07/25 23:52
推 maxmaxz2: 網路上真的很多莫名其妙的人,我被搞了幾次,以後都會保 07/25 23:57
→ maxmaxz2: 持距離 07/25 23:57
推 sbflight: 不吉? 07/26 00:00
推 pk0943: 這篇應該會推到爆 07/26 00:01
推 neoa01: 吉下去了啦,沒看過借東西不還還這麼嗆的 07/26 00:03
→ n5891211: 原Po好倒楣~真心換絕情,希望借的人能獲得教訓 07/26 00:03
推 ANman: 吉下去+1 這種人考上公務員人民也該擔心 07/26 00:06
推 f871114: 從不借任何筆記資料,伸手黨太多 07/26 00:07
推 pk0943: 提告等於自己的年籍資料會被對方知道,不曉得會不會被報復 07/26 00:09
推 osakakobe: 沒品 07/26 00:10
→ f871114: 以前在考場坐我斜前2排的想跟我借筆記,直接回不方便, 07/26 00:10
→ f871114: 中場休息還跟朋友一直製造噪音 07/26 00:10
推 azei: 好扯 07/26 00:10
推 googleeeeeee: 不是正妹 07/26 00:10
推 wheatear7: 告下去啊 真的垃圾 07/26 00:11
→ f871114: 報復什麼的不要退縮,退一步萬惡皆生 07/26 00:12
噓 googleeeeeee: 這種爛態度回應,還不吉 07/26 00:13
推 lifeofstar: 太誇張 只會怪別人 沒責任感的還想當公務員 扯 07/26 00:14
→ neo307: 報案成立的是否能讓他喪失考試資格? 07/26 00:16
推 googleeeeeee: 真的是一樣米養百種垃圾 07/26 00:16
→ googleeeeeee: 更正:養百種人 07/26 00:16
推 Jencho: 幫高調 07/26 00:19
推 disappearair: 希望這種人考不上 07/26 00:19
推 Brian8630: 可以轉去警專版 讓大家看看他的吃相 07/26 00:21
推 pk0943: 建議再提供多一點線索才有辦法幫你找到人... 07/26 00:27
推 fcz973: 趕快去掛個精神科賺病歷防身(x) 07/26 00:30
推 peter11236: 好猛喔= =這種人不當政客太可惜了 07/26 00:30
→ peter11236: 打你一巴掌還要你跟他說謝謝xD 07/26 00:30
推 jessica87270: 超扯 07/26 00:31
推 KMOOO: 什麼嘴臉 祝他考不上 07/26 00:34
→ as205986: 傻眼 有借有還不是天經地義嗎?更何況人家是無償借出耶 07/26 00:34
→ as205986: 怎麼弄丟別人東西還這麼理直氣壯 07/26 00:34
推 gaga1745: 太扯了吧 這個態度 07/26 00:37
推 net25: 你怎麼敢借阿 借認識的都很抖了何況是網友 07/26 00:38
推 gu9x99230107: 秀下線... 07/26 00:40
→ gu9x99230107: 非親非故的毋需留情 07/26 00:41
推 heykissass: 這種人一輩子都考不上的拉 跟你賭 07/26 00:43
推 terbb: 直接告 07/26 00:45
噓 cookieli: 看來就一副考不上的臉 沒水準繼續當萬年米蟲吧 07/26 00:46
推 lyw2718: 借資料真的要用影本啊,正本太珍貴了(有很多回憶啊) 07/26 00:46
推 k050131: 好糟糕的人噢 07/26 00:50
推 Luefa: 只覺得這年頭作人不能太好心了 07/26 00:53
推 goldberg123: 已經可以告了 而且穩贏 07/26 00:54
推 aabest: 原PO也太衰了吧 好心被雷親 QQ 吉他一波 告他侵占 叭叭 07/26 00:55
推 net25: 這人有點好笑怪人揭他隱私 怎不想想自己避不見面阿 07/26 00:56
推 sh0823100: 也太扯 07/26 01:08
推 oitecard: 直接提告,這種人就是走法院才會知道痛 07/26 01:20
推 drpasser: 神扯 07/26 01:22
推 qwertyuiop93: 去派出所提告 學長們會幫你 07/26 01:42
推 WTF1111: 公文記得只能借出影本阿 07/26 01:48
