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nyano1 (大家一起來種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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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情報] 子不孝! 母立遺囑「不准繼承遺產」
時間Sat Oct 24 12:47:06 2009
子不孝! 母立遺囑「不准繼承遺產」
更新日期:2009/10/21 13:12 侯力元
新竹一名葉姓男子,10多年前父親過世時,要求要把全家財產都交給他管理,才要
幫父親辦後事,讓母親痛心疾首,加上母親生病時,葉姓男子也沒有到醫院探視,
失望的母親預立遺囑,剝奪兒子的特留份,讓他一毛遺產也拿不到;全案告上法院
,但法官認定兒子不探視臥病的父母,形同重大虐待,判兒子敗訴。
被指控不孝,分不到一毛家產的葉姓男子,他在新竹經營的銅板工廠早就拆除,蓋
起大樓,附近居民對於葉家的印象也不多。
鄰居:「(工廠)早就沒啦。」記者:「早就沒了喔?」鄰居:「門牌號碼就沒有啦
。」記者:「這裡是原本的工廠就對了?」鄰居:「對,好幾個(門牌)號碼一起拆
掉蓋的。」
葉姓男子的妻子曾表示,分財產是為了解決財務窘境,更痛罵小姨子也是為了錢,
才會指控哥哥不孝;但根據了解,葉姓男子的母親在遺囑表示,兒子違背常倫,讓
她痛心疾首,甚至為了分財產,還想把老母親丟在養老院,失望之餘才會立遺囑,
剝奪兒子繼承權。
74歲的葉姓男子為了爭遺產,打官司爭取繼承權,但法官認為,葉姓男子不探視終
年臥病在床的父母,違背孝道倫理,足以讓父母感受精神莫大痛苦,屬於重大虐待
,判定遺囑有效;過去不少人認為,子女有法律規定的特留份能拿,但「不孝條款
」一出,只要父母立遺囑,認定子女不該拿,可是一毛錢也分不到!
本文轉自雅虎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021/8/1te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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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 全部門的同事都在玩
Face Book啊!
真是太誇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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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5.49.188
推 Fasting:Plurk比Facebook好玩 10/24 13:36
推 ryancij:感覺會考喔(≧<>≦) 10/24 13:46
推 lees:記得好像有雙親原諒的但書 不過人都死了... 10/24 15:56
→ bluetaro27:小姨子不是指妻子的妹妹嗎?是不是記者寫錯了? 10/24 17:19
推 kimogyee:感謝分享 10/24 17:38
推 sweetludy:推實用 感謝分享! 10/24 19:02
→ x0817:應該是小姑,而不是小姨子...不是記者寫錯,就是他老婆自己 10/25 17:12
→ x0817:本身就不知道稱謂,記者照著寫。 10/25 17:12
推 blueseaman:記者也要註解一下(編按:應為小姑...葉姓妻子口誤) 10/25 22:35
推 yoshitsugu:樓上太苛求只會問死者家屬請問你有什麼感想的忌者的能 10/27 17:46
→ yoshitsugu:力了 10/27 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