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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報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601/35/1kgwf.html ☆情報內容: 考試院公務員保訓會及文官培訓所組織修正,未來「國家文官培訓所」將改制為「國家文 官學院」,相關員額最多將增編76人,國民黨立委呂學樟痛批,此舉違背中央政府組織再 造目標,無異於「先虛胖再瘦身」。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完成審查,保留保訓會及文 官學院職掌範圍修正,及文官學院得授予學位等規定,將交付黨團協商。 繼上(5)月20日吳清池等國民黨籍立委抗議考試院未將「文官培訓所」改制「文官學院 」所需員額、預算資料送立院審議,要求擇期續審,考試院亦配合火速審查通過員額編制 表,送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各立委辦公室;但今(1)日委員會審查過程,仍有立委呂學樟 、黃偉哲等,針對該機關組織調整內容提出質疑。 呂學樟認為,以五權憲法職權範圍論,公務員在職訓練應是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業務,考試 院「撈過界」搶業務,還就地升格新設專職機關,對未來將擴編保訓會及文官學院員額61 至76人部份,也未照會人事行政局;明顯違背中央機關組織再造精神,是「先虛胖再瘦身 」的做法。他希望未來能將屬三級機關的文官學院改制為行政法人,才能符合中央機關瘦 身目標。 保訓會主委張明珠表示,目前委外人員補實後將只需增加36個員額;未來文官學院只處理 高階文官中、長期培訓業務,會遵守憲法架構與行政院做好業務分工。人事行政局副局長 朱永隆則表示,今日之前未曾了解考試院將增編多少員額的規劃。 民進黨籍立委黃偉哲質疑,文官學院可授予學位是否與大學法有所牴觸?且目前公務員進 修管道多元,無論公費或自費進修、留職停薪或帶職帶薪進修都有別於一般勞工,國家已 經給公務員很多特殊待遇。 張明珠表示,仍須符合大學法規定,未來文官學院只能發給結業證明,學位之授予仍需透 過合作之大學院校。 該案完成委員會審查,保留保訓會文官學院的職掌範圍、文官學院得開設學分或學位學程 並發給學分證明及授與學位規定、與施行日期授權條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32.251
hatepm:很懷疑 這樣的"需求"是從哪來的? 06/03 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