推 moai0723: 請公佈他的ptt ID! 07/26 01:57
推 tomlee1130: 這態度真的超糟糕的... 07/26 02:07
→ tomlee1130: 越看越生氣,原PO給他告下去 07/26 02:08
推 roy0651: 建議原Po直接法律上請求了! 07/26 02:25
推 sharonick: 好可憐還要媽媽收東西 07/26 02:35
推 heeroway2006: 不告他根本不甩你 07/26 02:53
推 coffeeman: 原po拍拍,你的故事我光用看的都快氣死了!這許馬克最 07/26 03:37
→ coffeeman: 過分的點是,他把你的心血弄不見至今,一句道歉的話都 07/26 03:37
→ coffeeman: 沒說,還反過來要你賠償他的隱私權,真的是比扯鈴還扯 07/26 03:37
→ coffeeman: 的奇葩!這樣的渣渣若再多幾個,那以後就沒人敢熱心相 07/26 03:37
→ coffeeman: 助陌生人了! 07/26 03:37
推 yuxiang: 這種還當警察?到時候受訓遲早被電 07/26 03:46
推 JihadiHaHa: 什麼都扯自己焦慮憂鬱就好 07/26 03:49
推 ziso: . 07/26 03:49
推 ali810622: 這種人當警察是國家的不幸 07/26 04:25
推 als8855: 吉下去,要坐牢看他還考什麼 07/26 05:07
推 AI3KB24: 扯 07/26 05:51
推 alees: 如果能得知他pttID,照板規處置! 07/26 05:55
推 sunnymiruko: 侵占罪+1 告知他若不還講義等資料就要吉下去! 07/26 06:16
→ sunnymiruko: 還有考生借別人東西除非是確定不考,不然最好借影本 07/26 06:18
推 nasa0000: 鳥人 07/26 06:18
推 tamama000: 這種的考不上啦 07/26 06:28
推 jenoren: 幫忙高調~ 07/26 06:29
→ jenoren: 原po拍拍!原po真是國考板上善良的板友(淚),我光看都 07/26 06:29
→ jenoren: 氣到炸了! 07/26 06:29
→ jenoren: 相信善良的你在未來會一切順利,有貴人相助! 07/26 06:29
推 louis123321: 跟人借東西還這麼崩潰(? 07/26 06:38
推 jason88633: Mark~現在全世界都知道你要考國考了,出來~ 07/26 06:45
→ ca44512: 還好我遇到的都正常人 07/26 06:47
推 ptttong: 幫高調嘍~ 07/26 06:51
→ ptttong: 請問有前科紀錄是不是就不能考了? 07/26 06:52
推 artisi: 連對方的ptt帳號都會弄不見?你們真是哥倆好,一對@! 07/26 07:05
推 yuting10: 推一個 開吉了啦 07/26 07:19
→ zmazinkaiser: 他是透過消防特考line群組找到我的、PTT id 不知道 07/26 07:25
→ zmazinkaiser: 喔 07/26 07:25
推 KDlove: 跟國考無關^^;;但想起也曾經跟人要東西對方不理,只好找他 07/26 07:43
→ KDlove: FB友轉告,一樣是很快就收到回應、不開心我找他FB友,我也 07/26 07:43
→ KDlove: 貼告知哪些人的名單給他,看到這篇真是似曾相似… 07/26 07:43
推 per456: 扯 07/26 07:46
推 pk0943: 照原po所述,許馬克不一定有ptt帳號。建議貼爆炸公社才找 07/26 07:47
→ pk0943: 的到人。 07/26 07:47
→ per456: 跟別人借東西還裝死理由一堆不還是怎樣 07/26 07:48
→ pk0943: 爆料公社 07/26 07:48
推 agn0000099: 搞出大事的人 真的很喜歡用自己以前得過精神疾病求情 07/26 07:49
→ agn0000099: 我想這也是污名化精神疾病的原因吧 07/26 07:49
推 kimo6414: 還好我都只借熟人 07/26 07:51
推 nothingless: 發爆料公社+1 07/26 07:52
推 fricca: 跟他說他不還就去警察局告他,可以先去警察局備案 07/26 07:58
推 sharkhead: 拜托這種咖別當警察 07/26 08:21
