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來源:中華民國98年6月12日立法院第7屆第3會期第17次會議通過(
公報初稿資料,正確條文以總統公布之條文為準)
☆情報內容:修正民事訴訟法施行法第十二條條文
第十二條 本法自修正民事訴訟法施行之日施行。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十四日修正之民事訴訟法,其施行日期由司法院定之。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六日修正之民事訴訟法,其施行日期由司法院定之。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二日修正之民事訴訟法,除修正第五百八十三條、第五百八十五
條、第五百八十九條、第五百八十九條之一、第五百九十條及增訂第五百九十條之一,於
施行之日施行外,於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4.2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