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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情報] 轉任公職考試 排除社工會計師海員
時間Thu Oct 22 15:58:08 2009
轉任公職考試 排除社工會計師海員
2009-10-22 15:02:07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2日電
考試院院會今天通過修正專技考試及格人員轉任公務員相關規定,未來社會工作師、會計
師、航海人員等,將排除在專技人員轉任公務人員考試範圍外。
考試院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得轉任公務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
」修正案。
社會工作師、會計師、航海人員考試一等輪機員(輪機長、大管輪、管輪)、
二等輪機員(輪機長、大管輪、管輪)等4類人員,從適用職系對照表中刪除。
考選部主秘林光基受訪指出,專技人員得轉任公務人員規定,當初是著眼於若公務人員考
試錄取人員不符需求、用人機關求才孔急時,可以從專技人員中覓才。
他說,專技人員得轉任公務人員職系對照表每3 年檢討一次,由於95年至97年間,社工師
、會計師、航海人員考試一等輪機員、二等輪機員相關公務人員考試,都沒有錄取不足額
的情況。因此,考試院決定取消這4類專技人員轉任公務人員。
林光基表示,法規修正通過後,
專技人員可轉任公務員的類科包括,律師、農藝技師、林
業技師、建築師、土木工程技師、交通工程技師、機械技師、電機工程技師、電子工程技
師、化學工程技師、測量技師、法醫師、醫師、牙醫師、獸醫師等。
他說,律師類科國家考試雖然也沒有錄取不足額的情況,不過,由於司法院、法務部都希
望延攬優秀律師轉任檢察官、檢察事務等職務。基於此政策方向,這次檢討相關法規,並
未刪除律師項目。
據了解,每次考試院重新檢討專技人員轉任公務人員相關規定時,都會有考試委員提出要
廢除相關規定、全部由國考任用較為公平。不過,由於茲事體大,且此規定行之多年,所
以至今仍未完全廢止,但每次檢討都有刪減適用職系類科。
據考試院統計,歷年來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轉任,現仍在職的人員計
有3558人,其中最大宗是土木工程人員有607人,其次是衛生技術人員487人。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網址:
http://0rz.tw/20G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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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ickal:估價師哭哭...... 10/22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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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hirk:社工師不是94年就不可以了嗎?不然我也不會辭掉工作在準備 10/22 18:05
→ hozuki:大概想要減少專技流動吧= =" 10/22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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