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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ubularBells ( )》之銘言: : 我是被水桶者, : 我完全不知道版主到底是如何裁量的, : 一來是做出處分的時間點不一致,似乎是隨性為之,有人喊就做。 1. 隨機管板,站方沒有規定板主必須在幾點幾分才能水桶吧 規定幾點幾分才管板,板友和板主都會蠻困擾的。 另外,管板就還蠻隨性的欸 有人檢舉,板主當然處理 板主看到,板主當然處理 沒人檢舉,我也沒辦法處理 板主沒看到,自始不可能處理 不就都這樣嗎? : 二來是這個「自由心證」出了什麼問題? : 我發表一篇詢問的文章,為何我有義務去承擔被「羞辱」窮的風險? : 別人在你一篇正常文章下挑釁甚至羞辱,正當的反擊是合理期待的, : 就算我無法逃避我完全沒責任,至少在處罰上也應比 koller 輕。 : 因為我是先被挑釁才回擊的,重申一次,發文者沒有義務去承擔被羞辱的風險。 : 再者,我的言語頂多也只有「放屁」可以被挑毛病, : 如果英明的版主認為,這樣的用語跟譏諷對方窮可以畫上等號, : 那就繼續維持一個月水桶的處分吧。 : 2. 你都說自己是反擊的行為了,A挑釁B B挑釁回去A,不都挑釁對方嗎? 板規禁止挑釁行為,有挑釁的行為送水桶,就還蠻合情合理的。 :這種感覺就很像, : 殺乙未遂的甲,被正當防衛的乙反擊到半死,結果法官判決甲殺人未遂有期徒刑十年, : 結果防衛過當(姑且當之)的乙也被判有期徒刑十年, : 剛好關在同一間牢房。 3. 那個板規沒有規定正當防衛還是緊急避難欸 要爭論還是要以板規為主喔!! 不然,給你引用正當防衛,我都說「言詞挑釁應主動檢舉,而不是挑釁回去。」 你有更好的辦法可以避免,就是跟我檢舉的,挑釁回去真的不洽當, 希望你能夠記得這次的情況,下次要檢舉而不是挑釁回去喔。 可能防衛過當囉.... 另外,正當防衛是要有「當下(現在)的侵害」
koller:一本也沒多少錢 有那麼窮嗎05/23 21:42
Searle:一樓不要來我的文章放屁啊w 05/23 21:47
你在五分鐘後反擊,已經不是當下的侵害了 4. 總結: 如果你很客氣的跟對方道歉,我會直接解除水桶 如果你很客氣的跟板主說明原委,我也會直接解除水桶 但是看到你這樣子,就算了,自己要放棄解除水桶的機會(嘆)。 我管理版務已經是很寬鬆了,純粹希望大家能夠好好討論而已 能給板友方便就盡量給板友方便,我很好商量的。 該討論結案,禁止討論,有問題者, 可站內信或完成溝通程序後,至組務申訴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217.5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01077179.A.80E.html
mekida:我覺得他很衰,照板規應該水桶沒錯,但跟挑釁者同樣天數 05/26 13:25
板規都是一個月起跳啦,雖然有特殊原因可以減輕,但是現在看看他的回文
carterdunk:要不要大法官釋憲 05/26 13:49
可以到組務申訴拉,不用大法官釋憲 ※ 編輯: P55555 (1.175.217.53), 05/26/2014 14:25:44
Redwing13:霸氣... 05/26 16:59
我外露了嗎.... ※ 編輯: P55555 (1.175.217.53), 05/26/2014 17:15:12
fetish9:感謝板主幫忙複習刑法23條的要件 05/26 18:12
koera56:跟你低聲下氣可減刑是怎樣 05/27 19:15
Day7:爭點在版主為什麼可以用版規沒規定的東西減免處分 版規執行個 05/28 07:29
Day7:人隨意處置 不自我約束 就是濫權 誰知道是不是這兩個id其中一 05/28 07:32
Day7:個是版主的親友團 才出現道歉免水筒這種荒謬判決 05/28 0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