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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501200094-1.aspx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0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典試法部分條文,國家考 試應考人除可複查成績,開放申請閱覽試卷,但不得複製。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應考人在放榜後,可依法申請複查成績或閱覽試卷。應考人閱覽 試卷不得有抄寫、複印、攝影、讀誦錄音或其他各種複製行為。閱覽試卷方式、範圍、申 請期限與收費等,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定之。 考選部長董保城去年12月29日表示,未來考生可看自己的考卷分數與老師評閱方式,如果 不能接受,可提訴願或行政訴訟。另外,閱卷委員知道應考人可申請閱卷,閱卷會較審慎 ,有助提升閱卷品質,這是創舉。 此外,典試法增列「分數轉換的方式及標準為典試委員應決議的事項之一」規定。 考試院表示,未來部分考試成績計算,按考試性質需要,可採量尺分數或百分位數等轉換 方式。 考試院說,部分科目因閱卷分數偏低,導致錄取不足額等情況,如能透過分數轉換,可使 考試達一定穩定性;另外,選試科目類科,不同科目間難易度不均,用量尺分數可避免爭 議。 現行條文規定,應考人如違規舞弊,應依規定扣考或扣分;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違規 舞弊應依規定扣考、扣分或不計分,如涉及刑事責任,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為擴大題庫試題來源,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得公開徵求、交換或購置國內、外試題; 經考選部遴聘具典試委員資格者擔任題庫試題的命擬、審查。 院會通過附帶決議,要求考選部6個月內完成研議公布申論式試題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可 行性,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1040120 (中央社 104-01-2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167.2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21725123.A.2BF.html
yeatsfang215: 對考生有利...good 01/20 11:46
Jeffery71: 閱卷只能看到該題分數(兩閱就兩組數字),一點點用都沒 01/20 11:47
Jeffery71: 應該公佈申論、簡答題閱卷參考答案 01/20 11:48
yeatsfang215: 有呀。閱卷分數與老師評閱方式呀!申論答案就可能沒 01/20 11:56
yeatsfang215: 那麼快,還要評估可行性,幾年後了吧 01/20 11:56
weimingg: 不過能看兩組分數就很有幫助了... 01/20 11:57
yeatsfang215: 方式應該還沒定吧。@@ 01/20 12:03
twnc1006: 覺得申論題應該公布參考答案+1 01/20 12:17
asonge0000: 申論題 常常根本是運氣決定 01/20 12:28
goshfju: 這樣好累喔 為何不公布擬答就好 01/20 12:38
goshfju: 考試院會很忙 哈 不過對考生是大福音啦 01/20 12:41
conk:轉錄至看板 Accounting 01/20 12:50
TsaoJJ: 爽!!典試委員皮繃緊一點蛤 01/20 12:59
MadeTW: 會不會排到明年阿~~應該大家都想看吧 01/20 13:36
cashliu: 好事推,申論參考擬答+1 01/20 13:38
j900414: 真的要有參考答案,不然沒啥實質意義。不能知道典委是否 01/20 14:18
j900414: 夠客觀,或是以自己主觀見解在改 01/20 14:18
j900414: 每次聽到要猜是哪個老師出的然後寫他書上的見解就覺得很 01/20 14:21
j900414: 不以為然 01/20 14:21
Milarepa: 好事推+1 01/20 15:02
evilviolent: 申論至少應公布答題大綱 01/20 15:31
phylliss: 純推不下 01/20 16:13
amy2930: 水噢!! 希望以後申論公布擬答!! 01/20 16:29
small28: 考委表示: 01/20 16:47
tmwckebbhf: 法院也會很忙吧~一堆差一點點的都要打官司多要幾分~ 01/20 17:12
tmwckebbhf: 會不會落榜變上榜--->成為常態 01/20 17:18
amigo0721: 不會 常態>敗訴 判斷餘地 謝謝指教 01/20 17:46
H264: 申論參考擬答+1 01/20 17:48
Sunofgod: 閱覽試券是要到台北去看? 01/20 20:20
oilynoodle: 覺得這樣多少公平一些 01/20 20:28
haha777: 紅明顯 近日有聽到某有名教授抱怨此制度 讓真正有水準的 01/20 21:27
haha777: 都不去當典試委員了 考生幾千人每個人都有意見有問題 01/20 21:28
haha777: 教授正職之事也不用做了 所以之後任典委的人員都是喊不出 01/20 21:29
haha777: 名字的阿貓阿狗 僅轉述台大某有名法律教授的看法 01/20 21:30
haha777: 也因此 之後考試盡量寫通說就可以了 免得典委水準不夠 01/20 21:31
goshfju: 呵 自以為有水準吧 一些亂出題目的就是那種的 01/20 22:53
goshfju: 我是覺得公佈擬答就好了 這樣就會用心出題了 01/20 22:54
oosh0329: 贊成公布參考擬答,公平性又增加了一些! 01/21 11:40
encoreg57985: 公佈擬答即可 01/21 14:56
precipitate: 考試院光訴願會不會忙翻 01/21 23:50
jcll: 看這個沒啥用吧 現在不是就已經直接公布各題得分 01/22 23:45
jcll: 要公布標準答案比較實際吧 01/22 23:45
goshfju: 對阿 公布擬答就好了 01/24 02:00
goshfju: 公布擬答 出題品質保證直線上升 國考目前一堆題目都出錯 01/24 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