推 qazxsw0125: 支持原po開工大吉 07/26 08:32
推 sinnery: 跟我同事很像,但我是覺得她有精神病 07/26 08:38
推 Amilous: 放爆料公社吧 07/26 08:41
推 ming802932: 用賴id搜看看ptt 07/26 08:42
推 talesb72232: 這種人告他侵佔吧 07/26 08:46
推 a5401920: 開吉R 原po不吉只是讓那種人未來去侵害其他考生而已 07/26 08:50
推 m50205811: 吉他 還什麼隱私要賠 不認錯的態度很差 07/26 08:51
推 jk0204: 好恐怖喔~~~原po也太好心~但希望原po不要因此對人性失望 07/26 08:57
推 Doragogo: 蠻糟糕的態度,東扯西扯拖媽媽下水,不敢自己面對問題 07/26 08:58
→ darvish072: 東拉西扯,勇敢認錯很難嗎?這種人還想當甚麼公務員 07/26 09:13
→ darvish072: ? 07/26 09:13
推 aztcsteven: 就告他侵佔就好啦!這樣他就也不用考了! 07/26 09:16
推 Bluesemen: 支持提告!已經涉嫌侵佔了! 07/26 09:16
推 pmmp: 這種支持吉下去 07/26 09:18
推 TangKelly: 吉下去!! 07/26 09:19
推 monkeydog119: 他若考上國家不幸唉 07/26 09:24
→ NikeRunning: 慘! 07/26 09:39
推 piercingX: 光大頭貼臉就夠逼機了 誰想借他XD 07/26 09:51
推 keigo1201: 根本涉嫌侵占!擺明不想還給原po!資料借人拍照或當下 07/26 09:51
→ keigo1201: 去影印店看著他印就好!支持原po提吉,讓這種擺爛的人 07/26 09:51
→ keigo1201: 知道你不是好欺負! 07/26 09:51
推 t520131412: 這種大概考不上 07/26 09:52
推 kij123440: 吉下去 07/26 09:52
→ t520131412: 告侵佔加一 07/26 09:52
推 J7565J: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07/26 09:55
推 nari8529: 誇張 07/26 09:56
推 msekili: 誇張 07/26 09:58
推 Searle: 真的誇張 07/26 10:01
推 jkoepo: 支持提告 07/26 10:01
推 asas40123: 真的有夠誇張....,看得很生氣 07/26 10:06
推 popoallan: 告他 07/26 10:09
推 yoyo83101788: 幫高調 07/26 10:11
推 sa52781: 他太過分了吧 07/26 10:13
推 msk127: 這種就騙資料的 弄丟只是藉口 07/26 10:17
推 lineve: 誇張耶...有夠扯 07/26 10:21
推 knchocho: 扯扯扯扯扯 07/26 10:22
推 livewater: 你現在只是書本資料弄丟而已,要是讓這種咖當上警察 07/26 10:25
→ livewater: 不知道會出什麼事情 07/26 10:26
推 pk0943: 不過提告要找的到人,只有line、fb,可能資料都假的,警 07/26 10:27
→ pk0943: 察也難幫你找到人。是否有對方的手機號碼?雖然也有可能是 07/26 10:27
→ pk0943: 靶機。 07/26 10:27
推 j855102: 告他 07/26 10:31
推 Fireup: 完全沒歉意欸 快吉他 07/26 10:37
推 playsusu: 現在的社會真的會讓願意伸出援手的人越來越少,唉…希 07/26 10:44
→ playsusu: 望這只是個案 07/26 10:44
推 jackamy520: 扯 07/26 10:47
推 r49: 誇張 該不會被他拿去賣了吧? 07/26 10:57
推 rita19920317: 吉他 07/26 11:03
推 pk0943: 建議板主將這篇置底。 07/26 11:04
推 s213092921: 這種人真的很噁心 07/26 11:05
推 Austronesian: 要不要告原PO自行決定,市井小民沒有太多心力花在官 07/26 11:05
→ Austronesian: 司上。提醒大家有這種人存在 07/26 11:06
