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a0617 (構いません)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考題] 91年初考 行政法大意
時間Fri May 2 20:58:50 2008
一題請教
(B)55. 下列何者非屬原處分機關得廢止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的法定情形?
A. 法規准許者
B. 行政處分內容違背公序良俗者
C. 原處分機關保留行政處分廢止權者
D. 為防止對公益之重大危害者
我知道廢止授與利益的五種情形,所以這題我也會選(B),
可是想問違背公序良俗為什麼不能由原處分機關廢止,
是否因為這種情況必須由更上級的機關裁決?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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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9.212.212
→ Noobungas:行政程序法111條 沒記錯的話.. 05/02 21:00
→ eva0617:謝謝我已經找到答案^^ 05/02 21:06
推 fallinhua:111是無效喔 應該是123? 05/02 22:03
→ eva0617:樓上F大我的問題是在問111條XD 123我知道 謝謝^^ 05/02 22:06
→ wisden:無效:自始、確定、當然、絕對不生效力之法律行為。 05/02 22:17
→ wisden:既然沒有生效,何須廢止此處分。 05/02 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