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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kabcd (o(〒﹏〒)o 忙 + 窮)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公告] nr9 板友 請自重 時間 Sun Apr 5 08:09:52 2009 ─────────────────────────────────────── 在公開板面討論中華民國法律定為二級毒品的危險藥物 http://refrain.moj.gov.tw/html/page_10.php 先看看這網址 有以下這些~~ 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 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專供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 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以上均處罰未遂犯。 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 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引誘他人施用第二級毒品 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脅迫、欺瞞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人施用第二級毒品 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 轉讓第二級毒品 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施用第二級毒品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持有第二級毒品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二級毒品之器具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毒品達一定數量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其標準由行政院定之。 你這行為任何人可以報警處理,查你IP抓人。 ------------------------------------------------------------------------------ 另外 http://www.nbcd.gov.tw/home/dep/subpage7.html http://www.cyut.edu.tw/~spring/data/drung/drung07.htm 以上有說明該物對人體危害...請勿以身試法,切勿以身試毒。 -- ‧ ˙ ‧ . ﹒ ˙ ˙ ‧ ﹒ 天使不敢走的路 . ‧ . ﹒ ˙ . ﹒ 傻子一路向前衝 ‧ ‧ _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4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