推 pk0943: 反正置底還有一個空間。 07/26 11:07
推 op511: 推個 07/26 11:09
推 j855102: fb是不是關閉 07/26 11:11
推 pk0943: 是阿,找不到了。 07/26 11:14
噓 christiano: 怎麼會有這種人 07/26 11:22
→ christiano: (↑噓那個馬克徐) 07/26 11:22
推 axis0801: 我個人認為筆記和書不要借人,有種靠自己能力念書做筆記 07/26 11:28
→ axis0801: 只想走捷徑的人,這種讀書態度就算送他名師教材也考不上 07/26 11:29
→ laup300687: 這人是考消防嗎 07/26 11:30
推 ChrisOvO: 公佈ptt ID啦 我來寄信幫他打氣 07/26 11:31
推 pk0943: 原po已經說不知道ptt id了。知道早就貼出來了。 07/26 11:35
推 su0105: 同是苦主分享:正版手稿是唯一,我筆記資料分享最多借影印 07/26 11:43
→ su0105: 版……我印好,再分享,而非借他人拿去影印。參考書籍資 07/26 11:43
→ su0105: 料,僅提供書名頁數,而非影印分享,好心幫忙前提先保護 07/26 11:43
→ su0105: 自己。 07/26 11:43
推 grace76: 哈哈哈好想去他fb幫他告訴全世界他要考國考喔 07/26 11:44
→ jesse089: 這年頭什麼人都有.. 07/26 11:46
推 zeng225: 聊天室吉起來~ 07/26 11:46
噓 andylaubinyu: 希望這種人不要考上 07/26 11:51
推 bettybuy: 請公布PTT ID造福大眾,感謝 07/26 11:53
→ bettybuy: 看到推文了,原來不知道PTT ID阿…可惜 07/26 11:54
推 k9927076: 給他這種人考不上 頭頂再加持綠光給他 07/26 11:57
推 Imagine15: 這種人考上只是危害社會而已 07/26 12:00
→ Imagine15: 噓一個,長那麼大做錯事情還推跟媽媽 07/26 12:01
→ Imagine15: 給 07/26 12:01
推 thunpuenchu: 告了啊,這種人不就是侵占嗎 07/26 12:10
推 kentshi: 還扯考國考是隱私,頗好笑,支持去告! 07/26 12:21
→ utamaru: 應該是侵占別人的東西這件事曝光 侵犯到他的隱私吧 07/26 12:26
推 jpevo101: 原來是考消防的…希望明年受訓不會遇到他 07/26 12:28
推 Bluesemen: 告!跑一趟還可以複習一下刑訴,一舉兩得 07/26 12:30
推 nomo77: 好扯 竟然有這種人 07/26 12:36
推 pk0943: 現在麻煩的是找不到人告。警察也不可能只憑照片就張貼通緝 07/26 12:40
→ pk0943: 犯公告。 07/26 12:40
推 xzp85327: 用FB問他朋友 就可以知道一些基本資料了吧 07/26 12:44
推 cbstgb: 要不要國考是個人的事 也能叫隱私喔!? 怕別人知道不會半 07/26 12:45
→ cbstgb: 工半讀逆 直接吉他 看他要吉你什麼 07/26 12:45
推 pk0943: 就是要他fb朋友至少肯透露真實姓名住址。但問題是許馬克現 07/26 12:47
→ pk0943: 在把fb關了,也找不到他朋友。 07/26 12:47
→ zmazinkaiser: 感謝大家的關心!目前正在火搶班訓練中、每天都累 07/26 12:50
→ zmazinkaiser: 累的!不想去理他了、就由老天制裁吧! 07/26 12:50
→ zmazinkaiser: 他朋友的FB我是有留著。不過還是別打擾人家好了 07/26 12:53
推 crycrygreen: 刑事可以報案直接交給警察和地檢處理吧然後記得附帶 07/26 12:54
→ crycrygreen: 民事訴訟,再看他要不要和解來換個緩起訴,不和解等 07/26 12:54
→ crycrygreen: 判決確定,看看他相關國考會不會被前科影響,而且你 07/26 12:54
→ crycrygreen: 有附民之後轉民事也不用繳裁判費,賺個年終也不錯 07/26 12:54
推 pk0943: 若原po決定不提告,大家也不別再勉強他了。 07/26 12:59
