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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今日爭議系列文章鎖文,請大家冷靜,勿回應或自創相關標題。 2.推文中有很多板友對板規不滿,請到板規下推文建議。 編修時將納入重點考慮,對於板規歡迎任何人提出建議。 不能推文者,可直接來信至任一板主信箱,對您的建議仍十分重視。 關於劣文的執行標準,目前仍考慮是否放寬或維持現狀。 在定案之前,暫只鎖文而不執行劣文。 3.your5566非依規定來信建議,於板面挑戰現行板規,依現行板規規定水桶3個月, 到期來信解水桶。 以下附上文章內文~ ※ 引述《VLVA (蕃 茄 女 孩)》之銘言: : 標題: Re: [其它] 關於劣退文 : 時間: Wed Nov 5 19:46:13 2008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18.170.138.78 : 推 mercury1011:...... 11/05 19:51 : 推 eva0617:個人覺得可以先警告-刪文-再犯劣退 11/05 19:53 : → fasiunfan:同意二樓 1警告 2刪文 3水桶 ..鬧板的再劣退就好 11/05 19:56 : 推 escgin:版主也要唸書準備考試吧! 11/05 20:00 : → kkabcd:3F的說法我不是沒有考慮過 但我花出的時間,會壓縮我 11/05 20:11 : → kkabcd:自己的行程規劃,如果樓上有人符合板主資格 歡迎加入板主群 11/05 20:12 版主你說的很有道理,看來你的意思是你沒有時間 既然沒有時間,那你大可辭掉,乖乖去準備考試或好好工作。 而不是亂搞一通,動不動就劣文,版規故意定很嚴說這樣可以省事。 沒有時間,你可以不要做,但這不能當做錯誤的藉口,不能為了省事就定出不合理的規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129.4 ※ 編輯: your5566 來自: 59.112.129.4 (11/05 21:24)
kkabcd: 我依照板規行事,板規是這樣定的 就請遵守 11/05 21:25
kkabcd: 劣文標準已經訂在板規內,請查照。 11/05 21:26
your5566:你版規定太嚴就不對了啊,結果為什麼這樣定?為了省事。 11/05 21:26
your5566:就為了省事然後亂定規則,你覺得這樣對嗎? 11/05 21:26
wadase:樓上的版主,真的辛苦你了。。 11/05 21:26
kkabcd: 有不合理規定請在板規文下推文,或是來信。 11/05 21:26
your5566:我再說一次,你沒時間,你可以辭掉,而不是為了省事而 11/05 21:27
your5566:便宜行事。 11/05 21:27
kkabcd: 我定板規 及新板規提前發布時 就沒人說不合理 11/05 21:28
kkabcd: 我是提前發布新板規,你現在可提下次板規建議 11/05 21:29
版規當然是實行之後不合理的地方才會浮現啊,任何法令規章通常都是這樣子的,這是 常識,那現在不合理的地方浮現了,不合理的理由你也自表了(因為沒有時間才訂出 這種便宜行事的規定) 那你說是不是該改一下?
wadase:辭掉?然後誰來當?your5566要報名嗎?搞成這樣也沒人要吧 11/05 21:29
※ 編輯: your5566 來自: 59.112.129.4 (11/05 21:31)
kkabcd: 但11月新板規上路就請遵守。 11/05 21:29
kkabcd: 5566不符組務板主資格,建議我會聽,馬後炮我會自動忽略 11/05 21:30
你的想法很好笑,原來指出規定不合理之處就叫做馬後砲,那照你這麼說以後什麼法律 通通都不用修啦,反正只要沒有在法律實行前發現錯誤,就通通屬於馬後砲
wadase:然後國考版沒有版主,再讓一堆小白來鬧版? 11/05 21:31
mercury1011:XD 11/05 21:31
eva0617:請問是指12月會有新版規嗎? 11/05 21:31
※ 編輯: your5566 來自: 59.112.129.4 (11/05 21:33)
kawaimeme:目前有版主 但設限過嚴 沒版主 又怕群龍無首 ~_~ 11/05 21:32
kkabcd:板規持續會編修 此篇文違反板規 會劣退 11/05 21:32
請指出違反哪條版規 ※ 編輯: your5566 來自: 59.112.129.4 (11/05 21:33)
escgin:嚴格 ?! 還好吧 ~ 先看版規在PO文 應該不難吧 11/05 21:33
escgin:大家都是考生 彼此體諒一下 每個人時間都很寶貴 11/05 21:34
kawaimeme:為什麼 不能解釋的事 都要用劣退來處理 ~_~ 11/05 21:35
kkabcd:罰則二的部份請你看清楚,要建議可以 要挑戰劣退 11/05 21:35
不好意思你這樣違反解釋原則喔,這篇既沒攻訐也沒違反版規,純粹指出不合理之處 你這樣劣退屬於違法判決喔
eva0617:應該是版規5 但是版規5沒說違反要劣退 11/05 21:35
GregoryHouse:雖然我支持版主不過我也想知道是違反哪條版規XD 11/05 21:35
eva0617:這算挑戰阿.....? 11/05 21:35
※ 編輯: your5566 來自: 59.112.129.4 (11/05 21:36)
