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d41020 (出頭天)》之銘言:
: 各位大大你們好,最近小弟我在攻讀刑事訴訟法
: 本身是要考警察的,我有問過我別人,他說把條文背熟,越熟越好~
: 可是我這兩天背了一些法條,可是背了之後,慢慢想是背的起來,也一直重復在熟練中
: 可是問題來了~~
: 這兩天我看了考古題,發現考題一出來,怎麼都像是一些爭點的東西要你申論~~
: 我看書上的擬答,直接整個套法條的也很少說~
: 有的還直接寫條號帶過~~~
: 最近狂背法條,又看到題目,發現自已有看沒有懂…我一開始原先以為刑訴是像出個法條
: 名稱叫你寫出來,就像名詞那樣的說…
: 結果發現題目跟我想的落差很大,整個心都涼了一半了。
: 很怕自已的準備方向是否錯了,特來請教各位大大
: 煩請大家不吝賜教!
: 謝謝各位大大~~
法條在刑事訴訟法是非常重要的
申論題你不會法條你很難寫出東西來
因為許多題目擺明就是要問你法條
至於念的方法我是不曉得妳有沒有補習
若是沒有的話我會建議你想辦法先把「體系」給建立起來
刑事訴訟法適用於刑法,乃確定國家具體刑罰權之程序法
所以你一定要將他的程序弄熟
抓到人了之後要怎辦?
訊問要注意哪些事情
移送地檢署之後呢?
你去抓人是不是要用到拘票?
有沒有相關可用的證據?這些證據有沒有證據能力?
是不是有其他共犯?
諸如此類的
若真的要分類的話
大致上→管轄、辯護、強制處分、證據、偵查、起訴、緩起訴、上訴、非常上訴、
簡易判決、簡易處分等等的要弄清楚
也因為你是要準備警察的
因此條文中有提到司法警察的你都要有印象
例如本法231
總而言之我是建議先把體系流程架構好了
再慢慢背法條、判例、大法官解釋慢慢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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