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p943308 (尊爵不凡廢文王)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課業] 合夥 共同訴訟問題
時間Thu Jun 15 20:21:40 2017
甲 乙 丙三個人合夥關係
約定好增資10萬
甲已經先出10萬了 其他兩個還沒出
1.甲以乙為被告請求給付增資10萬後可不可以再追加丙為被告?
2.再來是 甲以乙丙為共同被告 可不可以單獨對乙撤回?
我個人覺得先定義 乙丙兩個人有沒有合一確定的必要 我覺得沒有 可以判決乙勝訴丙敗
訴
所以1.不可以 沒有合一確定所以是普通共同訴訟 所以不可以追加
第二題是可以 因為普通共同訴訟 利害關係不及於他共同訴訟人
不過我也想到 合夥的財產是公同共有關係 請求增資這樣沒有合一確定的必要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8.130.8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97529302.A.E47.html
推 waterlovers: 我個人覺得沒有...合夥公同共有是對外關係,對內就是 06/15 21:33
→ waterlovers: 合夥契約,這基本就是契約的請求權.. 06/15 21:34
→ waterlovers: 加上合夥並沒有規定一定都要以金錢出資吧?! 06/15 21:34
推 lukasformac: 1.採實務見解可用255一項2款吧 06/16 09:05
※ Deleted by: tp943308 (27.247.65.75) 06/18/2017 01:16:52