kkabcd:規定後 有罰則 罰則二的部份 ,基本上我不給修文了 11/05 21:36
Claire96:劣退真的太嚴 搞得噤若寒蟬不敢PO文怕動輒劣退也不太好 11/05 21:36
g371520:膽敢對版規提出異議者,視為挑戰。 11/05 21:36
kkabcd:板規部份 可以給建議而不是發布後再來說它嚴苛 11/05 21:37
我這就是給建議啊,而且我說過了,法規不合理之處通常都是實行一段時間才會發現 ,這是很普遍的現象 照你講法,只能在法規發佈前建議,發佈後都通通不准囉唆,喔那以後什麼法律通通 都不用修了,一用就用到老 你也是考國考的耶,怎麼說出這種欠缺基本常識的言論 當一個管理人員,最怕的就是不能接受別人的建議
kawaimeme:劣退文會備份嗎 還是就讓原文的發聲直接消失?@@ 11/05 21:38
lpchester:希望可以先警告-刪文-再犯劣退 11/05 21:38
※ 編輯: your5566 來自: 59.112.129.4 (11/05 21:40)
kkabcd:板規五有看嗎? 你可以在板規下推文指出不妥處 11/05 21:39
不好意思我早就看過了,版規五說「不予受理」,可沒說劣退。
ei314:版規似乎有點嚴 11/05 21:39
Claire96:規範這種東西不就是朝約修越好方向前進? 怎麼現在..?? 11/05 21:40
LCHEN:煩死了~看不灌的都跳出來當板主拉~一堆廢言 11/05 21:40
※ 編輯: your5566 來自: 59.112.129.4 (11/05 21:40)
kkabcd:或是來信建議 下次編修就會列入重點之ㄧ 11/05 21:41
g371520:大概是會被分類成口水戰,然後被劣退? 11/05 21:41
kkabcd:是不予受理 但罰則部分也有明定 ! 11/05 21:42
罰則我早就看過了,對版規或版主所做的處分不服而發的文章,不在劣退範圍 ※ 編輯: your5566 來自: 59.112.129.4 (11/05 21:43)
kkabcd:其他情節重大者(直接發文挑戰板主板規) 11/05 21:43
kkabcd:板規請看完全文 11/05 21:44
不好意思這是建議版規,不是挑戰版規,你這樣是擴張解釋喔 如果你要說未依格式針對版規給建議,就叫做挑戰版規 那好啊,版規也規定未依格式給建議是「不予受理」,如果你給我劣退,這也算是一種 受理,不是嗎 那你自己也是在直接挑戰版規,你是不是也該自己來個水桶還劣退? ※ 編輯: your5566 來自: 59.112.129.4 (11/05 21:44) ※ 編輯: your5566 來自: 59.112.129.4 (11/05 21:47)
wadase:吵來吵去的確有點煩..your5566你要不要親自來當板主看看? 11/05 21:46
kawaimeme:難道只要和版主理念不合 就馬上給警告或劣退?!@@ 11/05 21:47
所以我說,版主身為管理職,對於別人的建議虛心接受就好 而不是被指出錯誤之後馬上臉紅脖子粗,翻遍所有規定硬想找出一個罰則來制裁這個人 ,這樣是不行的 ※ 編輯: your5566 來自: 59.112.129.4 (11/05 21:49)
kawaimeme:版主是服務版上的版僕…不是搞權威吧 ~_~(是吧?) 11/05 21:48
l26921216:版主是選出來的 不滿意現狀去連署罷免 順便出來選 11/05 21:48
l26921216:版主的立場已經表達的很清楚了 再討論下去無共識 11/05 21:49
l26921216:只會變成酸言酸語的流了一堆 11/05 21:49
不好意思這不是酸言酸語 版規過嚴,造成文章被亂砍,前面已有例子 而版規為什麼過嚴?版主也自表了,說「因為我沒有時間」,喔原來沒有時間就什麼都 可以做? ※ 編輯: your5566 來自: 59.112.129.4 (11/05 21:51)
l26921216:不滿就去連署 是不是酸言酸語 我想每個人的認知不同 11/05 21:52
ezmantalk:Y兄要不要直接推文…一直修改有可能會修到別人的推文 11/05 21:52
eva0617:不覺得酸 言詞是激烈了點 但他是想建議吧 11/05 21:53
他自己都說了,版規故意定很嚴,是因為「花出的時間會壓縮我的行程規劃」 簡單講,為了省事,故意把版規定很嚴定很不合理,這本身就不對
LCHEN:..╮(﹋﹏﹌)╭..就是認知不同~一直吵 11/05 21:54
LCHEN:看不慣~就自己出來當~不然就去罷免~一直吵~看了很煩 11/05 21:54
只要版主發現自己的不足,然後改進,這樣就夠了啊 為什麼你就硬要版主離開不可?很奇怪。 ※ 編輯: your5566 來自: 59.112.129.4 (11/05 21:56)
Claire96:沒錯 究竟是酸言酸語還是意見不同就嫌刺耳 的確因人而異 11/05 21:56
kawaimeme:我是希望版主真的去了解每篇PO的文 到底是什麼原因出錯 11/05 21:56
kawaimeme:而不是用"自己時間很少 是考生" 就直接把文章處理掉 11/05 21:56
wishmoon:板規會定嚴不是因為之前有很多伸手文嗎? 11/05 21:56
LCHEN:重點是我不覺得版主有啥不足阿~我很支持版主的作法阿 11/05 21:57
是喔可是除了你以外,很多人都反應版規過嚴,希望版主真的好好看文,而不是一句 「時間不夠」就把文章處理掉 上面一堆推文也都反應了這樣的意見不是嗎?
