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noopy1111 (Snoopy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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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情報] 考試院:司法官及律師考試制度改進專案
時間Wed Aug 19 17:54:56 2009
☆情報來源:
http://www.exam.gov.tw/newshow.asp?2577
雖然是老新聞了,但還是常常有人在問,所以整理之後貼一下。
☆情報內容:
<<<< 一、第一階段改進方案(民國100年實施) >>>>
(一)應考資格:司法官及律師均維持現行規定。
(二)考試方式:司法官考試與律師考試筆試均採二試,分第一試、第二試。
另司法官考試口試為第三試。
(三)應試科目:
司法官及律師考試第一試及第二試應試科目均相同。
1、第一試:測驗式試題,應試科目2科,各300分。
(1)綜合法學(一),
包括 憲法 40分、行政法 70分、
刑法 70分、刑事訴訟法 50分、
國際公法 20分、國際私法 20分、
法律倫理 30分。
(2)綜合法學(二),
包括 民法 100分、民事訴訟法 60分、
公司法 30分、
保險法、票據法、海商法、證券交易法各20分、
法學英文 30分。
2、第二試:
(1)應試科目5科:憲法與行政法 200分、
民法與民事訴訟法 300分,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200分、
商事法 200分、
國文 100分,合計1000分。
(2)除國文採測驗式與申論式的混合式試題外,餘均採申論式試題。
3、司法官考試第三試:口試成績為100分。
(四)成績計算及錄取(及格)標準
1.司法官考試
(1)第一試及第二試錄取資格均不予保留。
第一試筆試成績不計入考試總成績,
第二試筆試與第三試口試成績合併計算為考試總成績。
(2)第一試筆試錄取標準為全程到考人數33%;
第二試筆試錄取標準依需用名額加成10%進入第三試口試,
並依應考人考試總成績及需用名額擇優錄取。
第二試筆試成績有一科目成績為零分
或第三試口試成績未滿60分者,均不予錄取。
2.律師考試
(1)筆試分為第一試及第二試。
第一試錄取資格不予保留。第一試筆試成績不計入考試總成績,
以第二試筆試成績為考試總成績。
(2)律師考試錄取(及格)標準
將俟考選部於研擬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規則時,
提出修正草案,再由考試院研議決定。
(五)命題及閱卷改革
1. 命題措施:建立命題委員人才庫;
聘請實體與訴訟法學者、實務界共同綜合性命題;
建立應試科目命題大綱;
採行司法官、律師考試常設題庫小組方式,建立題庫試題,
或採行各科目命題小組方式命擬試題;
並適度提高命題費、強化命題審查會議功能;
辦理命題技術研習,並以參加過研習之命題委員優先遴聘,
以提昇命題技術;配合研修命題規則,落實命題倫理規範。
2.閱卷措施:建立閱卷委員人才庫;
落實閱卷標準會議,貫徹同一試題不超過二人閱卷為原則;
建立司法官、律師考試申論式試題參考答案;
各科目採行閱卷小組方式評閱試卷,
並適度提高閱卷費;研修閱卷規則,落實閱卷倫理規範。
<<<< 二、第二階段改進方案 >>>>
俟司法官及律師考試近程改進方案實施後,
將研議採行法官檢察官律師三合一考試,
其間將先完成高等考試法官檢察官律師考試條例草案,
函請立法院審議,預定自民國103年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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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9.124.29
※ 編輯: Snoopy1111 來自: 210.69.124.29 (08/19 17:57)
→ sinksink:連樣本卷都還沒生出來,這政策大概還在未定之天 08/19 18:07
→ DarkTemplar0:我也覺得還早 可是考試規則是行政命令 可以馬上就改. 08/19 18:15
→ DarkTemplar0:很怕被突襲.. 08/19 18:15
→ sinksink:也沒啥好被突襲,一堆死學校還沒開法倫理跟法學英文 08/19 18:16
→ sinksink:甚至沒有國公的,這種情形只會造成補習班更大發利市 08/19 18:16
推 geniusapple:刑法和刑訴一起考,是要跟德國一樣嗎 08/19 18:18
推 DarkTemplar0:所以現在就看學校能擋多久了XD.. 08/19 18:18
→ DarkTemplar0:不過我覺的至少要有過渡期間 不能說100年考 99年變 08/19 18:19
→ DarkTemplar0:更考試規則這樣吧 08/19 18:19
→ windsor:方案中有提到"命題倫理規範",跟現實落差會不會太大了點 08/19 18:20
→ sinksink:那就要看考委心情啦,以前考試院決議要一年前公告 08/19 18:25
→ sinksink:可是高普考某些類科改考科,是依敝系老師生出的建議案 08/19 18:25
→ sinksink:根本沒有在一年前就公告= =" 08/19 18:26
→ windsor:一科200分,非常好奇作答時間有多久 08/19 18:27
推 SCDAN:法學的東西考選擇題一點意義都沒有 08/19 18:40
→ SCDAN:多了第一關,老師會從一題改八秒變成一題改一分鐘嗎?! 08/19 18:41
推 ccl007:合理推估四到六小時 考券應該說是"考本"了 08/19 18:43
推 Bioexplorer:北大下學期就突然冒出法學英文跟法律倫理學... 08/19 18:59
推 tp6m4g0:通過的機率幾近於零 08/19 19:15
→ DarkTemplar0:據某些老師說法300分考4小時所以200分應該考160分鐘 08/19 20:02
推 zoegtoo:考四個小時是要出人命嗎... 08/19 21:17
→ chaung:感覺是一堆沒考過試的丁丁在做司法特考的改革~~考生依然白 08/19 21:46
→ chaung:老鼠 08/19 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