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gflower (霧裡看花)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情報] 修正海商法第十六條及第一百五十三條條文
時間Mon Jun 15 23:11:14 2009
☆情報來源:中華民國98年6月12日立法院第7屆第3會期第17次會議通過
(公報初稿資料,正確條文以總統公布之條文為準)
☆情報內容:修正海商法第十六條及第一百五十三條條文
第十六條 共有關係,不因共有人中一人之死亡、破產或受監護宣告而終止。
第一百五十三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本法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二日修正之條文,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
我為什麼有種今年法條大意會出一堆修法題目的預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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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4.220.41
→ cjhcjh:恩 那我希望你的預感是錯的 科科 06/15 23:33
→ fogflower:我也希望... 06/15 23:48
推 danieljain:我猜應該不會出到這一條,因為它只是配合「禁治產」 06/15 23:51
→ danieljain:就要考這個題目,也應該放在民法第14~15-2條 06/15 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