Claire96:1.這板是公共版 每個使用者都有提出建議的權利吧 11/05 21:57
LCHEN:是你一直堅持版主有不足阿~@@ 11/05 21:57
LCHEN:所以是你很奇怪吧~還說我奇怪..╮(﹋﹏﹌)╭.. 11/05 21:57
Claire96:2.不是每個提出建議的人都有當版主的資格 是不是不能當就 11/05 21:57
※ 編輯: your5566 來自: 59.112.129.4 (11/05 21:58)
Claire96:必須當啞吧? 總是放大絕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11/05 21:58
ezmantalk:所以各位打算彊持不小嗎 還是得要解決吧! 如何解決 11/05 21:58
LCHEN:上面也有支持版主的推文吧~不是嗎? 11/05 21:58
ezmantalk:比列出對方的缺點還要迫切吧! 11/05 21:58
ezmantalk:形成共識 才有民意 有民意 版主也才知道該怎麼作 11/05 22:0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129.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2.172.98 ※ 編輯: kkabcd 來自: 218.162.172.98 (11/06 02:24)
missbaby:原本的進板畫面咧  = = 11/06 11:14
klowa: 已經公告 移至精華區多時,樓上請查照 11/06 11:21
klowa: 另於文摘收錄一份,以方便使用 11/06 11:25
sonyano1:我開始懷念以前的國考版... 11/06 11:38
lesleystory:進來沒看到進版畫面~好不習慣~>"< 11/06 11:42
eva0617:這是挑戰還是建議? 11/06 11:42
lesleystory:話說進板畫面在精華區的哪裡?找了又找找不到=.= 11/06 11:43
lesleystory:終於找到了~不過建議那個放在進板畫面~ 11/06 11:44
eva0617:在摘要裡面~~ 11/06 11:44
lesleystory:謝謝樓上~我找到了^^不過標題還真的很難找~ 11/06 11:46
klowa:那樓上覺得標題要如何打 比較好找呢? 11/06 11:47
klowa:請提出建議 OK的話 我可以修改標題 11/06 11:48
lesleystory:其實可以放在置底文~ 11/06 11:50
lesleystory:小小建議~之前放在進板畫面可能有人會覺得亂亂的~ 11/06 11:51
klowa: 置底文的上限五個 目前已占用四個且不能除去 11/06 11:52
lesleystory:辛苦版主了~不過最近看文章真的清楚很多^^ 11/06 11:52
klowa: 原進板畫面雖好用 但重要性較低 放於文摘即可 抱歉 11/06 11:53
lesleystory:了解~~版主辛苦了~~~ 11/06 11:53
lesleystory:想到了~可以附註一下是原進板畫面~ 11/06 11:54
lesleystory:因為好像常常有人問= =? 11/06 11:55
klowa:.....文摘內不是有寫 (前進板畫面).... 11/06 11:55
creditor:我覺得56兄說的單純是建議性質,何來挑戰版主版規? 11/06 14:00
creditor:我想這裡不是一言堂吧? 11/06 14:00
creditor:水桶三個月的處罰似乎過重,版主是否斟酌一下? 11/06 14:02
creditor:不過我還是要說,我很肯定版主對於國家考試版的用心 11/06 14:02
creditor:版主辛苦了 11/06 14:03
bawwen:我也覺得是建議性質...還沒到挑戰的程度吧.. 11/06 14:18
sphboy:我覺得口氣是差了點 但說挑戰有點太過 執法嚴苛了些 11/06 14:26
eva0617:也許版主的定義是只要在版上討論就算挑戰? 11/06 14:28
Tea004567108:我覺得5566文章部分內容不無道理 11/06 14:39
Tea004567108:不過大家能在發文前先細看板規 應不容易錯犯 11/06 14:45
yiyyi:這人講話真嗆... 板主辛苦了。 11/06 15:31
yiyyi:處罰的根據應該是罰則2吧~ 11/06 15:36
shael13:還是以前的國考版好 11/07 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