推 st4101224: 吉下去 07/26 13:13
推 pk0943: 或是板上有律師願意做功徳,免費幫原po打官司? 07/26 13:16
推 stevensevens: 笑死,就直接吉下去啊,看是用侵佔啥的,弄丟還這 07/26 13:30
→ stevensevens: 麼囂張,不知道還以為你是小弟勒 07/26 13:30
→ rosun: 直接提告了,全權委託律師就好,幾萬塊花下去讓他留案底 07/26 13:59
→ rosun: 這輩子就慢慢考吧! 07/26 14:00
推 a9301040: 北三院轄區,我可以協助。不過,這個還是看當事人,如果 07/26 14:08
→ a9301040: 有事要忙就算了吧 07/26 14:08
推 axis0801: 原po一整個就是佛系來著,但是奸佞依然在人間作惡.. 07/26 14:16
→ miya0327: 人真好 07/26 14:23
推 pk0943: 請問a9301040大律師,本案有起訴的可能嗎? 07/26 14:32
推 micat: 傻眼……這種人考上還得了…… 07/26 14:37
推 qwe00489: 國考都有唸法緒 這人是覺得不怕被告嗎... 07/26 15:02
推 ANman: 他fb關了?沒找到 07/26 15:05
推 darreng: 太扯了 07/26 15:11
推 repast: 拍拍 這樣以後誰還敢好心借筆記… 07/26 15:42
推 zukidelko: 希望這種人考不上 cc 07/26 15:52
推 page: 之前也幫一位朋友印東西,印了一千多元,他考上交通行政就 07/26 15:54
→ page: 人間蒸發,也封鎖我,可能他到另個新世界了 07/26 15:55
推 lovelebron24: 吉 07/26 15:57
推 osakakobe: 支持原po告下去,告下去他才會受教訓,現在就是一副你奈 07/26 16:00
→ osakakobe: 我何的態度 07/26 16:00
推 woodsage: 吉了搞不好資料會突然找到 07/26 16:27
推 pex: 太過分了吧,吃人夠夠耶 07/26 16:48
推 iwillbeaceo: 吉了吧! 07/26 17:11
推 tellwill: 告下去,別姑息養奸阿 07/26 17:18
推 socialboy: 吉下去看會不會升等法院認證的萬年考生 07/26 17:37
推 gjhuang: 書籍資料不太可能不見,他想繼續考不想還你罷了 07/26 17:37
推 ilikemonster: 媽媽是無辜的(?!) 這種能提告嗎? 07/26 18:26
推 pk0943: 我覺得提告有難度的,不知真名住址電話,只有line,許馬克 07/26 18:36
→ pk0943: ,Mark Hsu及照片等線索(fb已關)。 07/26 18:36
推 pk0943: 要肉搜太難了。 07/26 18:39
推 pk0943: 貼爆料公社可能還有人會認出照片找到人。 07/26 18:41
→ zmazinkaiser: 想拿回個資料還被嗆、我也是醉了 07/26 18:47
推 alees: 對付這種人不要客氣 07/26 18:49
推 song19880517: 原PO善心人幫錯人,幫QQ 07/26 18:54
→ zmazinkaiser: 各位鄉民小心此人 07/26 19:03
推 AxelGod: 報警最快 07/26 19:06
推 allstarw: 推原po好心 07/26 19:10
推 Doragogo: 看他回覆真的很氣耶 我覺得您提告 資料馬上就會出現了 07/26 19:12
→ Doragogo: 原po不浪費時間是對的 他若考上會被認出 名聲已臭 07/26 19:18
推 aminawin: 好差勁的人... 07/26 19:25
推 pk0943: 但提告什麼都沒有,司法機關也難幫你找人。 07/26 19:51
推 pk0943: 在ptt有id留下ip,還有機會找到人。 07/26 19:56
推 edison1003: 誇張 真是什麼人都有 07/26 21:03
推 ystit6579: 超扯 07/26 21:03
推 FireDayDream: 太誇張了 一點羞恥心都沒有 07/26 21:25
推 TheDivision: 上爆尿應該會解決 坐等 07/26 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