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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2/30 StevenWa □ 姜世明老師102國考考題總題檢 11 + 12/30 StevenWa □ [閒聊] Re: 姜世明老師102國考考題總題檢 12 + 12/30 StevenWa R: [閒聊] Re: 姜世明老師102國考考題總題檢 ● 13 + 12/31 StevenWa □ [心得] 國考補教生態的理論與實務 6.鬧板者,水桶一個月;多重帳號分身皆鬧板者,除鬧板帳號 水桶一個月外,並移送帳號部。 鬧板送一個月,原文刪除。 5.廣告文或提供廣告連結,水桶二週;有証據或經板友提供証   據証明為業者、工讀生、慣犯者,水桶六個月,甚者,移送 帳號部。 更改判決 水桶六個月 --   「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    蓋贓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為非;    清官則自以為不要錢,何所不可為而剛愎自用,    小則殺人,大則誤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28.32
k42926 :看不出來鬧在哪 12/31 00:54
短時間發表三篇以上文章,視為鬧版
policia :應該用第5條廣告文處理吧 若又為是鬧板 那5+6條吧 12/31 01:00
※ 編輯: P55555 來自: 118.171.28.32 (12/31 01:04)
KOBEFANS :不用做實質審查 就可以視為 板主還真好當 難怪要戀棧 12/31 08:35
aarzbrv :沒看到#1HJbRZVr說短時間發表三篇以上文章叫鬧板, 12/31 08:46
aarzbrv :還有除了標題也該列出違規內容吧? 12/31 08:46
StevenWa 短時間內發文四篇文章,為洗文章的行為 不論其內容是否違反板規,洗文章衝文章數,即違反板規 就算沒違反板規,站規亦也明定禁止灌水衝文章數量 其文章內容,四篇文章內容均為補習班廣高宣傳文宣 補習班營利,以板規來說,亦也違反 有任何疑義,歡迎來信討論
evilsura :清官? 12/31 08:48
KOBEFANS :小心一點 板規就是板主自high自己爽說的算 等一下突 12/31 08:51
KOBEFANS :然來個噓板主視為鬧版也不意外 視為還真好用 頗呵 12/31 08:52
短時間內洗文章數,干擾板面,無論到哪個板面都是鬧板的行為 你對於「視為」不滿意?我可以更改用詞,明確跟你說,這就是鬧板 ※ 編輯: P55555 來自: 118.171.28.32 (12/31 10:01)
aarzbrv :12/30共59篇,StevenWa的尚存自砍與被砍文章共7篇, 12/31 10:42
aarzbrv :而且7篇也不連續,難佔滿通常每頁20個標題的畫面吧? 12/31 10:43
aarzbrv :若真的惡劣地放送廣告,有些板也會塞精華區讓大眾 12/31 10:44
aarzbrv :瞻仰當初的惡行,還有到底有多密集地洗板吧? 12/31 10:47
作者 StevenWa (StevenWa)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Re: [閒聊] Re: 姜世明老師102國考考題總題檢 時間 Mon Dec 30 23:45:58 2013 ─────────────────────────────────────── 作者 StevenWa (StevenWa)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閒聊] Re: 姜世明老師102國考考題總題檢 時間 Mon Dec 30 23:14:07 2013 ─────────────────────────────────────── 作者 StevenWa (StevenWa)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姜世明老師102國考考題總題檢 時間 Mon Dec 30 22:49:42 2013 ─────────────────────────────────────── 作者 StevenWa (StevenWa)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心得] 國考補教生態的理論與實務 時間 Tue Dec 31 00:42:07 2013 ─────────────────────────────────────── 1.12/30 22.49.42 2.12/30 23.14.07 3.12/30 23.45.58 4.12/31 00.42.07 12/30 22.49 至 12/31 00.42 一小時53分內發表4篇文章,不夠密集嗎? 12/30至 12/31共60篇文章,StevenWa發表文章就占4篇 國考板平均在板人數取最低有100以上,100人發表不到60篇文章 StevenWa在1小時53分內「發表相同話題的文章就占4篇」, 這樣不叫洗文章,什麼叫做洗文章? 還給優待,針對其宣傳補習班,廣告的行為,沒有算水桶了 洗文章數不叫鬧板,什麼叫鬧板阿 ※ 編輯: P55555 來自: 118.171.28.32 (12/31 11:02)
