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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代碼(AID): #1ImReXN4 (Examination) [ptt.cc] [公告] 國考板板規 * 推?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388427809.A.5C4.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 ★ *2512/31 P55555 □ [公告] 國考板板規 * 推發文前應詳細閱讀 1.板規2014.7.17(五)多重帳號發文規範:(3),窒礙難行,予以廢除,待修正。 2.宣導:發文前應詳細閱讀板規,不得以不知,規避處罰。 3.本版之檢舉,均可以持證據向任何一位版主檢舉, 檢舉信內容應具有(1)違反何項板規(2)文章編號(3)違規事實(4)陳述, 若無具備(1)~(4)內容,版主可視情況要求補充。 4.基於站方賦予之權力,違規案任何一位版主均可以判決, 有特殊原因,可專案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2.10.6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05666936.A.46B.html
WindT:以後就可以開多帳號抬槓版務囉~ 07/18 15:10
是阿,組務那邊說一定要有違規才能送, 所以該板規窒礙難行,我會在修正。 ※ 編輯: P55555 (111.242.10.68), 07/18/2014 15:25:50
Judicial5566:還滿無聊的,你原本那條不就是「板規」,公告分身違 07/18 19:23
Judicial5566:反那一條不就好了................................. 07/18 19:24
a9301040:法律(版規)究竟方便執法者,還是維護客觀價值秩序? 07/18 21:12
a9301040:目前還可以搜尋到4個分身處分公告,為何別人執行無問題? 07/18 21:12
板規不同,當然處分有所差異, 現在板規保障多重帳號發言權, 不是分身就該死、就有罪, 建議多參考板規, 如對於板規有意見,可提出修改。
always0410:我有個問題,怎麼只剩一個版主在管版阿 07/18 21:43
※ 編輯: P55555 (114.40.254.42), 07/18/2014 21:48:51 ※ 編輯: P55555 (114.40.254.42), 07/18/2014 21:51:02
Judicial5566:看來定規則的人壓根就不知道自己在定什麼規則 07/18 21:59
如果對於板規有建議,可以提出建議。 你的看法,本人尊重,但不同意, 覺得板主對於板規不熟悉,可以來信討論並持之申訴。 或是下次有板主選舉,您可以來參選板主,擔任板主管理板務。
a9301040:現行版規還沒修掉這一條前,就保障多重帳號發言喔 07/18 22:06
本來就保障多重帳號發言 ※ 編輯: P55555 (114.40.254.42), 07/18/2014 22:13:24
a9301040:意見太長已回文,請卓參。 07/18 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