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mart1988:需有違規公告 07/16 06:45
造成該條板規窒礙難行
(3)相當證據顯示使用者有開分身分飾多角、發文攻擊他人或討論版務的情況。
構成該條板規違規的要件,需要證明兩者帳號確實為同一個人,
而證明兩者帳號確實為同一個人的權限,於多重帳號部。
A、B帳號是否違反該板規規定,需要多重帳號部的調查和證實,
因此需要移送多重帳號部接受調查A、B兩者是否為同一個人。
然,移送多重帳號部經小組長smart1988的回覆,
需要附上A或B的違規公告,否則無法移送調查。
A、B兩者是否違反該板規規定,還在調查當中,當然無法依照該板規進行判決,
既無判決,當然無多重帳號部的調查,
因此自始不可能得知A、B兩者是否為同一個人,
無法得知A、B兩者是否同一個人,當然不可能構成該板規規定的事實。
3.
本人也很希望該板規不要廢除,
遇到多重帳號假扮多角的情況,之前板上深受其害。
但是組務、站方不願意配合,
建議使用者真的非常希望該板規可以繼續施行,
可以去申訴小組長、可以去申訴站方多重帳號部,
本人樂觀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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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相當證據泛指相同IP,
相同IP相當證據並不能確實證明A、B兩者帳號為同一個人,
板主無權宣告A、B即是多重帳號。
相當證據僅為移送時的依據爾爾。
只有多重帳號部才有權告宣告,帳號為多重帳號,
如果板主有權宣告,就不用移送帳號部接受調查,
至於你覺得板主應該有權宣告多重帳號,
你可以去申訴小組長、申訴站方,為什麼不開放板主自行調查多重帳號的權限。
以上
2.
沒看窒礙難行的法律,執法人員無法執行,就廢除嗎?
建議可以去立法院或是行政院看看,那裏面每天都在修法、廢除法律
法律須經過立法院修、廢
行政命令和規則,可由行政機關修、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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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2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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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55555 (114.40.254.42), 07/18/2014 22:54:47
推 wkwtb:八卦版的版規也有分身的規定啊 07/18 22:55
推 a9301040:未免版面太亂影響板友閱聽權,我的意見回在我前面那篇 07/18 23:04
推 Judicial5566:你們兩個在那一來一回是不會有結果的。 07/18 23:21
推 a9301040:不然要等N版主覆議後投票啊 07/18 23:23
→ a9301040:結果... 07/18 23:24
※ 編輯: P55555 (114.40.254.42), 07/18/2014 23:49:09
※ 編輯: P55555 (114.40.254.42), 07/18/2014 23:51:44
推 a9301040:相當證據顯示使用者有開分身分飾多角,不是「確實」分身 07/19 00:04
→ a9301040:多重帳號,版主不適宜有權利調閱 07/19 00:05
→ a9301040:兩個是完全不同層次的 07/19 00:05
這樣子看起來,該板規真的很有問題齁!!
那就先暫時廢除,等重新制定了。
→ a9301040:立法院、行政院是在處理客觀價值秩序無需再維護的好嗎 07/19 00:06
→ a9301040:不然違建有辦法處理嗎?建築法不是還有規定,怎沒看到廢 07/19 00:07
→ a9301040:土地分區、違章工廠、交通違規沒有一個可以處理的 07/19 00:08
→ a9301040:還是都沒有廢 07/19 00:08
似是而非的論點,我就不回了。
※ 編輯: P55555 (114.40.254.42), 07/19/2014 00:13:12
推 a9301040:恩,兩個根本鬼打牆,討論實在沒有實益... 07/19 00:20
打什麼牆,我不懂。
我依照該板規,要進行調查,需要確定確實為多重帳號,才能認為違反該板規,
相當證據只是移送證明而以,相當證據並不能認為就是多重帳號
只有多重帳號部才有權限調查是不是多重帳號,
IP相同能代表很多種情況:
(1)共用電腦
(2)使用同一個網路
(3)網咖
依照相當證據(IP相同)就要水桶使用者,
顯然不合理,而板規也不是那樣規定的。
我也很想留下那條板規阿!!!組務、站方不配合,就請你去申訴組務和站方,
只要組務和站方配合「未違規情況下,可以調查多重帳號」,
該板規當然就可以使用,
問題是:站方、組務不配合,你在這邊跟我爭執
要留該板規,有什麼用?
※ 編輯: P55555 (223.143.250.111), 07/19/2014 10:29:48
→ KDDKDD:未違規 當然不能查多重ID呀! 是已違規又懷疑是同一人才能 07/19 13:01
→ KDDKDD:去申請吧!! 07/19 13:01
→ KDDKDD:"發文攻擊他人" 這部份可以寫板規就能判了 但討論板務恐怕 07/19 13:04
→ KDDKDD:不行 07/19 13:04
推 a9301040:我要講的都寫在上一篇的最下面,之後就不再回應 07/19 13:11
→ a9301040:這種回應來來去去只是浪費我們兩個的時間,意義不大 07/19 13:11
→ a9301040:我點出未來可能會發生問題,不必然會發生,我也希望不發 07/19 13:12
→ a9301040:但如果發生就發生,反正版規已經改了,就按當時版規執行 07/19 13:12
→ a9301040:我並非要與你起爭執,只不過個人覺得廢這條帶有私人情緒 07/19 13:14
→ a9301040:該執法就執法,無相當理由認為是同一人就檢舉不受理 07/19 13:15
→ a9301040:有相當理由就水桶,情節重大在送帳號部,版規很簡單 07/19 13:15
→ a9301040:「爭執」乙節,略為嚴重,你可以搜尋我歷來的文章 07/19 13:17
→ a9301040:就事論事是我的風格,制度維持是我的價值觀 07/19 13:17
→ a9301040:我在組務所說,只是不認同裁處程序,並非同意或支持某些 07/19 13:18
→ a9301040:人,這完全是兩件事 07/19 13:19
→ P55555:有什麼情緒?不能用,當然廢除,留一條無用處的板規,能幹 07/19 14:42
→ P55555:麻? 07/19 14:42
→ P55555:不然,可以建議看看該條不能用的板規,留著能幹麻,有好建 07/19 14:43
→ P55555:議,本人採之 07/19 14:43
→ P55555:本人也就事論事,不能用就廢除,就這麼簡單。 07/19 14:45
→ P55555:沒違規不能送多重帳號部調查,不能送,當然無法確定是不是 07/19 14:48
→ P55555:多重分身,所以該板規無違規的可能,既無違規的可能,當然 07/19 14:48
→ P55555:廢除。 07/19 14:48
→ P55555:我已經解釋的很清楚了,不是本人主動要廢除,是該板規當然 07/19 14:56
→ P55555:不可能成就違規,所以才公告修掉。我也希望該板規可以用, 07/19 14:56
→ P55555:水桶分飾多角的板友,問題不在本人,而是在站方不配合,所 07/19 14:56
→ P55555:以本人建議你可以去申訴小組長和站方,只要站方願意配合無 07/19 14:56
→ P55555:違規也能送多重帳號部調查,該板規當然可以繼續使用,不用 07/19 14:56
→ P55555:廢除。 07/19 14:56
→ P55555:因此多重帳號規範,回歸到違規才送多重帳號部處理。 07/19 14:57
→ P55555:就這麼簡單。 07/19 14:57
→ KDDKDD:無違規當然不能調閱個人資料呀! 這不是很簡單的道理由嗎? 07/19 17:08
噓 WindT:你看在人生規劃局組務版跟MJ的筆仗,很情緒化XD 07/19 17:18
→ WindT:看你 07/19 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