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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報來源:中華民國98年6月12日立法院第7屆第3會期第17次會議通過( 公報初稿資料,正確條文以總統公布之條文為準) ☆情報內容:修正民事訴訟法施行法第十二條條文 第十二條  本法自修正民事訴訟法施行之日施行。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十四日修正之民事訴訟法,其施行日期由司法院定之。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六日修正之民事訴訟法,其施行日期由司法院定之。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二日修正之民事訴訟法,除修正第五百八十三條、第五百八十五 條、第五百八十九條、第五百八十九條之一、第五百九十條及增訂第五百九十條之一,於 施行之日施行外,於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4.2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