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李祖舜/台北報導】 2009.02.04 03:33 am
為簡化公務人員國家考試,考試院考選部評估將部分特種考試納入高普考,未來透過考試
進用的公務人員,將可不再受「特考特用」六年內不得調動單位的限制,增加政府機構人
事流動率。
考試院高層指出,目前除了為保障原住民與身心障礙人員服公職權益,以及考量國家安全
情報人員、調查人員及警察人員工作性質特殊,傾向將這五類考試規範特殊應試資格的考
試維持特考特用外,其餘特種考試不排除併入高普考與初等考試。
【2009/02/04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47166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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