aarzbrv:若真的是「商業廣告」,無論照新舊板規,光一篇就掰了, 12/31 10:56
aarzbrv:該罰的理由也該對吧?因為資訊不充分,只好推文追問...... 12/31 10:57
廣告文 依照板規 水桶14天 鬧板水桶1個月 我選擇處理鬧板,較嚴重行為可以吧 ※ 編輯: P55555 來自: 118.171.28.32 (12/31 11:06)
aarzbrv:但是BigMidDay也回了同討論串,這不是StevenWa自言自語 12/31 11:09
aarzbrv:連續貼吧?還有刻意挑重的,總有個更具說服力的理由吧? 12/31 11:11
aarzbrv:(還是四篇都有廣告?) 12/31 11:12
作者 BigMidDay (大中天) 站內 Examination 標題 Re: [閒聊] Re: 姜世明老師102國考考題總題檢 時間 Mon Dec 30 23:50:36 2013 ─────────────────────────────────────── 補習班可以用這樣的玩法打廣告嗎?  版主可以處理一下嗎? 連續三篇,當你個板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139.240 ※ 編輯: BigMidDay 來自: 114.39.139.240 (12/30 23:59)
StevenWa :辛苦您了 歡迎提告 奉陪12/31 00:26
StevenWa :小弟意在分享 你這樣也想弄我 來吧12/31 00:27
BigMidDay :自己看板規怎麼定怎麼寫 提告?關提告有啥搭嘎12/31 00:36
※ 刪除原因: (已被P55555刪除) <BigMidDay> 鬧板 ※ Deleted by: P55555 (118.171.28.32) 12/31/2013 00:47:26 ※ Delete Reason: (已被P55555刪除) <BigMidDay> 鬧板 BigMidDay 要用站內信向本人檢舉,誤回覆到板面 我把這篇刪除,這樣不對嗎? ※ 編輯: P55555 來自: 118.171.28.32 (12/31 11:22)
P55555:我在猜 會不會等等懷疑我貼出來的內容造假 如果懷疑我造假 12/31 11:28
P55555:直接寄信問當事人吧 12/31 11:29
aarzbrv:到此,既沒有人質疑你刪BigMidDay文對不對,也沒必要懷疑 12/31 11:36
aarzbrv:證據真偽,但這些似乎早該在公告文一併附帶吧?還有,我 12/31 11:37
aarzbrv:既不認識當事人也不認識前板主,算我休假路過愛管閒事。 12/31 11:39
MJdavid:StevenWa已經說是在一航當老師了 照板規「業者」廣告文應 12/31 11:53
MJdavid:水桶六個月 若照板主判定StevenWa為鬧板 一行為違反數板規 12/31 11:54
MJdavid:競合 取其重者處分較為妥適 12/31 11:55
smallgigi: 12/31 12:27
smallgigi:同MJ,如果他可以的話,那是不是大家也可以這樣呢? 12/31 12:29
smallgigi:我是指"StevenWa已經說是在一航當老師了"這點 12/31 12:30
請提出相關檢舉,不要老是你說我說,不跟我說哪裡看到 當老師的證據在哪邊,要跟我說 ※ 編輯: P55555 來自: 118.171.28.32 (12/31 12:34)
MJdavid:在你刪除他文章中的最後一篇 12/31 12:38
MJdavid:懷疑你是不是文章都不看仔細內容為何 只依照你的「短時間 12/31 12:39
MJdavid:內發表多篇同類型文章」的標準來處理 12/31 12:40
MJdavid:應該是倒數第二篇 12/31 12:40
BigMidDay:版主所摘要的第一篇第二篇都有字據可查 寄給版主信件內 12/31 13:27
BigMidDay:我都""原文照貼+引文""一起附上。字句如: 12/31 13:28
BigMidDay:"小弟也許這週六會在一帆上最後一堂課 我必須對政大上過 12/31 13:29
BigMidDay:我民訴課輔來報名 又上不到我課的朋友道歉"" 12/31 13:29
BigMidDay:""若您願意給自己一個機會來一帆聽看看小弟的告别之作"" 12/31 13:30
BigMidDay:""但若想你們想聽一下102年的考點分析請電洽一帆(希望張 12/31 13:34
BigMidDay:璐、孫囿大師成全XD)小弟會賣命為各位講解"" 12/31 13:35
aarzbrv:首先,最應該保留證據的板主,還要其他權利不對稱者舉證, 12/31 14:07
aarzbrv:這是不是太離譜了?再者,以上BigMidDay的推文,不就顯示 12/31 14:09
aarzbrv:這是補習廣告邀約嗎?還有,要假設別人心態前請先確定世上 12/31 14:12
aarzbrv:有多少反例,不是每個板主的修養都是相互複製的吧? 12/31 14:14
※ 編輯: P55555 來自: 118.171.28.32 (12/31 17:32)
super10000:實務見解還沒下載欸! 01/01 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